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三章

【出廿三2】「不可随众行恶。」

这话题醒我们,群众的意见,并不一定都是准确的。要记得!众人的声音,并不就是神的声音。群众常常是盲目的。历史上所有准备的行动,常常起始于少数孤单的人,他们确定的听见了神的声音,因而孤单的为 站住。Lloyd Garrison曾说过一句名言:「与神站在一边的,即或是个人,也是多数。」因此,我们应当坚强的站住,慎拒随伙行事。―― 摩根《话中之光》


以『不可随伙布散谣言』(廿三1-8)开始的守则,实际表示以色列乃是一个家庭。虽然他们全部都溯源于雅各,每一支派却觉得自己本身便是一个个别的整体,正如我们现代的宗派所常作的。第二节引进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真理与公义。不一定在大众中找到『多数』就一定是对的说法(新英文本),实际上是很少见。这种对『多数是对的』之迷信,乃是现代民主制度,尤其是英国工会的一个基本弱点。基督徒必须常常准备孤军作战,为保 真理与公义。

这里及以下几节所要求的行为,乃是家庭中的行为;对于古代以色列人的生活竟然需要用这原则表述出来,乃是可悲的论述。不幸我们未能假定所有基督徒都有这样的行为。

德来维论第八节道:『在东方,贿赂的流行是出名的』。这可能是事实,但是在西方,虽然没有那么公开,却是远为巧妙,而且在人未察觉之先便很容易已经堕入圈套。一个较好的译法是,『因为贿赂能使明眼变瞎了,义人作欺诈的回答』(新英交本)。

圣约之书(Ⅳ)(二十22-廿三33)(续)

{\Section:TopicID=189}安息年与安息日(廿三10-13)

近年一个大变化是觉察安息年的价值,但是这被视为主要地是为知识分子的。在旧约这里是为体力劳动者规定的,这些人今天却不甚有机会亨受,而他们可能比较更需要它,尤其是那些从事重复性工作的人。工业革命大部分是更正教和清教徒工作伦理的结果,但是它的雇主未能应用圣经的眼光使其人情化,而我们今天便要付出它的代价了。正好象一个男人在七天中需要一天休息的规律,女人也许更为需要;而且他还需要更大的在七年中有一年休息。通常说安息年反映原始农业的需要,这是事实,但它适合于土地,也适合于人类。

{\Section:TopicID=190}崇拜历(廿三14-17)

最能表示工业化的西方不是从以农业为主的文化转移过来的,莫过于其假期大多出于随意这一事实。以色列人的圣日与节期,都与自然有关联,不过上帝把这些日期也和救赎史的特出事件联系起来,以加深其意义。节期(chag)一字实际上是『朝圣者的节日』之意。那些庆祝节期的人要离开『日常呆板的工作』。

『逾越节』与『除酵节』放在收获大麦之初,而且在开始夏季重工作之前给人一个休息。『收割节』或『五旬节』表示小麦的初熟和收获,在夏季工作高潮中给人短暂的休息。『住棚节』或『收藏节』表示收获回家,一年的工作终结,是在秋雨重新开始整个循环之前。另一由乡村转到城市的记号,可见于我们有规律的礼拜日崇拜,因而上帝只向以色列人要求三个大的崇拜行动。会堂是比我们知道的远为迟才发展起来的。除诗篇以外,我们对于以色列人日常的敬虔与崇拜无从知晓。尽管赎罪日的禁食在其后有重要意义,此地并未提及赎罪日,因为在那天上圣所去并非强迫性的。

{\Section:TopicID=191}酵与脂油(廿三18)

关于酵,参看十二章一至十三节的注释──除酵节的问题{\LinkToBook:TopicID=139,Name=除酵节的问题}。提及脂油乃是指献平安祭(利三14-16)。因为平安祭通常是当天使吃的(利七15),把耶和华的份留到翌日便表示极大的不敬了。对有信仰的人作严格的观察,便看出对上帝的轻率不敬的举动,多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混进来。

{\Section:TopicID=192}初熟之果(廿三19)

『首先初熟之物』这特别的短语──亦见于以西结书四十四章三十节,可能是初熟果之最佳产品的意思(在新英文本,耶路撒冷本,新国际本都是如此)。没有指明初熟之果的数量。这表明主要是自由奉献。我们为收入的增加有否经常向上帝表示我们的感谢呢?

{\Section:TopicID=193}肉与奶(廿三19下半)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是出现三次的诫命,除此处之外,又见于卅四章廿六节及申命记十四章廿一节。这是拉比禁止在同一餐吃肉与乳类食物之薄弱基础,这禁律在极正统派当中还包括肉与奶分用不同的陶器与刀具,如果可能并要分用冰箱与厨柜。拉比们对于立这个律例的原因,意见是从未一致。有人主张它是对一个迦南神奇礼仪的谴责,这看法似乎为在乌加烈(Ugarit,译者注:系叙利亚一个古城,也就是拉斯珊拉Ras Shamra,靠近地中海,一九二三至三六年间,在此发掘出主前十四纪的泥砖几百块,对旧约研究很有帮助)的考古学发现所证实。另外有人说在它背后有人文主义的理由。当然它确实并非立意把奶与肉分开。

{\Section:TopicID=194}结束的告诫(廿三20-33)

每一个重要的律法集,都有这样的一段告诫来结束;试比较利未记廿六章三至四十五节,与申命记廿八章一至六十八节。

我们自然应当把『使者』一词依字面意义解说,但是因为希伯来语mala*kh可以同样适用于『使者』,犹太教的注释家把它解作摩西与约书亚(译者注:英文本的angel,中文圣经原已译作『使者』)。

葛斯登(Garstang)解释『黄蜂』(申七20;书廿四12)为埃及的象征,它在迦南的战役大大地破坏了它的王权。这字在希伯来语是单数,但是标准修正本把它当作集体名词。对于征服强调其渐进性(『渐渐的』)乃是主张拒绝十二章卅十七节所暗示大量的意思;也请参看申命记七章廿二节。喇合与她的家人得免于死(书六17)表示根绝迦南人系出于宗教的动机,而非种族的动机。她曾接受了以色列人的上帝。――《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