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下廿六16~21】这事给我们一个大警告,就是神未曾命令的事,我们千万不要擅自去行,免得被神刑罚。大麻疯,按灵意说,就是污秽的罪。凡没有神的吩咐而妄动的人,在神面前,都是犯了污秽的罪。在神的工作里,人自己的热心是没有多大用处的。人不能用他的热心来支配神的工作。进圣殿烧香,原是非常美好的,只因不是神的命令,就成为当受责罚的罪。
【代下廿六18~21】乌西雅王擅自作主而行了神指定只有祭司才能作的事 烧香给神,神马上叫他长了大麻疯而死。同样地,许多人现今想要在 的殿里为 作工,却是作神此刻并没有指派他的事工,他们有强的欲望要服事主,以之作为极大的享受,但神说这是干犯圣所的罪,因为不是 所要的。任何依赖人自己的能力来事奉主的,都是干犯圣职的罪。
乌西雅(在列王纪称为亚撒利雅)的出现,我们便进到被评为忠逆参半的那些君王的最后一位。除了历代志的记载以外,关于他的事所知甚少,因为在列王纪里面的记载很简短(王下十四21-22;十五1-7)。也许带点讽刺的意味,使人最易记得的乃是他的死!──他的死被用来注明先知以赛亚蒙召的日期(赛六1)。虽然如此,他的朝代毕竟是个重要的朝代。这个朝代历时五十二年之久(约主前七九一年至七三九年,包括与他父亲亚玛谢共同摄政时期),而且显然是犹太的一个比较稳定而又繁荣的时期,在以色列也是如此。这是被一些先知的评论所暗示的,他们攻击百姓被财富和自我显耀所萦扰的消极方面的事实(请比较赛三18-26;摩六1-8),这先知在传统上把这时期称为第八世纪。
乌西雅在那漫长而又繁荣的统治中,他从事六至十五节所叙的那些活动,是不会令人惊奇的。他显然重新得回亚玛谢因愚昧而丧失的领土,而且把耶路撒冷城墙被约阿施拆毁了的一部分加以重建。似乎以色列人的掠夺,也许是犹太人由于非利士人剥削,或者由于以东人报复他们较早以前败于亚玛谢手下(廿五11及以下各节)而造成的国势衰弱所带来的结果。乌西雅大概因这个缘故收复以禄(Eloth,即现今的爱拉[Eilat])。
历代志对乌西雅强盛的描述,表明这强盛是由他的义行和上帝的帮助而来(4-5,7,15节。5节的撒迦利亚,在其他方面一无所闻;这个名字显然是个常见的名字。乌西雅与他的关系,使人联想起约阿施与耶何耶大的关系,不过大抵没有监护的寓意。)强盛,名声,进贡(8节),作战能力,然而又得享太平这些名目,便使人联想到大 和所罗门。提及喜悦农事(10节),是不寻常的,使我们对这人的个性,有比历代志的一般传记风格的描述,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乌西雅的伟大之处明显地在于他是爱好和平的人,而且了解和平的充分意义,是自由去享受上帝预备的 富。
和罗波安一样(代下十二1),强盛本身成了乌西雅致败之由。强盛是历代志重大的主题之一。然而,根据强盛的来由,所作的评估是完全不同。乌西雅竟信以为他的强盛乃由于他本身。他的骄傲引致他在教义上犯了严重的罪。(16节上半节,最好译作『他心高气傲,以致行事败坏』,显示所犯的罪是他骄傲的结果。虽然,骄傲本身并不完全构成犯罪。)既见自己在政治的领域中居于最高地位,他现在想在向他严格关闭的范围,霸占最高地位。这罪行大概不是指进入圣殿这件事,因为其他君王(所罗门,约阿施)也这样行;而是指烧香。出埃及记三十7及以下各节指明烧香──像其他的祭一样──乃是祭司工作的范围。所以,乌西雅的行动,是故意向他们的权柄挑战,而且等于蔑视上帝本身的神圣。因此这种行动含有一个层面,比不肯顺从更为严重。可拉背叛的命运(民十六章),便是侵犯这个范围严重性的一个事例。列王纪显然对于这种试探特别敏感(例如扫罗,见撒上十三8及以下各节;耶罗波安一世,见王上十三章)。乌西雅的实例把这种试探的性质作了清楚的说明──这是另一种强烈的冲动,丑恶地把合法且受了委托的权柄,变成一种绝对和自我荣耀的能力(请参论约兰与亚他利雅的注释的那一段)。
所以,众祭司与乌西雅的对抗,并不是为琐屑界线的争论。他们命令他离开圣殿是具有定罪的特性的。『你行这事耶和华上帝必不使你得荣耀』(18节)的预告,与随后发生的事对照一下,乃是一句带有讽刺意味的陈述;因为尊荣,或高位正是乌西雅所贪图的。
王的恼恨(19节)是难于评论的。我们以前在恼恨的对象意识到正直的控罪时曾遇见过(例如代上十三11。译按:在那里中文和合本译作『心里愁烦』,原文为『恼恨』)。由于乌西雅以前曾虔敬,而且在他患了『大淋疯』以后愿意被护送离开圣殿(20节),我们可以猜测乌西雅的情绪确是朝向这方面的。另一方面,在这种情形恼恨可能表明是违抗心理的加强,这种情形可以解释为甚么在他恼恨之时他便受苦(19节)。可能受苦本身令他看见自己情况的可怕。
王所罹的疾病可能不是今日人所共知的淋疯病。希伯来文这个词包括种种令人不好受的皮肤病状。虽然如此,这个词所指的任何情况,都使患者按礼仪的意义成为『不洁』的,所以他失去参加圣殿中敬拜的资格(利十三至十四章)。乌西雅患大淋疯,因此掺合了他所犯亵渎的罪,而且这是那些撵他出去的祭司视为最确 的凭证。他的默从,可能表示他的骄傲再次让步给对上帝适当的敬畏。他终生处于令人哀伤的隔离中,甚至不能履行自己做王的责任,这本来是他的特权,而现在因他贪图更多特权,便把原有的都丧失了。
历代志留给我们关于乌西雅朝代的印象,就整体而论,这个朝代是受敬虔支配的。(这与列王纪记载的那一幅图画吻合。)没有记载丧失国土的事,而且王是葬在一块属于王室的田间(不过,明显不是在王陵中,因为他长了大淋疯)。然而,他从顺服的道路上的堕落,因为它不寻常的性质,遂被置于显着的地位。――《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