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30:1 希西家差遣人去见以色列和犹大众人,又写信给以法莲和玛拿西人,叫他们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守逾越节。
30:2 因为王和众首领,并耶路撒冷全会众已经商议,要在二月内守逾越节。
30:3 正月(原文作那时)间他们不能守。因为自洁的祭司尚不敷用,百姓也没有聚集在耶路撒冷。
30:4 王与全会众都以这事为善。
30:5 于是定了命令,传遍以色列,从别是巴直到但,使他们都来,在耶路撒冷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守逾越节。因为照所写的例,守这节的不多了(或作因为民许久没有照所写的例守节了)。
30:6 驿卒就把王和众首领的信,遵着王命传遍以色列和犹大。信内说,以色列人哪,你们当转向耶和华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好叫他转向你们这脱离亚述王手的余民。
30:7 你们不要效法你们列祖和你们的弟兄。他们干犯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以致耶和华丢弃他们,使他们败亡(或作令人惊骇),正如你们所见的。
30:8 现在不要象你们列祖硬着颈项,只要归顺耶和华,进入他的圣所,就是永远成圣的居所。又要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好使他的烈怒转离你们。
30:9 你们若转向耶和华,你们的弟兄和儿女必在掳掠他们的人面前蒙怜恤,得以归回这地,因为耶和华你们的神有恩典,施怜悯。你们若转向他,他必不转脸不顾你们。
30:10 驿卒就由这城跑到那城,传遍了以法莲,玛拿西,直到西布伦。那里的人却戏笑他们,讥诮他们。
30:11 然而亚设,玛拿西,西布伦中也有人自卑,来到耶路撒冷。
30:12 神也感动犹大人,使他们一心遵行王与众首领凭耶和华之言所发的命令。
30:13 二月,有许多人在耶路撒冷聚集,成为大会,要守除酵节。
30:14 他们起来,把耶路撒冷的祭坛和烧香的坛尽都除去,抛在汲沦溪中。
30:15 二月十四日,宰了逾越节的羊羔。祭司与利未人觉得惭愧,就洁净自己,把燔祭奉到耶和华殿中,
30:16 遵着神人摩西的律法,照例站在自己的地方。祭司从利未人手里接过血来,洒在坛上。
30:17 会中有许多人尚未自洁,所以利未人为一切不洁之人宰逾越节的羊羔,使他们在耶和华面前成为圣洁。
30:18 以法莲,玛拿西,以萨迦,西布伦有许多人尚未自洁,他们却也吃逾越节的羊羔,不合所记录的定例。希西家为他们祷告说,凡专心寻求神,就是耶和华他列祖之神的,虽不照着圣所洁净之礼自洁,求至善的耶和华也饶恕他。
30:19
30:20 耶和华垂听希西家的祷告,就饶恕(原文作医治)百姓。
30:21 在耶路撒冷的以色列人大大喜乐,守除酵节七日。利未人和祭司用响亮的乐器,日日颂赞耶和华。
30:22 希西家慰劳一切善于事奉耶和华的利未人。于是众人吃节筵七日,又献平安祭,且向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认罪。
30:23 全会众商议,要再守节七日。于是欢欢喜喜地又守节七日。
30:24 犹大王希西家赐给会众公牛一千只,羊七千只为祭物。众首领也赐给会众公牛一千只,羊一万只,并有许多的祭司洁净自己。
30:25 犹大全会众,祭司,利未人,并那从以色列地来的会众和寄居的人,以及犹大寄居的人,尽都喜乐。
30:26 这样,在耶路撒冷大有喜乐,自从以色列王大卫儿子所罗门的时候,在耶路撒冷没有这样的喜乐。
30:27 那时,祭司,利未人起来,为民祝福。他们的声音蒙神垂听,他们的祷告达到天上的圣所。
30: 注解:
30:6  
当 转 向 耶 和 华: 离 开 恶 道 转 向 神, 这 是 复 兴 的 基 本 前 提 (比 较 亚1:4)。 在6~9 节 中, “ 转 向 ” 一 词 出 现 了 四 次, 这 暗 示 神 的 子 民 已 处 于 一 种 堕 落 的 状 态, 他 们 依 恋 世 俗 胜 过 爱 慕 神 的 道。 任 何 离 弃 起 初 的 爱 心, 接 受 不 合 经 训的 教 义, 并 且 与 世 界 妥 协 的 教 会, 都 当 领 受 这 悔 改 的 信 息 (参 “ 基 督 给 七 个 教 会 的 信 息 ” 一 文)。

30:8  
只 要 归 顺 耶 和 华:希 西 家 强 调 了 四 条 关 于 真 心 悔 改 的 真 理:
       1.    神 的 子 民 必 须 愿 意 离 弃 罪 并 承 认 他 是 主, 转 向 他, 才 能 得 着 神 的 恩 惠 (6~8 节)。 当 他 的 子 民 以 罪 为 乐 时, 神 就 不 会 转 向 他 们 并 赐 下 祝 福 (何 5:4,15)。
       2.    神 的 子 民 必 须 怀 着 遵 行 神 诫 命 的 真 诚 心 愿 转 向 他。 神 的 子 民 如 不 弃 绝 世 俗 的 恶 道, 追 求 清 洁 的 心, 顺 服 神 的 话 语, 神 就 会 使 灾 难 和 毁 灭 降 在 他 们 和 他 们 家 人 身 上 (参7 节; 太5:13 注)。
       3.    神 的 子 民 必 须 怀 着 顺 服、 敬 拜 和 侍 奉 神 的 心 转 向 他, 才 能 避 免 神 对 罪 所 发 的 烈 怒。 “ 归 顺 耶 和 华 ” 字 面 上 意 为 “ 把 手 伸 给 耶 和 华”。 伸 手 是 发 誓 的 举 动, 表 示 绝 对 忠 于 神 和 他 的 道 (比 较 王 下10:15;拉 10:19;结17:18)。
       4.    神 的 子 民 必 须 借 着 恒 切 的 祷 告 转 向 他, 才 会 重 新 获 得 神 的 恩 典 和 怜 悯 (9,19~20,27 节;参 14:4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