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 | 人若偷牛或羊,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四羊赔一羊。 |
22:2 | 人若遇见贼挖窟窿,把贼打了,以致于死,就不能为他有流血的罪。 |
22:3 | 若太阳已经出来,就为他有流血的罪。贼若被拿,总要赔还。若他一无所有,就要被卖,顶他所偷的物。 |
22:4 |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驴,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赔还。 |
22:5 | 人若在田间或在葡萄园里放牲畜,任凭牲畜上别人的田里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间上好的和葡萄园上好的赔还。 |
22:6 | 若点火焚烧荆棘,以致将别人堆积的禾捆,站着的禾稼,或是田园,都烧尽了,那点火的必要赔还。 |
22:7 | 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
22:8 |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
22:9 | 两个人的案件,无论是为什么过犯,或是为牛,为驴,为羊,为衣裳,或是为什么失掉之物,有一人说,这是我的,两造就要将案件禀告审判官,审判官定谁有罪,谁就要加倍赔还。 |
22:10 |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 |
22:11 |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
22:12 | 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 |
22:13 | 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 |
22:14 | 人若向邻舍借什么,所借的或受伤,或死,本主没有同在一处,借的人总要赔还, |
22:15 | 若本主同在一处,他就不必赔还,若是雇的,也不必赔还,本是为雇价来的。 |
22:16 |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行淫,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 |
22:17 | 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就要按处女的聘礼,交出钱来。 |
22:18 | 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 |
22:19 | 凡与兽淫合的,总要把他治死。 |
22:20 | 祭祀别神,不单单祭祀耶和华的,那人必要灭绝。 |
22:21 | 不可亏负寄居的,也不可欺压他,因为你们在埃及地也作过寄居的。 |
22:22 | 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 |
22:23 | 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 |
22:24 | 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为孤儿。 |
22:25 | 我民中有贫穷人与你同住,你若借钱给他,不可如放债的向他取利。 |
22:26 |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 |
22:27 | 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什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 |
22:28 | 不可毁谤神,也不可毁谤你百姓的官长。 |
22:29 | 你要从你庄稼中的谷和酒榨中滴出来的酒拿来献上,不可迟延。你要将头生的儿子归给我。 |
22:30 | 你牛羊头生的,也要这样,七天当跟着母,第八天要归给我。 |
22:31 | 你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因此,田间被野兽撕裂牲畜的肉,你们不可吃,要丢给狗吃。 |
22: 注解: | 22:18 行 邪 术 的 女 人: 这 种 女 人 行 巫 术 和 邪 术, 即 占 卜、 行 妖 术 和 与 死 人 相 交 (参 徒 19:19 注;启 9:21 注)。 无 论 过 去 还 是 现 在, 向 死 人 所 在 的 灵 界 或 借 着 鬼 魔 的 作 为 寻 求 能 力 或 引 导 的 行 为 都 是 神 所 憎 恶 的 (比 较 利 19:31;20:27;申 18:9~ 12;撒 上 28:7;玛 3:5)。 22:22 22~ 24 寡 妇 和 孤 儿: 22~ 27 节 的 条 例 显 明 神 深 切 关 注 寡 妇、 穷 人 和 处 境 不 利 之 人 的 苦 楚, 对 他 们 满 怀 慈 悲 怜 悯 之 情 (比 较 申 24:6, 12~ 13; 伯 22:6; 24:7; 结 18:12, 16;参 可 6:34 注;8:2 注;路 2:36 ~37 注;7:13 注;参 “看 顾 穷 乏 人” 一 文)。 22:25 你 若 借 钱:神 禁 止 人 因 借 贷 帮 补 他 人 的 基 本 生 活 所 需 而 收 取 利 息 (比 较 利 25:25, 35, 39, 47)。 神 不 愿 意 穷 人 受 到 富 人 的 剥 削。 然 而, 这 条 律 法 并 不 禁 止 人 因 商 业 目 的 向 非 犹 太 人 借 贷 的 正 当 取 利 行 为 (比 较 申 23:19~ 20;哈 2:6;太 25:27;路 1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