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2:1 我自己定了主意,再到你们那里去,必须大家没有忧愁。
2:2 倘若我叫你们忧愁,除了我叫那忧愁的人以外,谁能叫我快乐呢?
2:3 我曾把这事写给你们,恐怕我到的时候,应该叫我快乐的那些人,反倒叫我忧愁。我也深信,你们众人都以我的快乐为自己的快乐。
2:4 我先前心里难过痛苦,多多地流泪,写信给你们。不是叫你们忧愁,乃是叫你们知道我格外的疼爱你们。
2:5 若有叫人忧愁的,他不但叫我忧愁,也是叫你们众人有几分忧愁,我说几分,恐怕说得太重。
2:6 这样的人,受了众人的责罚,也就够了。
2:7 倒不如赦免他,安慰他,免得他忧愁太过,甚至沉沦了。
2:8 所以我劝你们,要向他显出坚定不移的爱心来。
2:9 为此我先前也写信给你们,要试验你们,看你们凡事顺从不顺从。
2:10 你们赦免谁,我也赦免谁,我若有所赦免的,是在基督面前为你们赦免的。
2:11 免得撒但趁着机会胜过我们。因我们并非不晓得他的诡计。
2:12 我从前为基督的福音到了特罗亚,主也给我开了门。
2:13 那时因为没有遇见兄弟提多,我心里不安,便辞别那里的人往马其顿去了。
2:14 感谢神,常帅领我们在基督里夸胜,并借着我们在各处显扬那因认识基督而有的香气。
2:15 因为我们在神面前,无论在得救的人身上,或灭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气。
2:16 在这等人,就作了死的香气叫他死。在那等人,就作了活的香气叫他活。这事谁能当得起呢?
2:17 我们不像那许多人,为利混乱神的道。乃是由于诚实,由于神,在神面前凭着基督讲道。
2: 注解:
2:4  
心 里 难 过 痛 苦: 传 道 人 必 须 要 有 一 颗 仁 爱 柔 和 的 心。 当 他 们 看 到 神 子 民 偏 离 义 路 而 陷 入 罪 恶 和 错 谬 中 时, 就 会 情 不 自 禁 地 为 之 伤 心 流 泪 (比 较 诗 126:5~6;可 9:24 注;参 路 19:41 注; 约 11:35 注;徒 20:19 注)。

2:6  
受 了……责 罚,也 就 够 了:这 段 经 文 揭 示 了 新 约 有 关 管 教 犯 有 奸 淫、道 德 败 坏 等 (参 林 前 5 章) 严 重 罪 行 的 教 会 肢 体 的 模 式。
       1.    为 了 维 护 基 督 教 会 的 纯 全 圣 洁 (比 较 林 前 5:1~ 2), 教 会 必 须 对 犯 罪 肢 体 施 加 足 够 的 责 罚, 以 使 他 们 悔 改 自 新; 但 是 也 不 能 责 罚 过 度, 以 免 犯 罪 肢 体 觉 得 自 己 毫 无 指 望 再 得 神 的 怜 悯 或 重 返 教 会 团 契 (7 节)。 应 当 注 意, 教 会 不 能 无 条 件 地 一 味 赦 免 和 姑 息 犯 罪 肢 体。
       2.    犯 罪 肢 体 在 受 到 足 够 责 罚 以 后, 如 果 真 心 悔 改 并 且 为 自 己 深 感 忧 愁, 教 会 就 应 当 在 爱 里 赦 免 和 安 慰 他 (7~ 8 节)。
       3.    教 会 必 须 怀 着 温 柔 (加 6:1)、 忧 伤、 急 切、 义 愤、 敬 畏 神 和 神 的 话 语、 关 切 神 的 名 以 及 追 讨 过 犯 彰 显 正 义 的 心 态, 责 罚 和 挽 救 犯 罪 肢 体 (参 7:11; 比 较 林 前 5:5, 13)。
       今 天 许 多 教 会 已 经 丢 弃 了 这 条 新 约 的 管 教 原 则, 宣 称 教 会 应 当 容 忍 罪, 呼 吁 无 条 件 地 赦 免 罪, 鼓 吹 廉 价 恩 典, 掩 耳 不 听 圣 灵 对 众 教 会 所 说 的 话 (参 启 2~3 章)。 结 果 导 致 教 会 会 众 对 罪 毫 不 在 意, 对 神 也 毫 无 敬 畏 之 心 (参 太 18:15, 有 关 教 会 管 教 的 注 释)。

2:11  
撒 但 趁 着 机 会 胜 过 我 们:信 徒 防 御 撒 但 攻 击 的 最 关 键 措 施 之 一, 就 是 清 楚 认 识 到 他 们 的 仇 敌 总 在 不 断 地 寻 找 可 吞 吃 的 人, 并 且 不 遗 余 力 地 诱 导 信 徒 离 弃 对 基 督 的 忠 心 (参 弗 6:11 注)。

2:14  
夸 胜:保 罗 把 信 徒 描 绘 成 神 向 世 人 展 现 基 督 救 赎 宏 恩 已 经 得 胜 的 标 志。 借 着 这 种 凯 旋 得 胜 的 行 进, 信 徒 对 基 督 的 认 识 以 及 他 们 因 蒙 恩 得 救 而 有 的 新 生 命 都 要 如 香 陈 列 在 神 和 世 人 面 前。 神 喜 悦 这 种 香 气, 但 人 却 要 因 此 招 致 生 与 死 的 不 同 结 局 (15~16 节)。

2:17  
为 利 混 乱 神 的 道:有 些 传 道 人 为 了 谋 取 私 利、 博 得 众 人 赞 许 和 攫 取 更 大 成 功 而 虚 张 声 势, 传 讲 打 折 扣 的 福 音 (比 较 11:4, 12~15)。 他 们 虽 能 言 善 道, 身 手 不 凡, 但 实 际 上 却 十 分 诡 诈 自 私, 贪 爱 钱 财 并 喜 好 出 风 头 (比 较 约 10:12~13; 腓 1:15, 17;彼 前 5:2;彼 后 2:1~3,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