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1 | 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 |
55:2 | 你们为何花钱(原文作平银)买那不足为食物的,用劳碌得来的买那不使人饱足的呢?你们要留意听我的话,就能吃那美物,得享肥甘,心中喜乐。 |
55:3 | 你们当就近我来。侧耳而听,就必得活。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 |
55:4 | 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 |
55:5 | 你素不认识的国民,你也必召来。素不认识你的国民,也必向你奔跑,都因耶和华你的神以色列的圣者。因为他已经荣耀你。 |
55:6 | 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相近的时候求告他。 |
55:7 | 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神,因为神必广行赦免。 |
55:8 | 耶和华说,我的意念,非同你们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们的道路。 |
55:9 | 天怎样高过地,照样我的道路,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高过你们的意念。 |
55:10 | 雨雪从天而降,并不返回,却滋润地土,使地上发芽结实,使撒种的有种,使要吃的有粮。 |
55:11 | 我口所出的话,也必如此,决不徒然返回,却要成就我所喜悦的,在我发他去成就的事上(发他去成就或作所命定)必然亨通。 |
55:12 | 你们必欢欢喜喜而出来,平平安安蒙引导。大山小山必在你们面前发声歌唱。田野的树木也都拍掌。 |
55:13 | 松树长出代替荆棘。番石榴长出代替蒺藜。这要为耶和华留名,作为永远的证据,不能剪除。 |
55: 注解: | 55:1 1~13 你 们 …… 都 来: 神 热 切 地 呼 唤 背 弃 他 和 他 公 义 标 准 的 以 色 列 民 重 新 归 向 他, 与 他 恢 复 相 交 关 系, 并 且 承 受 祝 福。
55:1 你 们 一 切 干 渴 的: 人 只 有 从 心 里 真 诚 地 渴 慕 赦 罪 之 恩 和 与 神 的 相 交 关 系, 才 能 得 到 神 的 救 赎 洪 恩 (比 较 约 4:14; 7:37) ——这 完 全 是 神 子 耶 稣 基 督 借 着 他 的 代 赎 之 死 成 就 的 (53 章)。 我 们 必 须 认 罪 悔 改, 凭 着 信 心 亲 近 神; 此 外, 我 们 还 要 渴 慕 神 的 公 义 和 神 国 的 能 力, 这 些 是 我 们 不 断 得 着 圣 灵 充 满 的 必 要 条 件 (参 太 5:6 注)。 55:6 寻 找 他:我 们 应 当 趁 着 神 仍 然 应 许 要 回 应 我 们 的 时 候 寻 求 他 (比 较 耶 29:13~14;何 3:5;摩 5:4, 6, 14)。 神 施 行 救 恩 的 时 候 不 多 了 (比 较 林 后 6:1~2), 终 有 一 天 我 们 将 再 也 寻 不 见 神 (参 来 3:7~11)。 55:8 我 的 意 念, 非 同 你 们 的 意 念: 神 的 意 念 和 道 路 与 世 人 的 不 同。 但 是, 人 的 心 思 和 意 念 会 因 着 寻 求 神 而 得 到 更 新 和 改 变 (比 较 罗 12:1~2), 我 们 的 意 念 和 道 路 也 因 此 变 得 与 神 的 符 合。 我 们 活 着 的 最 大 愿 望 就 是 效 法 神, 使 我 们 所 行 的 一 切 都 蒙 神 的 喜 悦。 因 此, 我 们 必 须 常 常 活 在 神 的 话 里 并 且 顺 服 圣 灵 的 带 领 (参 罗 8:5~14 注;雅 1:21 注)。 55:11 话 …… 决 不 徒 然 返 回: 神 的 话 语 大 有 能 力, 绝 不 会 失 效。 接 受 神 话 语 的 人 将 得 到 属 灵 的 生 命, 而 弃 绝 神 话 语 的 人 却 要 遭 到 咒 诅 (参 “神 的 话 语 ” 一 文)。 专题论文29:神的话语
赛 55:10~11 “ 雨 雪 从 天 而 降, 并 不 返 回, 却 滋 润 地 土, 使 地 上 发 芽 结 实, 使 撒 种 的 有 种, 使 要 吃 的 有 粮。 我 口 所 出 的 话, 也 必 如 此, 决 不 徒 然 返 回, 却 要 成 就 我 所 喜 悦 的, 在 我 发 他 去 成 就 的 事 上 必 然 亨 通。 ” 神 话 语 的 内 涵
“ 神 的 话 ” (亦 作 “ 耶 和 华 的 话 ” 或 “ 道 ”) 一 语 在 圣 经 中 有 广 泛 的 含 义。
1. 首 先, 神 的 话 语 指 神 口 中 直 接 说 出 的 一 切 话 语。 当 神 向 亚 当 夏 娃 说 话 时 (如 创 2:16~17;3:9~19), 他 所 说 的 就 是 神 的 话。 同 样, 神 向 亚 伯 拉 罕 (如 创 12:1~3)、 以 撒 (如 创 26:1~5)、 雅 各 (如 创 28:13~15) 和 摩 西 (出 3~4 章) 说 话。 神 也 曾 在 西 乃 山 向 整 个 以 色 列 民 族 颁 布 十 条 诫 命 (参 出 20:1~19), 他 们 所 听 到 的 字 字 句 句 都 是 神 的 话。
2. 神 除 了 直 接 向 人 发 话 以 外, 还 借 着 先 知 向 人 说 话 (参 “ 旧 约 中 的 先 知 ” 一 文)。 当 先 知 代 表 神 向 他 的 子 民 发 话 时, 他 们 总 是 开 宗 明 义 地 指 出: “ 主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或 者 “ 耶 和 华 的 话 临 到 我 说 ”, 因 此 以 色 列 人 从 先 知 领 受 的 信 息 诚 然 就 是 神 的 话。
3. 新 约 圣 经 中 使 徒 的 教 训 也 是 神 的 话。 虽 然 使 徒 们 并 未 强 调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但 他 们 所 讲 论 和 宣 告 的 信 息 都 是 神 的 话。 使 徒 保 罗 在 彼 西 底 的 安 提 阿 放 胆 讲 道 以 后 (徒 13:16~41), 全 城 引 起 极 大 震 动, 以 致 “ 到 下 安 息 日, 合 城 的 人 几 乎 都 来 聚 集, 要 听 神 的 道 ” (徒 13:44)。 而 保 罗 在 写 给 帖 撒 罗 尼 迦 信 徒 的 信 中 也 明 确 指 出 “ 因 你 们 听 见 我 们 所 传 神 的 道, 就 领 受 了; 不 以 为 是 人 的 道, 乃 以 为 是 神 的 道 ” (帖 前 2:13;比 较 徒 8:25)。
4. 主 耶 稣 所 说 的 每 一 句 话 也 都 是 神 的 话, 因 为 他 本 来 就 是 神 (约 1:1, 18; 10:30; 约 一 5:20)。 新 约 圣 经 第 三 卷 福 音 书 的 作 者 路 加 就 清 楚 地 陈 明, 众 人 从 耶 稣 那 里 听 到 的, 就 是 神 的 道 (路 5:1)。注 意, 旧 约 先 知 在 向 民 众 发 话 时 总 是 首 先 申 明 “ 主 耶 和 华 如 此 说 ”, 而 主 耶 稣 则 直 截 了 当 地 说: “ 我 告 诉 你 们 …… ” (如: 太 5:18, 20, 22, 32, 39; 11:22, 24; 可 9:1; 10:15; 路 10:12; 12:4; 约 5:19; 6:26; 8:34), 也 就 是 说, 主 耶 稣 本 来 就 拥 有 神 的 权 柄, 他 所 说 的 就 是 神 的 话。 所 以, 聆 听 主 耶 稣 的 话 语 至 关 重 要, 因 为 他 曾 清 楚 申 明:“ 那 听 我 话, 又 信 差 我 来 者 的, 就 有 永 生, 不 至 于 定 罪, 是 已 经 出 死 入 生 了 ” (约 5:24)。 确 实, 主 耶 稣 与 神 的 话 语 如 此 等 同, 以 至 于 圣 经 直 接 把 主 耶 稣 称 为 “ 道 ” (约 1:1, 14;约 一 1:1;启 19:13~16;参 约 1:1 注)。
5. 圣 经 是 众 先 知、 使 徒 和 主 耶 稣 言 语 教 训 的 书 面 记 录, 也 就 是 神 的 话。 新 约 圣 经 的 作 者 们 无 论 用 “ 摩 西 曾 说 ”、 “ 大 卫 说 ”、 “ 圣 灵 有 话 说 ” 还 是 “ 神 说 ”都 没 有 本 质 上 的 差 别 (参 徒 3:22;罗 10:5, 19;来 3:7;4:7)。 因 此 圣 经 都 是 神 的 话 (参 “圣 经 的 默 示 和 权 威 ” 一 文)。
6. 今 天 教 会 中 传 道 人 或 先 知 所 宣 告 的 信 息 虽 然 没 有 圣 经 那 样 绝 对 的 权 柄, 但 是 仍 可 称 为 神 的 话。
(1) 使 徒 彼 得 在 书 信 中 曾 经 明 确 指 示 受 书 人, 使 徒 们 向 他 们 传 讲 的 信 息 就 是 神 的 道 (彼 前 1:25), 而 保 罗 也 曾 恳 切 嘱 咐 提 摩 太 “ 务 要 传 道 ” (提 后 4:2)。 但 是, 任 何 人 传 讲 的 信 息 都 不 能 越 过 神 书 面 话 语 的 教 导。 事 实 上, 若 要 察 验 一 篇 讲 道 信 息 是 否 传 达 了 神 的 话, 我 们 就 必 须 看 它 是 否 合 乎 神 书 面 启 示 的 话 语 (参“ 假 师 傅”一 文)。
(2) 我 们 应 当 如 何 看 待 信 徒 在 敬 拜 场 合 中 得 到 的 预 言 或 启 示 呢 (林 前 14:26~32)? 他 们 领 受 的 信 息 是 否 真 是 神 的 话 语? 在 某 些 情 形 下 问 题 的 答 案 是 肯 定 的。 但 是 使 徒 保 罗 坚 称 听 道 的 人 应 当 对 此 慎 思 明 辨, 可 见 有 时 这 样 的 信 息 可 能 不 是 出 自 神 的 (参 林 前 14:29 注)。 今 天 的 先 知 只 能 在 圣 灵 的 感 动 下 讲 说 一 些 从 属 于 圣 经 的 启 示, 我 们 绝 对 不 能 认 为 现 今 先 知 受 感 所 说 的 信 息 都 是 绝 对 无 谬 误 的 (参 林 前 14:31 注; 参 “信 徒 的 属 灵 恩 赐 ” 一 文 及 “ 事 奉 的 恩 赐 ” 一 文)。
神 话 语 的 能 力
神 的 话 语 安 定 在 天, 直 到 永 远 (诗 119:89;赛 40:8;彼 前 1:24~25)。 神 的 话 语 不 是 呆 板 的 说 教, 而 是 活 泼 和 大 有 能 力 的 (比 较 来 4:12), 能 够 成 就 大 事 (赛 55:11)。
1. 神 的 话 语 满 有 创 造 之 能。 根 据 创 世 记 的 记 载, 我 们 看 到 神 发 话, 事 情 就 成 就 (如: 创 1:3~4, 6~7, 9)。 诗 人 如 此 概 括 神 的 创 造 大 工: “ 诸 天 借 耶 和 华 的 命 (话) 而 造 ” (诗 33:6; 比 较 9 节);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也 庄 严 宣 告: “ 我 们 因 着 信, 就 知 道 诸 世 界 是 借 神 话 造 成 的 ” (来 11:3; 比 较 彼 后 3:5); 使 徒 约 翰 陈 明 神 用 来 创 造 万 有 的 话 就 是 耶 稣 基 督 (约 1:1~3; 参 “ 创 造 ” 一 文)。
2. 所 有 受 造 之 物 都 靠 着 神 的 话 语 得 以 维 系。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宣 称 神 “ 常 用 他 权 能 的 命 令(话) 托 住 万 有 ” (来 1:3; 参 诗 147:15~18)。 此 处 的 话 与 神 用 以 创 造 万 物 的 话 语 一 样, 是 指 着 耶 稣 基 督 而 言 的, 正 如 使 徒 保 罗 所 强 调 的: “ 万 有 也 靠 他 (耶 稣) 而 立 ” (西 1:17)。
3. 神 的 话 语 有 赐 人 新 生 命 的 能 力。 使 徒 彼 得 见 证 说, 我 们 “ 借 着 神 活 泼 常 存 的 道 ” 得 以 重 生 (彼 前 1:23; 比 较 提 后 3:15; 雅 1:18)。 所 以, 主 耶 稣 自 己 就 被 称 为 “生 命 之 道 ” (约 一 1:1)。
4. 神 的 话 语 能 够 释 放 恩 惠、 能 力 和 启 示, 使 信 徒 可 以 靠 着 它 信 心 更 加 坚 定, 更 加 忠 于 耶 稣 基 督。 先 知 以 赛 亚 向 我 们 展 现 了 一 幅 大 有 能 力 而 生 机 勃 勃 的 画 面: 雨 雪 从 天 而 降, 滋 润 大 地, 地 上 五 谷 菜 蔬 茁 壮 成 长; 同 样, 当 神 的 话 语 临 到 我 们 时, 我 们 也 要 在 灵 里 大 大 长 进 (赛 55:10~11)。 使 徒 彼 得 同 样 讲 到 信 徒 应 当 像 初 生 婴 儿 爱 慕 奶 汁 一 般 渴 慕 神 的 话 语, 这 样 我 们 才 能 在 神 的 救 恩 中 长 进 (彼 前 2:2)。
5. 神 的 话 语 是 神 赐 给 我 们 与 撒 但 争 战 的 宝 剑 (弗 6:17; 比 较 启 19:13~15)。注 意 主 耶 稣 在 面 对 撒 但 的3次 试 探 时, 每 一 次 都 因 着 宣 告 神 的 话 语 “ 经 上 记 着 说 …… ” 而 大 获 全 胜 (“ 经 上 记 着 说 …… ” 即 表 明 神 的 话 语 绝 对 无 误; 比 较 路 4:1~11; 参 太 4:1~11 注)。
6. 最 后, 神 的 话 语 具 有 审 判 的 能 力。 旧 约 先 知 和 新 约 使 徒 都 经 常 宣 告 从 神 领 受 的 审 判 性 信 息。 主 耶 稣 也 亲 口 说 过 他 所 讲 的 道 在 末 日 要 审 判 那 些 弃 绝 他 的 人 (约 12:48), 希 伯 来 书 的 作 者 宣 称 神 的 话 语 大 有 能 力, 能 辨 明 (审 判)人 “ 心 中 的 思 念 和 主 意 ” (参 来 4:12 注)。 也 就 是 说, 那 些 弃 绝 神 话 语 的 人 将 要 受 到 神 话 语 的 审 判。
我 们 对 神 话 语 应 当 保 持 的 正 确 心 态 圣 经 清 楚 无 误 地 教 导 我 们 对 各 种 形 式 的 神 的 话 语 应 当 保 持 正 确 的 心 态。 我 们 必 须 甘 心 听 从 神 的 话 语 (赛 1:10; 耶 7:1~2; 徒 17:11) 并 寻 求 明 白 其 中 的 含 义 (太 13:23); 不 断 颂 赞 (诗 56:4, 10) 和 爱 慕 (诗 119:47;113 篇) 神 的 话 语, 以 神 的 话 语 为 乐 (诗 119:16, 47)。 此 外, 我 们 还 要 全 心 接 受 神 的 话 语 (可 4:20;徒 2:41; 帖 前 2:13), 把 它 藏 在 心 里 (诗 119:11), 信 靠 它 (诗 119:42), 并 且 以 其 中 的 宝 贵 应 许 为 盼 望 (诗 119:74, 81, 114; 130:5)。最 重 要 的 是, 我 们 要 遵 行 神 的 命 令 (诗 119:17, 67; 雅 1:22~24), 并 且 按 照 神 的 教 导 生 活 (诗 119:9)。 神 明 确 指 示 传 讲 神 话 语 的 人 (比 较 提 前 5:17) 应 当 正 确 理 解 (提 后 2:15) 并 忠 心 传 讲 神 的 道 (提 后 4:2)。 信 徒 无 论 走 到 何 处 都 应 当 积 极 传 讲 神 的 话 语 (徒 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