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第十一章

分道扬镳(十一5-23)

我们已经看见罗波安在处理耶罗波安合理要求的愚昧做法上,并未构成他被定罪的理由。事实上,罗波安的事业经过三个明确的阶段,其中那不幸的遭遇代表第一个阶段。当前这些经节是关于第二个阶段,是属于一个虔敬和繁荣的时期。这个时期列王纪根本没有记载,在那里只为了北部江山的分裂,和为了『犹大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王上十四22)的事实,而提及罗波安的朝代,历代志作者现在还未有这种判断,那是与他所记罗波安的第三部分相似(十二章)。然而,就是在它与列王纪差异的这一点上,正是最为有趣的。他所作罗波安虔敬时期的报导,包括他小心制定治国策略,显示虔敬蒙福,背道受祸。所以,这可能就是在许多君王的例子中,他比列王纪提供了更加苛求和更加显示区别的记载──虽然在大 和所罗门的情形适得其反。

既指出了这一点,故必须承认的是:他对罗波安的敬虔并不过分坚持。犹大在他治下所享受三年的稳固时期(17节),显然大部分要归功于祭司和利未人从以色列各地来到犹大,他们甚至要撇下他们的产业(13,14节);而且确实有其他敬虔人士,他们决心抗拒耶罗波安现在所走的那条路,还有从南部来的人──不论是永久地在南部居住,或祗是定时地为了敬拜的目的而来的(16节)。罗波安,与耶罗波安对比起来,至少前者维持了合法的体制;而后者则莫视这些体制,并驱逐真正的祭司(14,15节)。罗波安的政府『办事精明』(23节),这是超过我们初遇见时对他的期望的。也许他的敬虔并没有超越这种情形很多。

虽然如此,十三至十七节是重要的,因为这些节显示:从此以后罗波安和耶罗波安二人对所记录的那些事件都得负责了。耶罗波安,在他不肯服从罗波安暴戾的措施时,便露出他本来的面目,因为他的自我肯定也弃绝那些真正由上帝所定规的事情。(另外请参阅十三8及以下各节。)就是为了这个理由,耶罗波安的名字在列王纪里面多少已变成拜偶像的同义词。他分受若干扫罗的悲剧;他有极大的潜能,但至终都不能把它导入正当的渠道。耶罗波安永远代表了矫枉过正的危险,被狂热蒙蔽到一种程度,以致认为采取一切抵抗措施都似乎视为对了。在发生这种情形时要辨别正误,不可避免地几乎总是失败的。除此以外,当人自己的判断成了最终的裁决时,结果也必然引致错误。许多有能力的人物,像耶罗波安一样,起初的义愤具有真正的正义感,而到末了却让义愤化为成见或恐惧,而热情则与自荣混淆了。相反,在罗波安治下,犹大『遵行大 和所罗门的道』(17节)。上帝赐福的记号主要地是在建筑工作上,罗波安藉此加强犹大的防御工事──在历代志里面,自从所罗门以来建筑工作多少已成了一种典型的福气。类似地,王的许多子孙也是福气的一种记号。

最后,要注意的是:历代志并不是『不费分文便把北部人士一笔勾销。』『以色列』一词仍然应用于他们(13节),暗示在原则上十个叛离的支派对于圣约仍然关心。『住犹大便雅悯的以色列众人』(十一3)这措辞是暗示同一意思,由于它不像指两个支派境内的以色列人。相反地,在这里对以色列有一种属灵的含意;用十六节的话说,就是『凡立定心意寻求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历代志作者无论如何强调体制的正确性,他决不落入把体制与宗教实际视为同一的陷阱中。后者是决定个人内心的方向的。而且意味 不论是体制的瓦解,长久珍惜的关系的断绝,与一种特殊身分的丧失,都不能影响寻求上帝之人在 面前的地位。那寻求是真实的记号。它不是不想寻见和无意寻求之『寻求』;它是寻见他们的上帝之人的寻求,而且因为他们一直都认识 ,就必然再回到 那里去。历代志作者这样分享与诗篇的作者的认识相一致:真宗教是有渴想为其特性的(诗四十二1-2)。也许是这种知识引致他认为北国的地位不是失丧的。甚至那些附从耶罗波安的人,仍然可以回到真理的路上来。――《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