另一个常常困扰同性恋人士,或者应该说大多数的男士的问题,便是手淫。 许多人问我,手淫是错的吗?比起与别的男人发生关系来说,手淫不是比较安全、正常的行为吗? 圣经对手淫这个普遍的现象没有给予直接的指示,祂没有说:「你万不可手淫。」但我也看到了神其中的智能。在还未就个别问题进行讨论前,先让我谈一些较普遍的原则性的问题。 圣经虽然没有明确的说:「你不可手淫。」但却给了我们一些广泛的原则。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篇章,便是在马太福音五章二十七至二十八节。耶稣说:你们听见古时候有这样的教训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也就是说,犯奸淫罪时,不单只是些有真正通奸行为,还包括了那些在脑子里有奸淫行为幻想的人,一切邪恶的幻想,在神的眼里都是犯罪的行为。 手淫的罪恶,不在于其行为本身。抚摸自己的性器官不是罪恶(否则我们大家都不必冲凉),快感本身也不是罪恶(圣经说:万物被造,得以生存,全是你(上帝)的喜悦。如果圣洁的神能因造物而感到喜悦、快乐,那获得快感又怎么会是罪恶呢?) 问题在于当一个人手淫时,常会有性的幻想,这在上帝的眼里便是犯了罪。 另一个重要的原则便是:如果手淫后你感到与上帝的关系有了距离,那你就要当心。有些人问我,若我手淫只是一种机械的行为,目的只是发泄自己的性欲,完令没有性的幻想,这算不算是犯罪呢?我只能告诉他们,这是你与上帝两个人之间的事,没有人能够告诉你你是否有犯罪,你必须自己祷告求神给你答案。如果你一直没有平安,那最好还是停止这种行为,因为神在罗马书十四章二十三节说:「任何不凭着信心而做的事都是罪。」 另一个原则就是,我们要检查自己手淫的次数是否频密。圣灵的其中一个果子是节制,如果我们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常常必须通过手淫来发泄性欲。这显然就不是正常的现象了。我们的身体是圣灵的殿,不可随意糟蹋(哥林多前书六章十九节)。至于频密的次数则是个见人见智的问题,我很难为大家下一个定义。每个人都要自己作决定。 另一个询问是:与跟同性发生性关系比较起来,手淫不是比较安全吗?有些人对我说,一旦他们发现到自己有性的冲动,为了避免受到试探,他们便通过手淫来发泄,这样脑子便会比较清醒而不易做出愚蠢或使自己过后感到后悔的事。相对来说,手淫确实比较安全,但那不是长期处理试探的方法。或许对那些无法很好的控制自己性行为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暂时解决问题的方法。但他们要知道,这只是一种短期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彻底的还是要学会克制自己,那才是长期解决问题的方法。 总的来说,在下列几种情况下手淫便是犯了罪: 1 手淫时有性的幻想。 2 手淫后你觉得与上帝的关系有一段距离。 3 手淫的次数过于频密,成了一种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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