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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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叁题

 

甚麽是得救(得永生)的条件?

      圣经来看,得救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信,用不 在信以外再加上甚麽。可是有许多人总是想,信了还不够,总得在信以外再加上一些甚麽才能得救。这是因为这些人不明白到底我们是信些甚麽,到底甚麽是信,活的信心到底能产生甚麽结果,活的信心的表现到底是甚麽。一个人如果真是信了,他就得救了,不需要另加任何其他的条件。现在我们要来看七个不是得救的条件。

 

{ 288}不是信加上盼望】有人想,我们得救必须信,然後要好好的求神,希望神施恩可怜我,叫我上天堂。岂知圣经不是说希望神施恩,乃是说信神已经赐恩了。罗马书叁章二十一至二十二节说:「但如今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凡自以为信而仍在希望的人,他的信靠不住,他并没有真的信。信是信「已经」。他们不知道甚麽是信,他们也不知道神的心,他们以为神是勉勉强强的赦免人的,他们以为应当求神求到他来可怜我们。岂知神已经赦免你了。主耶稣流出他的宝血来,就是赦免你一切的罪。这个事实是已经成功了的,你信,你就得看赦免。你信,主所已经成功的赦免就是你的。你信耶稣基督替你死,神的恩就显明在你身上了。

 

{ 289}不是信加上承认】有人说,人信了,而不承认基督,就不能得救。自然,信的人必须承认基督,但是,不是因承认而得救,承认并不是得救的条件,并不是承认叫我们得救。

      马太福音十章叁十二至叁十叁节:「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不认他。」这一段圣经不是指人得永生说的。这一段圣经是指人将来在天国里的地位说的,是指信徒魂的得救说的,就是指这些人在地上肯舍弃自己,在地上承认主,将来主在父面前也要承认他们。这并不是指人永远的得救而言。

      马可福音八章叁十八节:「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这也是指 在国度的时候讲的。马可福音八章叁十五节说:「凡为我和福音丧掉魂的,必救了魂。」(「生命」原文是「魂」。)在地上失去魂是甚麽意思呢?就是在地上的时候为 主失去魂里面的一切享受。今天怕丢睑面,怕羞耻的,将来必定要丢睑面,必定要蒙羞。今天不怕为主丢脸面,不怕羞耻的,将来也必定得荣耀。今天不肯和主同吃苦的,将来必定失去国度里的荣耀。当主耶稣基督在地上设立国度时,有许多人要失去荣耀。

      马太福音十章叁十二至叁十叁节,马可福音八章叁十五节、叁十八节,都是讲国度的问题,而不是讲得永生的问题。进国度是与信徒在地上的行为发生关系的。信徒在人面前该承认主的时候,若不承认,虽然永生已经得 了,国度却没有分。

      罗马书十章十节:「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这里是说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但是我们要明白一节圣经,必须看上下文,才能明白它到底是指 甚麽说的。罗马书第十章的主题乃是讲出於信心的义,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 义。信是得 义的条件。那麽信是怎麽一回事呢?它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这里的信包括两件事,一件是口作的,一件是心作的。这两件事都是信心的动作,是讲一个东西的两方面,就像称义和得救是一个东西的两方面一样。口里承认乃是信的一个表现,信是包括了承认。所以等到讲下去的时候,总起来讲的时候,就只讲信而不讲承认了。十一节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这里不是说凡信而承认的人必不至於羞愧。承认是在信里面,所以不必另提。十四节说:「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十六节说:「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十七节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这些地方都没有另提承认的事。所以承认并不是独立的一件事,承认乃是因 信而有的自然表现。那麽这里的承认是怎麽样的呢?这里的承认并不是指 站起来作见证说的,这里的承认乃是像一个小孩认得他的母亲就呼喊妈妈。一个人得救,心里相信时,口里就有承认,他很自然的要呼喊阿爸、父。所以承认并不是在信之外另加的一个条件。人只要信,就得救。

 

{ 290}不是信加上行善】有人想,我是一个罪人,我应当有好行为,我单靠相信耶稣就能得救,那太便宜了,我应当一面作好,一面信耶稣,这样,就可以保险得救了。但这并不是圣经的真理。神救我们的目的,是要我们行善,正如以弗所书二章十节所说「为要叫我们行善」,提摩太後书二章二十一节所说「预备行各样的善事」。但是我们要记得,圣经告诉我们,行善是得救以後才行的。并不是行善而後得救,也不是信加上行善而後得救。一个小孩不能先走路而後生,照样,我们必须重生了而後行善。若有人盼望先行善而後生出来,全世界没有这种道理。

      罗马书四章四至六节:「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我的神,他的信就算为义。正如大 称那在行为以外蒙神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是当得的,是作得好而得工价。惟有不作工的,只信——我们要把这「信」字看得顶准——称罪人为义的神,就是这个信他就算为义。不作工,只信,就能得救。并不是信又加上甚麽。要记得「只信」就够了。所以大 说:「在行为以外蒙神称义的人是有福的。」这里是说在行为以外,和行为一点关系都没有。

      以弗所书二章八至十节:「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 信;这并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於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第八、九节告诉我们,我们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 神所赐的信,并不是因 自己的行为。第十节又告诉我们,神救了我们,是要叫我们行神所预备要我们行的善。我们是因 恩典,是因 信而得救的;得救之後要有好的行为,这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

 

{ 291}不是信加上祷告】有人想,人要得救,祷告总是一个条件吧。岂知得救是因 信,不是因 祷告,因为主耶稣基督已经担当了罪,神已经把耶稣基督审判了,我们不需要祷告了,只要信就够了。祷告是求神去作,信是信神已经作成了。我们是信神审判了耶稣基督,信耶稣基督替我们死了。十字袈已经完全成功了救赎的工作,人只要信神所作的就必得救。

有人就想,罗马书十章十叁节不是说「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麽?这不就是说必须祷告才能得救,不然就不行麽?但是我们看第十四节接 说:「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是先信而後求,有了信才有求。求是信的一个表现,求不是 立的、另外的条件。信包括了求,信自然就产生求。同时,这里的求不是普通的祈求,乃是求告、称呼主的名,就是上文所说的口里认耶稣为主的呼叫主的名,也就是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叁节所说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称呼主的名。主的名就是拯救。凡呼叫主的名的,凡称呼耶稣为主的,就必得救。怎能没有信耶稣是主而称呼耶稣是主呢?怎能信了耶稣是主而不称呼耶稣是主,不求告主的名呢?所以祷告不是得救的条件,信,只有信是得救的条件。

 

{ 292}不是信加上受浸】有人想,得救不是靠希望,不是靠承认,不是靠行为,不是靠祷告,这话是对的,但人乃是信而受浸然後得救。这种思想也是不对的。不错,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是有「信而受浸必然得救」的话,但是我们要注意这里所说的得救到底是指 甚麽说的。在圣经中曾说到有好几种的得救,有得永生的永远的得救,有信徒天天的得救,有患难中的得救,有身体的得救,有在天国中与主一同作王的魂的得救。至於与受浸有关的得救,那是指 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救出来说的,这与得永生是不同的。得永生是个人得到永远的生命,受浸是从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一个人光是相信,没有受浸,在他里面虽然是已经有了永生,但从世人看来,他还是一个没有得救的人。必须他起来受浸,宣告他与罪恶的范围脱离关系,才能使人认识他是一个得救的人。至於得永生,不定罪,永远的得救,只要信就够了,不需要加上任何其他的条件。就是在马可福音十六章十六节这里,上一句是说「信而受浸的必然後救」,下一句就说「不信的必被定罪」。并没有说不信、不受浸的必被定罪。从世界罪恶的范围里被救出来是需要信而受浸。被定罪只要不信就够,换句话说,不定罪的条件只是信,不是信而受浸。十字架上的强盗并没有受浸,但主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叁40~43)。他信了,他就不被定罪,他就得救,得了永生。所以受浸并不是得永生的条件。

 

{ 293}不是信加上认罪】有人说,我的罪像字条一样,一条一条挂在十字架上面,我认了一件罪,字条就减少一条,我没有认过的罪,仍旧挂在那里。但圣经从来没有这样讲过。这并不是说我们不应当认罪,基督徒是应当认罪的,但是认罪并不是得救的条件。

有人说,约翰一书一章九节说,「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岂不是说我们要认罪麽?不错,圣经里有这一节。但约翰一书并不是写给未信的人的,这里的「我们」是指基督徒,所以是写给基督徒的。这卷书说到叁等基督徒:一、小子,是有生命的;二、少年人,是有能力的;叁、父老,是有经历的。全部约翰一书是对基督徒说话,与罗马书不同。这卷书是讲交通的书。基督徒若犯罪,是要认罪的;若不认罪,与神的交通就有拦阻。你要与神恢复交通,就必须认罪。如果对未信的人说要认罪才得救,那就错了。一个罪人是圣灵使他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相信神的儿子所已经成功的工作,他的罪在神面前就得 赦免。一个罪人在神面前得赦免的条件是信。全部圣经中找不到罪人应当信加上认罪才得救的话。耶稣基督已经成功了救赎,人只要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就必得救。

 

{ 294}不是信加上悔改】多少人说,得救是靠悔改。罗马书讲救恩最清楚,但是罗马书并没有一次提到当靠行为得救。讲福音最清楚的是约翰福音,但是约翰福音没有一次说到靠悔改得救。得救是靠 信,不是靠 悔改。

      那麽,悔改就用不 麽?按圣经来看,信的人必先悔改,得救的人也必有悔改。在信之前有悔改,在信之後也有悔改。若是一个人对罪的看法、对自己的看法、对世界的看法、对主的看法没有改变,他就不可能得救的。「悔改」这个词的意思,就是心思的转变。就如人得救之前所看为宝贵的东西,得救之後就看为不费贵了。所以悔改不是得救的条件,是附属於信的,是附属於得救的。

      甚麽叫信呢?信,并不是信几段神学的道理。听是听道,信是信基督。以弗所书一章十叁节:「你们既听见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们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听是听的道,听是听的福音,信却是信基督。有人说他自己是信了,其实他是赞成道理,他不是信基督。或者有人有别的企图,也说自己信了,但他从来不认识基督。这样的人是不能得救的。所以,讲道并不是我们的目的,目的是要人信基督。

      甚麽叫信基督呢?约翰一书五章九至十二节:「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所以,信,没有别的,信,就是领受神对他儿子作的见证。人只要信他的儿子就有永生。

      我们今天快乐,因为是因信而得救的,不是因别的事而得救的。我们应当有好行为,应当在人面前承认基督,应当认罪,应当悔改,应当受浸,应当多祷告,叫神喜悦我们。我们不应当不作这些,以致神不喜悦我们。但我们并不是靠 这些事得救。我们得救,只是因 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