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廿四章

【出廿四11】「他的手不加害在以色列的尊者身上。他们观看神;他们又吃又喝。」

「他们观看神,又吃又喝。」以色列长老中的七十位,和摩西、亚伦等人聚集在神显现出来的同在跟前,又吃又喝。以人的肉眼而论,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神(参出卅三20)。这里的「观看」,希伯来字含有「知道」或「分辨」的意义;说明了这些人是在实际的交通中,摸着神的荣耀,因而对神产生了属灵的异象和看见。这诚然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经历。尤其令人惊奇的,是在这样一个时刻中,他们又吃又喝,说出他们天然的生命,也臻于丰满。―― 摩根《话中之光》


【西乃山朝拜神的三等景状】

一会众在山下远远拜神:以色列人想靠守律法亲近神,结果愈靠律法,愈觉自身的污秽,愈看自身的污秽,就愈不敢见神。

二长老等至山腰自由事神:七十长老离众人,进到神的宝座前,看见神的荣光,并在神前又吃又喝,这正是表明信徒进步的神交,有血洒在身上之故。

三摩西上山顶睹面见神:人欲与神有最亲密之交谈,有毫无隔膜之相会,必得进入云中,充满圣灵(云即圣灵的表示)方可。── 贾玉铭《五十二灵程讲题》


圣约的承认(廿四1-11)

圣约的承认第一、二两节的下文是在第九节。在承认圣约的庄严过程中,十二根柱子乃是立意作为这事的永久纪念;请参看创世记卅一章四十五节;约书亚记四章二十节;廿四章廿七节。没有甚么根据去假定任何崇拜的意义,诸如那样的石头,在迦南人崇拜中常见到,作为男性神灵的象征。许多古代犹太人的传统,都轻易地接纳『少年人』(5节)为长老的头生之子,因为在这个家庭中祭司的职分都转移给他们。关于这一点,似乎没有确实的证据。麦尼尔(McNeile)提议『这或许反映一种习俗,它把祭牲(victim)的宰杀与处置的职责委托给家庭中的少年人,因为他们是其中最强壮而又最活跃的分子。』

血分洒在代表耶威的坛与百姓之间,这样表示他们在圣约里的合一。然后百姓重申他们接受上帝的条件,如今都为人所知了(参看十九8)。提及燔祭及平安祭,证实从其他的资料来源所得的印象相符,『利未献祭』事实上在西乃之前,便已经是以色列人宗教传统的一部分;虽然在那里,它们的仪节曾经有所修改。

在完成立约的仪节时还有一个庆祝的举动,那就是共同吃团契餐(廿四1-2;9-11)。这两段分开,没有提出恰当的理由。大抵吃喝的限于七十四位客人,因为较早的时候众百姓表示害怕(二十18)。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两个大儿子。由于他们的儿子以前从未被提及过,我们由此可以推断他们还年轻。在利未记十章记载他们夭亡。

神圣的团契餐在圣经中没有其他相类似的例子。何兹解说:他们『蒙赐以上帝荣光的神秘异象』,这不过解释这里用chazah(10节,『他们看见』)是合宜的,这字经常用于先知看见异象。关于『平铺的蓝宝石』,那就是璧琉璃,试比较以西结书一章廿六节;这里乃是天空的象征。虽然以色列人普遍地认为看见上帝便要死,这些人却幸免了。对于食物,没有提及超自然的因素。可能他们分享已经提过了的平安祭。

对于基督徒,这圣约乃是主的晚餐的预表,这晚餐是我们有特权参加的新约象征。有人有这种印象,就是今天在某些圈子里,他们过分强调饼与酒这两方面的性质,以致团契餐的本质却被忽视了。

到此出埃及记实际上已告结束。其余各章,除了一处主要的例外,都可以归入利未记比较好。

摩西在西乃山(廿四12-18)

拉比们称全套摩西律法为妥拉(Torah),通常译作『律法』,但是他们又很正确地把它们解作『教训』。这解法多世纪来对大众传统是口头律法,主要见于他勒目,但也见于其后对它的注释。这概念是所赐给摩西的乃神性的教训,能以有权威应用于一切人生可能的境况。更正确地说,应用的原则在西乃山上赐给摩西,由他交下给约书亚,又照样地由他交给众先知,直至它们传给法利赛老师们和现代的众拉比。它被声称为『口头律法』,乃在西乃山赐给摩西,但是它清楚地是指那基本原则而言。这口头传统在主后大约二○○年间写在米示拿(Mishnah)。他勒目的另一部分,革马拉(译者注:Gemara是犹太口传律法的注释,用亚兰文撰着。这字的原义是课程或学问。)包括拉比对米示拿的讨论和研究。约在主后六○○年方告定型。其后一切扩展必须与他勒目的原则相吻合。

纵然我们不接纳这看法──耶稣显然批评『古人的遗传』(见太十五2;可七3,5),不予接纳;那种说法也清楚地把上帝描述成使用摩西作 旨意的中保(mediator)。 并不打算一开头便告诉他们细节,使他们负担过重。大抵摩西用以等候的六天(16节),是在作灵性的准备,以便在与上帝更亲密中渡过。

约书亚大抵留在山上较低的山坡上,以阻止任何人去跟随摩西。参看卅二章十七节,那里表示摩西未与百姓接触。――《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