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为基督耶稣被囚的保罗,同兄弟提摩太,写信给我们所亲爱的同工腓利门, |
1:2 | 和妹子亚腓亚,并与我们同当兵的亚基布,以及在你家的教会。 |
1:3 | 愿恩惠平安,从神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 |
1:4 | 我祷告的时候提到你,常为你感谢我的神。 |
1:5 | 因听说你的爱心,并你向主耶稣和众圣徒的信心。(或作因听说你向主耶稣和众圣徒有爱心有信心) |
1:6 | 愿你与人所同有的信心显出功效,使人知道你们各样善事都是为基督作的。 |
1:7 | 兄弟阿,我为你的爱心,大有快乐,大得安慰。因众圣徒的心从你得了畅快。 |
1:8 | 我虽然靠着基督能放胆吩咐你合宜的事。 |
1:9 | 然而像我这有年纪的保罗,现在又是为基督耶稣被囚的,宁可凭着爱心求你。 |
1:10 | 就是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阿尼西母(此名就是有益处的意思)求你。 |
1:11 | 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但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 |
1:12 | 我现在打发他亲自回你那里去。他是我心上的人。 |
1:13 | 我本来有意将他留下,在我为福音所受的捆锁中替你伺候我。 |
1:14 | 但不知道你的意思,我就不愿意这样行,叫你的善行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 |
1:15 | 他暂时离开你,或者是叫你永远得着他。 |
1:16 | 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 |
1:17 | 你若以我为同伴,就收纳他,如同收纳我一样。 |
1:18 | 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 |
1:19 | 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 |
1:20 | 兄弟阿,望你使我在主里因你得快乐(或作益处)。并望你使我的心在基督里得畅快。 |
1:21 | 我写信给你,深信你必顺服,知道你所要行的,必过于我所说的。 |
1:22 | 此外你还要给我预备住处,因为我盼望借着你们的祷告,必蒙恩到你们那里去。 |
1:23 | 为基督耶稣与我同坐监的以巴弗问你安。 |
1:24 | 与我同工的马可,亚里达古,底马,路加,也都问你安。 |
1:25 | 愿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里。阿们。 |
1: 注解: | 1:1 腓 利 门 书 简 介
大 纲
问 安 (1~3 节) 壹 称 赞 腓 利 门 (4~7 节)
一 为 腓 利 门 感 恩 祷 告 (4~6 节)
二 大 有 快 乐 的 原 因 (7 节)
贰 替 阿 尼 西 母 求 情 (8~21 节)
一 凭 着 爱 心 请 求 而 不 是 命 令 (8~11 节)
二 打 发 阿 尼 西 母 回 去 的 动 机 (12~16 节)
三 代 偿 的 请 求 (17~19 节)
四 期 待 腓 利 门 做 出 积 极 的 回 应 (20~21 节)
结 语 (22~25 节)
一 期 望 与 腓 利 门 很 快 会 面 (22 节)
二 转 达 同 工 们 的 问 候 (23~24 节)
三 祝 福 (25 节)
作 者:保 罗
主 题:彼 此 和 解
写 作 日 期:大 约 主 后 62 年
背 景
保 罗 的 这 封 “ 狱 中 书 信 ” (1, 9 节) 是 写 给 一 位 名 叫 腓 利 门 的 普 通 信 徒 的 个 人 短 信, 很 可 能 是 保 罗 在 罗 马 第 一 次 被 囚 时 写 成 的 (徒 28:16~31)。 腓 利 门 书 (1~2, 10, 23~24 节) 和 歌 罗 西 书 (西 4:9~10, 12, 14, 17) 都 提 到 一 些 完 全 相 同 的 名 字, 这 表 明 腓 利 门 居 住 在 歌 罗 西, 而 这 两 封 书 信 是 同 时 写 成 和 送 出 的。
腓 利 门 是 歌 罗 西 教 会 中 (比 较 1~2 节 与 西 4:7) 一 位 蓄 奴 的 信 徒 (16 节), 有 可 能 是 保 罗 带 领 归 主 的 (19 节)。 阿 尼 西 母 是 腓 利 门 的 奴 隶, 潜 逃 到 了 罗 马。 在 那 里 他 结 识 了 保 罗, 因 而 归 信 基 督。 保 罗 和 阿 尼 西 母 之 间 建 立 了 深 厚 的 友 情 (9~13 节)。 如 今 保 罗 依 依 不 舍 地 打 发 阿 尼 西 母 回 到 腓 利 门 家 中, 同 行 的 还 有 保 罗 的 一 位 同 工 推 基 古, 并 同 时 把 此 信 带 给 腓 利 门 (比 较 西 4:7~9)。
目 的
保 罗 为 着 逃 奴 阿 尼 西 母 的 问 题 专 门 致 书 腓 利 门。 根 据 当 时 的 罗 马 法 律, 逃 奴 应 该 被 判 处 死 刑。 保 罗 特 别 为 着 阿 尼 西 母 的 缘 故 向 腓 利 门 求 情, 请 求 他 宽 宏 大 量 地 收 纳 阿 尼 西 母, 把 他 当 作 一 位 主 内 弟 兄 和 保 罗 的 同 伴 看 待, 用 爱 心 接 纳 他, 如 同 接 纳 保 罗 本 人 一 样。
综 览
保 罗 向 腓 利 门 求 情 的 步 骤 如 下: 1. 他 首 先 以 基 督 徒 弟 兄 的 身 份 (8~9, 20~21 节) 恳 请 腓 利 门 接 受 阿 尼 西 母 返 回, 并 且 不 再 把 他 当 作 奴 隶, 而 是 当 作 基 督 里 互 为 肢 体 的 弟 兄 (15~16 节); 2. 然 后 保 罗 一 语 双 关 地 指 出 阿 尼 西 母 (此 名 的 本 意 是 “ 有 益 的 ”) 以 前 “ 没 有 益 处 ”, 如 今 于 保 罗 和 腓 利 门 “ 都 有 益 处 ” (10~12 节); 3. 保 罗 接 着 透 露 了 他 本 来 有 意 把 阿 尼 西 母 留 在 罗 马 与 他 同 住, 但 最 后 还 是 决 定 把 他 送 回 到 他 合 法 主 人 的 身 边 (13~14 节); 4. 保 罗 最 后 表 示 他 自 己 愿 意 替 阿 尼 西 母 代 偿 所 欠, 并 且 提 醒 腓 利 门 本 人 对 保 罗 也 有 所 亏 欠 (17~19 节)。 末 了, 保 罗 替 罗 马 的 同 工 们 转 达 问 候 (23~24 节), 并 且 作 了 简 短 的 祝 福 (25 节)。
特 色
腓 利 门 书 有 以 下 3 个 主 要 特 点: 1. 本 书 是 保 罗 书 信 中 最 短 的 一 卷; 2. 书 中 叙 述 了 保 罗 和 初 期 教 会 对 待 罗 马 奴 隶 制 度 的 合 宜 处 理 方 法, 这 一 点 是 任 何 其 它 新 约 书 卷 都 有 所 不 及 的。 保 罗 丝 毫 没 有 直 接 攻 击 奴 隶 制 度, 更 没 有 发 动 武 装 革 命 推 翻 它, 只 是 循 循 善 诱 地 铺 陈 基 督 徒 互 爱 互 尊 的 平 等 原 则, 以 此 根 除 这 种 残 酷 的 古 老 体 制, 最 终 使 得 奴 隶 制 度 在 基 督 徒 的 纯 正 信 仰 中 土 崩 瓦 解; 3. 本 书 使 我 们 从 一 个 独 特 的 角 度 窥 见 保 罗 崇 高 宽 广 的 内 心 世 界, 他 甘 心 乐 意 地 以 平 等 的 态 度 接 纳 一 位 逃 奴, 并 且 亲 切 地 称 呼 阿 尼 西 母 为 “ 心 上 的 人 ” (12 节)。
读 经 计 划
如 果 想 在 1 年 之 内 读 完 新 约 圣 经, 就 应 当 按 照 以 下 进 度 在 一 天 内 读 完 腓 利 门 书:
□ 腓 利 门 书
经文注释
1 为 基 督 耶 稣 被 囚 的: 本 卷 书 是 保 罗 被 囚 于 罗 马 的 两 年 期 间 写 给 腓 利 门 的 (1, 9 节; 徒 28:30)。 1:2 在 你 家 的 教 会: 很 显 然 腓 利 门 把 自 己 的 家 提 供 来 作 歌 罗 西 信 徒 敬 拜 的 场 所。 在 新 约 时 代, 家 庭 教 会 很 普 遍 (参 罗 16:5;林 前 16:19; 西 4:15)。 直 到 第 3 世 纪 才 有 人 提 及 专 门 的 教 堂。 1:10 阿 尼 西 母: 阿 尼 西 母 是 腓 利 门 的 一 个 奴 隶。 他 逃 离 主 人, 可 能 还 私 拿 了 主 人 的 一 些 财 物 (15~16 节; 18~19 节)。 他 逃 到 罗 马 以 后 认 识 了 保 罗, 并 在 保 罗 的 带 领 下 悔 改 归 信 基 督。 保 罗 写 此 信 是 请 求 腓 利 门 以 良 善、 仁 爱 及 宽 恕 之 心 把 阿 尼 西 母 接 回 去。 1:12 我 现 在 打 发 他 亲 自 回 你 那 里 去:新 约 圣 经 没 有 直 接 倡 导 解 放 奴 隶 运 动, 信 主 的 奴 隶 也 不 例 外。在 新 约 时 期 的 社 会 政 治 条 件 下 做 这 样 的 尝 试, 会 使 教 会 和 基 督 的 福 音 工 作 受 到 亏 损。 圣 经 没 有 教 导 直 接 对 抗, 而 是 为 奴 隶 和 奴 隶 主 双 方 立 下 行 为 准 则, 使 奴 隶 制 度 从 本 质 上 被 削 弱, 最 终 彻 底 瓦 解 (10, 12, 14~17 ,21节; 参 16 节 注)。 1:14 不 是 出 于 勉 强,乃 是 出 于 甘 心:若 是 阿 尼 西 母 渴 求 自 由,他 就 应 被 释 放。 基 督 福 音 要 求 的 道 德 和 仁 爱 均 表 明 这 一 点。 但 保 罗 没 有 直 接 指 出, 他 希 望 腓 利 门 和 其 他 奴 隶 主 自 愿 如 此 行。 1:16 是 亲 爱 的 兄 弟:奴 隶 制 不 可 能 存 留 于 真 正 认 识 到 基 督 徒 互 为 弟 兄 的 信 徒 中 间。 阿 尼 西 母 不 能 再 被 当 作 一 个 奴 隶, 而 应 视 为 信 徒 的 一 员, 一 个 亲 爱 的 兄 弟, 一 个 在 神 眼 中 与 使 徒 保 罗 和 腓 利 门 平 等 的 人 (参 西 3:22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