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下第十一章

奸淫和谋杀(十一1-27)

继续与亚扪延续的战事,及围攻京城拉巴,成为大 与拔示巴这个着名的故事的背景。大 巧妙地利用这场对抗亚扪的合法战争,掩饰他对一个无辜的人之谋杀的意图,他是大 最忠心和最能干的军官。大 主要的战士列在廿三章八至卅九节,而乌利亚的名字正在其中(39节)。

没有人会为大 对乌利亚的行为作辩护,虽然在现代世界,他与拔示巴的奸淫会被许多人宽恕,同样古代的世界,也盛行双重的标准。在一方面,婚姻关系乃是神圣的,并且破坏时会有严重的惩罚,参见利未记二十章十节。(事实上大 至少破坏以色列基本法律十诫中的三诫:他觊觎别人的妻子,与她奸淫,然后谋杀。)另一方面,无论以色列或邻邦的律法怎样说,通常君王喜悦时,都残暴地越过法律。任何人不需要深入钻研自己国家的历史,都可以看见以前的君王、统治者和政治家犯奸淫和不道德的事。君王制造法律;他们并不时常感觉要遵守,而他们的法庭也视而不见。无疑地有一种律法是给有钱人,而另一种是给穷人──或者一种为君王而立,另一种作为普通人的标准。事实上这里提及以色列法律和标准的一些事情,以致大 要掩饰他与拔示巴的关系。在其他的国家,他可以撇弃她,或者从她的前夫取走她,满足他个人的兴趣。可以看见大 的主意随 时间而改变。起初他没有计画迎娶拔示巴;他盼望使乌利亚与她在一起,这样,一旦儿子出生时,将被视为属于乌利亚的。但因为从大 的角度看乌利亚非常固执,他才觉得这次谋杀,不但解决拔示巴怀孕的难题,也使他可以娶这个寡妇。

拔示巴在这个故事中,扮演相当被动的角色;我们不知道她对大 或对乌利亚有感情,或者她的意愿是甚么。约押也一样,虽然通常他扮演强硬的角色,但这里他表现得很中立。他冒险地修改大 的命令,可能因为他感到大 的计画太露骨,容易引起意见和批评,但他从没有问及所收到的训示。故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戏剧中只有两个演员,即大 和乌利亚。大 是个有权势的人,他可以指挥拔示巴和约押,为了某种目的他也可以随自己喜欢,或多或少调动乌利亚。在另一方面,乌利亚一心一意献身给国家事业,他不是固执的人,除了大 这样判断外;这里也没有理由假定他听到妻子淫乱的谣言,故此他拒绝探她。不久后当他 带引致自己死亡的授权书给约押时,他也没有特别怀疑大 。反之,他被描绘为一个完全献身的战士,为上帝而行事为人:故此在战争未结束前,若与妻子同房,被认为是违例的。他在十一节的话可以显出他虔诚的程度。

虔诚与权势冲突时,虔诚便交恶运。这里是大 一生经历中,第一次我们看见他拥有权势后发生的道德危机。好象扫罗对付挪伯的祭司和百姓的情形一样,参见撒母耳记上廿二章。对大 较公平的评判,我们认为除了乌利亚之外,他起先并不想伤害其他人;但事实上其他几个优良战士,也与乌利亚一同阵亡(16节),而当他听到这消息时,王的态度却完全麻木不仁(25节)。

这一章以大 仍不悔改他滥用君王的权利作结束。许多时候君王与国家领袖做错事,甚至当谣言四起,也不会有司法带王去受审。这也是以色列的情 ,大 是最高法官,也许是惟一的审判官。是否大 高过法律呢?这章圣经最后一句,提醒我们没有人超过上帝的法律,甚至当人类的法庭无能为力的时候;或者人所犯的罪永不被发现时。奸淫有时候很难去证实;但这种罪如嫉忌、傲慢和贪婪,都是在心里的,这些都是人类法律的界限之外,它们也带给人类行为邪恶的影响。这些坏事绝不能逃过上帝的眼目;参考马太福音五章廿一至三十节。――《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