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 18:6] 「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亲近他们。我是耶和华。 [利 18:7] 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羞辱了你父亲。他是你的母亲,不可露他的下体。 [利 18:8] 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 [利 18:9] 你的姊妹,不拘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他们的下体。 [利 18:10] 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露了他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 [利 18:11] 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他的下体。 [利 18:12] 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他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 [利 18:13] 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他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 [利 18:14] 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他是你的伯叔母。 [利 18:15] 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他是你儿子的妻,不可露他的下体。 [利 18:16] 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 [利 18:17] 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又露他女儿的下体,也不可娶他孙女或是外孙女,露他们的下体;他们是骨肉之亲,这本是大恶。 [利 18:18] 你妻还在的时候,不可另娶他的姊妹作对头,露他的下体。 [利 20:11] 与继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亲,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 20:12] 与儿妇同房的,总要把他们二人治死;他们行了逆伦的事,罪要归到他们身上。 [利 20:17] 「人若娶他的姊妹,无论是异母同父的,是异父同母的,彼此见了下体,这是可耻的事;他们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体,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利 20:19] 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体,这是露了骨肉之亲的下体;二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利 20:20] 人若与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必无子女而死。 [利 20:21] 人若娶弟兄之妻,这本是污秽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无子女。 [申 22:30] 「人不可娶继母为妻;不可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申 27:10] 所以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遵行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申 27:22] 「『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申 27:23] 「『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结 22:11] 这人与邻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贪淫玷污儿妇;还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 [林前 5:1] 风闻在你们中间有淫乱的事。这样的淫乱连外邦人中也没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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