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亚伯拉罕的后裔,大卫的子孙,耶稣基督的家谱。(后裔子孙原文都作儿子下同) |
1:2 | 亚伯拉罕生以撒。以撒生雅各。雅各生犹大和他的弟兄。 |
1:3 | 犹大从他玛氏生法勒斯和谢拉。法勒斯生希斯仑。希斯仑生亚兰。 |
1:4 | 亚兰生亚米拿达。亚米拿达生拿顺。拿顺生撒门。 |
1:5 | 撒门从喇合氏生波阿斯。波阿斯从路得氏生俄备得。俄备得生耶西。 |
1:6 | 耶西生大卫王。大卫从乌利亚的妻子生所罗门。 |
1:7 | 所罗门生罗波安。罗波安生亚比雅。亚比雅生亚撒。 |
1:8 | 亚撒生约沙法。约沙法生约兰。约兰生乌西亚。 |
1:9 | 乌西亚生约坦。约坦生亚哈斯。亚哈斯生希西家。 |
1:10 | 希西家生玛拿西。玛拿西生亚们。亚们生约西亚。 |
1:11 | 百姓被迁到巴比伦的时候,约西亚生耶哥尼雅和他的弟兄。 |
1:12 | 迁到巴比伦之后,耶哥尼雅生撒拉铁。撒拉铁生所罗巴伯。 |
1:13 | 所罗巴伯生亚比玉。亚比玉生以利亚敬。以利亚敬生亚所。 |
1:14 | 亚所生撒督。撒督生亚金。亚金生以律。 |
1:15 | 以律生以利亚撒。以利亚撒生马但。马但生雅各。 |
1:16 | 雅各生约瑟,就是马利亚的丈夫。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是从马利亚生的。 |
1:17 | 这样,从亚伯拉罕到大卫,共有十四代。从大卫到迁至巴比伦的时候,也有十四代。从迁至巴比伦的时候到基督,又有十四代。 |
1:18 | 耶稣基督降生的事,记在下面。他母亲马利亚已经许配了约瑟,还没有迎娶,马利亚就从圣灵怀了孕。 |
1:19 | 她丈夫约瑟是个义人,不愿意明明地羞辱她,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
1:20 | 正思念这事的时候,有主的使者向他梦中显现,说大卫的子孙约瑟,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妻子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 |
1:21 | 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 |
1:22 | 这一切的事成就,是要应验主借先知所说的话, |
1:23 | 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 |
1:24 | 约瑟醒了,起来,就遵着主使者的吩咐,把妻子娶过来。 |
1:25 | 只是没有和她同房,等她生了儿子,(有古卷作等她生了头胎的儿子)就给他起名叫耶稣。 |
1: 注解: | 1:1 马 太 福 音 简 介
大 纲 壹 引 言: 弥 赛 亚 (1:1~4:11)
一 耶 稣 的 犹 太 家 谱 (1:1~17)
二 耶 稣 的 降 生 和 逃 往 埃 及 (1:8~2:23)
三 弥 赛 亚 的 开 路 先 锋 (3:1~12)
四 弥 赛 亚 受 洗 (3:13~17)
五 弥 赛 亚 受 试 探 (4:1~11)
贰 耶 稣 在 加 利 利 及 周 围 地 区 的 救 赎 事 工 (4:12~18:35)
一 耶 稣 在 加 利 利 的 早 期 事 工 概 况 (4:12~25)
二 宣 讲 天 国 的 法 则 (5:1~7:29)
三 叙述 1: 耶 稣 大 能 作 为 的 记 录 (8:1~9:38)
四 有 关 传 讲 天 国 信 息 的 训 示 (10:1~42)
五 叙 述 2: 天 国 的 显 现 (11:1~12:50)
六 谈 论 天 国 的 奥 秘 (13:1~58)
七 叙 述 3: 天 国 的 转 折 点 (14:1~17:27)
八 谈 论 天 国 子 民 的 资 格 (18:1~35)
叁 耶 稣 在 犹 太/比 利 亚 和 耶 路 撒 冷 的 事 奉 高 峰 (19:1~26:46)
一 耶 稣 上 耶 路 撒 冷 (19:1~20:34)
二 耶 稣 在 耶 路 撒 冷 的 最 后 一 个 星 期 (21:1~26:46)
1 荣 耀 进 京 及 洁 净 圣 殿 (21:1~22)
2 与 犹 太 人 的 辩 论 (21:23~22:46)
3 斥 责 文 士 和 法 利 赛 人 (23:1~39)
4 谈 论 末 世 的 景 况 (24:1~25:46)
5 设 计 出 卖 耶 稣 (26:1~16)
6 最 后 的 晚 餐 (26:17~30)
7 客 西 马 尼 园 (26:31~46)
肆 耶 稣 的 被 捕、 受 审 和 钉 死 (26:47~27:66)
一 被 捕 (26:47~56)
二 受 审 (26:57~27:26)
三 钉 死 (27:27~56)
四 埋 葬 (27:57~66)
伍 复 活 (28:1~20)
一 妇 女 们 的 发 现 (28:1~10)
二 虚 假 的 见 证 (28:11~15)
三 复 活 的 主 颁 布 大 使 命 (28:16~20)
作 者:马 太
主 题:耶 稣, 救 赎 的 君 王
写 作 日 期:主 后 60~70 年
背 景
马 太 福 音 非 常 适 合 做 新 约 圣 经 和 介 绍 “ 基 督, 永 生 神 的 儿 子 ” (16:16) 的 序 言, 所 以 被 列 在 新 约 圣 经 之 首。 虽 然 圣 经 原 文 没 有 注 明 本 书 的 作 者, 但 早 期 教 会 的 教 父 (大 约 始 自 主 后 130 年) 都 一 致 证 实 本 书 是 耶 稣 十 二 门 徒 之 一 的 马 太 所 著。
正 如 马 可 福 音 是 写 给 罗 马 人 (参 马 可 福 音 简 介), 路 加 福 音 是 写 给 提 阿 非 罗 和 所 有 外 邦 信 徒 的 (参 路 加 福 音 简 介) 一 样, 马 太 福 音 则 是 写 给 犹 太 信 徒 的。 本 书 的 犹 太 背 景 相 当 浓 厚。 1. 本 书 反 复 引 据 旧 约 的 启 示、 应 许 和 预 言 力 证 耶 稣 就 是 犹 太 人 盼 望 已 久 的 弥 赛 亚; 2. 耶 稣 家 谱 的 追 溯 直 至 亚 伯 拉 罕 (1:1~17); 3. 反 复 宣 称 耶 稣 是 “ 大 卫 的 子 孙 ” (1:1;9:27;12:23;15:22;20:30~31;21:9,15;22:41~45); 4. 本 书 更 倾 向 于 犹 太 的 用 词 习 惯, 如 “ 天 国 ” (与 “ 神 的 国 ” 同 义) 一 词, 这 是 因 为 犹 太 人 敬 畏 神 的 名, 避 讳 直 呼 其 名, 所 以 常 用 “ 天 国 ” 来 代 替 “ 神 的 国 ” 一 词; 5. 书 中 直 接 提 说 犹 太 习 俗 而 未 加 任 何 解 释 (不 同 于 其 它 福 音 书)。
然 而, 如 同 耶 稣 自 己 所 传 讲 的 信 息 一 样, 马 太 福 音 不 单 单 局 限 于 犹 太 人, 而 是 最 终 面 向 整 个 教 会 的, 旨 在 忠 实 地 将 神 普 世 的 福 音 启 示 出 来 (如 2:1~12;8:11~12;13:38;21:43;28:18~20)。
本 书 成 书 的 时 间 和 地 点 都 不 确 定。 但 我 们 仍 有 充 分 的 理 由 相 信, 马 太 福 音 写 于 主 后 70 年 之 前; 地 点 可 能 在 巴 勒 斯 坦 或 叙 利 亚 的 安 提 阿。 有 些 圣 经 学 者 认 为 马 太 福 音 是 四 福 音 中 最 早 写 成 的, 但 也 有 人 认 为 是 马 可 福 音。
目 的
马 太 著 作 本 书 有 3 个 目 的: 1. 亲 身 见 证 耶 稣 的 生 平; 2. 证 实 耶 稣 是 神 的 儿 子, 也 是 以 色 列 人 盼 望 已 久、 旧 约 先 知 曾 共 同 预 言 的 弥 赛 亚; 3. 显 明 神 的 国 以 前 所 未 有 的 方 式 彰 显 在 耶 稣 身 上。 马 太 特 别 希 望 读 者 能 够 明 白: 1. 以 色 列 人 曾 普 遍 拒 绝 相 信 福 音, 他 们 弃 绝 耶 稣 及 其 国 度 的 原 因 在 于 耶 稣 以 属 灵 救 主 而 非 政 治 救 主 的 身 份 降 临; 2. 耶 稣 将 在 末 世 以 万 王 之 王 的 身 份 在 荣 耀 中 再 来, 审 判 并 治 理 万 民。
综 览
马 太 福 音 着 重 表 现 耶 稣 就 是 以 色 列 盼 望 的 应 验。 他 的 降 生 (1:22~23)、 出 生 地 (2:5~6)、 从 埃 及 回 来 (2:15) 以 及 定 居 在 拿 撒 勒 (2:23); 开 路 先 锋 的 预 备 (3:1~13); 最 先 公 开 事 奉 的 地 点 (4:14~16); 医 治 的 事 奉 (8:17); 神 仆 人 的 身 份 (12:17~21); 借 用 比 喻 的 教 导 (13:34~35); 荣 耀 进 入 耶 路 撒 冷 (21:4~5) 及 被 捕 (26:56) 都 应 验 了 旧 约 的 预 言。
5~25 章 记 载 了 耶 稣 的 5 篇 重 要 讲 章 及 5 段 彰 显 弥 赛 亚 大 能 作 为 的 叙 述。 5 篇 重 要 的 讲 章 是: 1. 登 山 宝 训 (5~7 章); 2. 对 旅 行 布 道 传 讲 天 国 信 息 之 人 的 训 示 (10 章); 3. 天 国 的 比 喻 (13 章); 4. 真 门 徒 的 特 点 (18 章); 5. 有 关 末 世 的 教 导 (24~25 章)。 五 段 主 要 的 叙 述 是: 1. 耶 稣 以 神 迹 奇 事 证 实 天 国 的 真 实 无 疑 (8~9 章); 2. 耶 稣 进 一 步 昭 示 天 国 的 临 近 (11~12 章); 3. 宣 讲 天 国 的 信 息 而 引 发 的 各 种 危 机 (14~17 章); 4. 耶 稣 上 到 耶 路 撒 冷, 并 在 那 里 度 过 最 后 一 个 星 期 (19:1~26:46); 5. 耶 稣 的 被 捕、 受 审、 钉 死 和 复 活 (26:47~28:20)。 全 书 的 最 后 3 节 经 文 记 录 了 耶 稣 颁 布 的 “ 大 使 命 ”。
特 色
马 太 福 音 有 以 下 7 个 主 要 特 点: 1. 本 书 是 新 约 福 音 书 中 犹 太 特 色 最 浓 厚 的 一 卷; 2. 耶 稣 的 教 导 篇 章 和 具 体 事 奉 被 巧 妙 而 系 统 地 连 贯 成 一 体。 因 此, 主 后 2 世 纪 的 教 会 通 常 采 用 本 书 教 导 初 信 者; 3. 有 关 耶 稣 在 加 利 利 事 奉 时 给 门 徒 的 教 导 以 及 论 述 末 世 情 形 的 5 篇 讲 章 是 4 本 福 音 书 中 取 材 最 详 尽 广 博 的; 4. 本 书 比 新 约 其 它 任 何 书 卷 更 侧 重 于 记 载 耶 稣 生 平 中 应 验 旧 约 预 言 的 事 件; 5. 提 及 天 国 或 神 国 的 次 数 是 其 它 福 音 书 的 两 倍 之 多; 6. 马 太 特 别 强 调: (1) 天 国 的 公 义 标 准 (5~7 章); (2) 天 国 胜 过 罪、 疾 病、 鬼 魔 和 死 亡 的 权 能; (3) 神 的 国 度 在 末 世 将 最 后 得 胜; 7. 在 四 福 音 中 , 只 有 马 太 福 音 揭 示 了 教 会 是 一 个 属 于 主 耶 稣 的 整 体 (16:18; 18:17)。
读 经 计 划
如 果 想 在 1 年 之 内 读 完 新 约 圣 经, 就 应 当 按 照 以 下 进 度 在 44 天 内 读 完 马 太 福 音:
□1 章 □2 章 □3 章 □4 章 □5:1~20 □5:21~48 □6:1~18 □ 6:19~7:6 □7:7~29 □8:1~27 □ 8:28~9:17 □ 9:18~38 □ 10:1~23 □ 10:24~42 □ 11 章 □12:1~21 □12:22~50 □13:1~23 □13:24~43 □ 13:44~14:12 □ 14:13~36 □ 15:1~28 □15:29~16:12 □16:13~17:13 □17:14~18:14 □18:15~35 □19:1~15 □19:16~20:16 □20:17~34 □21:1~32 □21:33~22:14 □22:15~46 □23 章 □24:1~35 □ 24:36~51 □25:1~30 □25:31~46 □26:1~30 □26:31~56 □26:57~75 □27:1~26 □27:27~44 □27:45~66 □28 章 经文注释 1:1 耶 稣 基 督 的 家 谱: 马 太 福 音 沿 袭 犹 太 人 的 传 统, 以 家 谱 的 记 载 开 始, 追 溯 耶 稣 的 父 系 族 谱 (即 约 瑟 的 家 谱; 16 节)。 虽 然 约 瑟 不 是 耶 稣 的 生 身 父 亲 (20 节), 但 仍 是 他 的 法 定 父 亲。 由 于 神 早 已 应 许 弥 赛 亚 要 从 亚 伯 拉 罕 (创 12:3; 22:18; 加 3:16) 和 大 卫 (撒 下 7:12~19;耶 23:5) 的 苗 裔 而 出, 所 以 马 太 福 音 特 地 要 从 耶 稣 的 法 定 家 谱 追 溯 至 这 两 位 先 祖, 从 而 向 犹 太 人 表 明 耶 稣 是 王 族 一 脉 相 承 的 后 裔, 是 独 具 资 格 的 弥 赛 亚。 1:1 基 督: “ 基 督 ”(希 腊 文 Khristos)一 词 是 希 腊 文 译 法, 意 思 为 “ 受 膏 者 ”, 相 当 于 希 伯 来 文 中 的 “ 弥 赛 亚 ” (但 9:25~26)。
1. 马 太 福 音开 门 见 山 地 肯 定 耶 稣 就 是 神 用 圣 灵 膏 抹 的 受 膏 者 (比 较 赛 61:1;路 4:18;约 3:34;徒 10:38)。
2. 耶 稣 是 受 膏 的 先 知, 给 世 人 带 来 真 理 和 知 识 (申 18:15); 是 受 膏 的 祭 司, 为 世 人 献 上 赎 罪 祭 并 除 掉 世 人 的 罪 孽 (诗 110:4;来 10:10~14); 也 是 受 膏 的 君 王, 以 公 义 建 立 其 永 远 的 国 度 (亚 9:9)。 1:1 大 卫 的 子 孙:
1. 马 太 福 音 通 过 追 溯 出 自 大 卫 支 系 约 瑟 的 家 谱, 确 定 耶 稣 是 大 卫 的 合 法 后 裔。 尽 管 耶 稣 是 从 圣 灵 怀 孕 的, 但 他 是 按 约 瑟 之 子 正 式 上 册, 因 而 仍 是 大 卫 的 合 法 子 孙。
2. 路 加 福 音 记 载 的 家 谱 ( 路 3:23 后 ) 追 溯 马 利 亚 世 系 中 的 男 性 (马 利 亚 也 是 大 卫 一 脉 相 传 的 后 裔)。 路 加 福 音 强 调 耶 稣 是 从 马 利 亚 而 生 的 血 肉 之 体 (即 后 代), 所 以 与 我 们 众 人 有 同 样 的 性 情 (比 较 罗 1:3)。 福 音 书 的 作 者 们 异 口 同 声 地 宣 称 耶 稣 兼 具 血 统 和 法 律上 的 弥 赛 亚 资 格。 1:16 耶 稣, 是 从 马 利 亚 生 的: 家 谱 是 童 女 怀 孕 生 子 的 可 靠 凭 据。 整 个 家 谱 都 沿 用 “ 某 人 生 某 人 ” 的 表 达 方 式, 及 至 约 瑟 以 后 就 有 所 改 变。 圣 经 没 有 说 “ 约 瑟 生 耶 稣 ”, 只 说 “ 约 瑟 是 马 利 亚 的 丈 夫 ”, 那 称 为 “ 基 督 ” 的 耶 稣, 是 从 马 利 亚 生 的 (参 1:23 注)。 1:21 耶 稣: “ 耶 稣 ” 是 希 伯 来 文 “ 约 书 亚 ” 的 希 腊 文 译 法, 意 思 是 “ 耶 和 华 拯 救 ” (参 书 1:1 注)。 这 个 词 预 示 了 马 利 亚 之 子 未 来 的 使 命, 也 是 福 音 带 给 世 人 的 首 要 应 许, 即 救 主 耶 稣 “要 将 自 己 的 百 姓 从 罪 恶 里 拯 救 出 来 ”。 罪 是 人 类 最 大 的 仇 敌, 能 摧 毁 人 的 整 个 心 灵 和 生 命。 那 些 归 向 耶 稣 的 人 借 着 耶 稣 的 代 罪 之 死 及 圣 灵 洁 净 的 大 能, 就 能 脱 离 罪 的 亏 欠 和 辖 制 (参 约 8:31~36;徒 26:18;罗 6;8:1~16)。 1:23 童 女 怀 孕 生 子: 马 太 和 路 加 都 毫 不 含 糊 地 宣 称 耶 稣 是 圣 灵 感 孕 (18 节;路 1:34~35) 童 女 而 生 的, 整 个 过 程 中 没 有 肉 身 父 亲 的 参 与。 童 女 怀 孕 生 子 的 教 义 多 年 来 一 直 受 到 自 由 派 神 学 家 的 抵 挡。 但 是, 先 知 以 赛 亚 有 关 童 女 怀 孕 生 子 并 给 他 起 名 叫 “ 以 马 内 利 ” (希 伯 来 文 意 为 “神 与 我 们 同 在 ” ,赛 7:14) 的 应 许 无 可 辩 驳。 这 个 预 言 早 在 耶 稣 降 生 前 700 年 就 有 了。
1. 马 太 福 音 1:23中 的 “ 童 女 ” 是 以 赛 亚 书 7:14 (七 十 士 译 本) 中 的 希 腊 用 语 “ Parthenos ” 的 确 切 译 法。 以 赛 亚 在 希 伯 来 文 中 用 到 的 “ 童 女 ” 一 词 (almah) 指 达 到 婚 龄 的 童 贞 女 子, 在 旧 约 中 专 指 童 贞 状 态 (比 较 创 24:16;歌 1:3;6:8)。 除 此 之 外, 再 没 有 用 于 别 的 情 形。 所 以, 旧 约 的 以 赛 亚 书 和 新 约 的 马 太 福 音 及 路 加 福 音 都 指 证 耶 稣 的 母 亲 是 童 贞 女 (参 赛 7:14 注)。
2. 童 女 怀 孕 生 子 的 意 义 非 常 重 大。 救 主 必 须 完 全 成 为 人 的 样 式, 毫 无 邪 恶 玷 污, 且 具 备 完 全 的 神 性, 才 能 为 我 们 的 罪 献 上 挽 回 祭, 成 就 救 赎 大 工 (来 7:25~26)。 童 女 怀 孕 生 子 能 够 同 时 完 全 满 足 这 3 个 条 件: (1) 耶 稣 道 成 肉 身 的 惟 一 方 式 就 是 从 妇 人 生 出; (2) 惟 一 无 罪 的 方 式 是 从 圣 灵 怀 孕 (1:20;比 较 来 4:15); (3) 惟 一 具 有 神 性 的 方 式 就 是 以 神 为 他 的 父 亲。 所 以, 他 就 不 能 以 自 然 的 方 式, 而 要 以 超 自 然 的 方 式 感 孕, “因 此 所 要 生 的 圣 者, 必 称 为 神 的 儿 子 ” (路 1:35)。 这 样, 耶 稣 基 督 就 兼 具 神 人 二 性 的 超 然 位 格, 既 是 完 全 的 神, 又 是 完 全 而 无 罪 的 人。
3. 耶 稣 肉 身 的 生 活 及 所 经 历 的 痛 苦, 使 他 能 够 体 恤 我 们 的 软 弱 (来 4:15~16)。 做 为 神 的 儿 子, 他 有 能 力 使 我 们 脱 离 罪 的 捆 绑 和 撒 但 的 权 势 (徒 26:18;西 2:15;来 2:14;7:25)。 耶 稣 的 神 人 二 性, 使 他 既 能 够 成 为 世 人 的 赎 罪 祭, 又 能 够 以 大 祭 司 的 身 份 替 每 一 个 来 到 父 神 面 前 的 人 代 求 (来 2:9~18;5:1~9;7:24~28;10:4~12)。 1:25 没 有 和 她 同 房, 等: “ 等 ” 这 个 词 让 我 们 看 到 耶 稣 降 生 以 后, 约 瑟 才 与 马 利 亚 真 正 进 入 婚 姻 所 具 有 的 肉 身 联 合 的 关 系 中。 并 且, 我 们 知 道 耶 稣 还 有 其 他 的 兄 弟 姐 妹 (12:46~47;可 3:31~32; 6:3 路 8:1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