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四十四章】作工和事奉主,是不同的。利未子孙所作的事,和撒督子孙所作的事,是不同的。利未人是在外院子,事奉圣殿,在民前宰祭牲,伺候百姓。撒督的子孙是在圣所事奉主的桌子,献脂油和血,事奉主。利未人在院子的工作是明显的。祭司在圣所的工作是隐藏的。在外院子是伺候百姓,在圣所是事奉主。
许多人喜欢在外院子用武,帮助人抬祭牲、宰祭牲 喜欢在外面奔跑、拯救罪人、建立信徒、服事弟兄,却不喜欢在圣所里事奉主。肉体的兴趣和吸引,也能存在在神的工作里。多少人在表面上,好象是拯救罪人,服事弟兄,其实是服事自己的肉体,服事自己里面的喜好。
【结四十四11】「供职」原文是『事奉』。
【结四十四15】「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在外院子,是亲近百姓;在圣所里,是亲近主。『远远的跟着』主(太廿六58),可以;远远的事奉主,不可以。事奉主,就必须亲近主。亲近主的祷,能得力量,亲近主的祷告,也用力量。
「并且侍立在我面前,」侍立,是等命令。凡不会在主面前侍立等候的人,就不会事奉主。我们有两种罪:(1)听见命令而不作 悖逆;(2)没有命令而作 妄为(诗十九13)。许多时候,好事情是神旨意定大的仇敌。在外院子,是听献祭者的命令,在圣所是听神的命令。
「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血』是为赦罪,满足神的公义和圣洁,使我们亲近神。『肢油』是为神的荣耀,荣耀是神的自己;肢油是为满足神的自己。『血』对付了旧造,『肢油』是为新造。主的血是完全倒出,是说主倒出了我们一切天然的生命;主今天有骨有肉,却没有血。我们该学习拒绝天然的生命 血,而奉献上复活的生命 脂油(罗六13)。
【结四十四16】「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在圣所里,是在主面前。我们要追求事奉主,不是事奉殿。
【结四十四18】「不可穿使身体出汗的衣服,」出汗,是受咒诅的情形(创三19);出汗,是没有主的祝福,而肉体用力。在外院子杀牛、杀羊,可以出汗;在圣所里事奉主,却不可出汗。在主面前用属灵的力量,却不出汗。
【结四十四23】神要人保守 的圣所,从那里发出亮光,分别圣和俗的,洁与不洁的。
以西结所见圣殿恢复的异象继续延伸,但在下面的几章圣经里面,异象的成分开始缩减,大部分的经文,都是关乎圣所使用的定例。有许多学者认为,这几章圣经有一种次要的成分,作为这位先知原来的叙述的增补。以西结在异象中见到一个理想的圣殿,接 的许多经节,列出定例,反映关于圣殿实际使用的功能;当那些被掳的人归回以后,这种敬拜仪式,便可立即再度开始。这一段圣经是以异象的延续开始(1-3节),然后为外邦人(4-9节)和利未人的服事工作(10-14节),提出一些定例。
(一)东门的关闭(1-3节):这位先知依然是停留在异象的状态,由他的向导带回外院的东门;经过这个门,他看见耶和华归回,并进入圣殿。上帝告诉这位先知说,这个门要继续关闭;对于所有的人来说,这门的关闭提醒我们,上帝已经通过这里归回圣殿中。只有国王容许坐在门口,在上帝面前吃饭;他要经过外院的走廊,进入圣殿。
这个门的关闭在许多方面有意义。当那些由南门和北门初次进入圣殿的人,询问东门为何关闭的时候,便可对他们说,从前离开圣殿的耶和华,已从东门重新归回。但是真有意义的,也许是这个门的关闭,显示耶和华将永远不再离开 的圣所。从前 曾一度离去,这是 的百姓犯罪的后果。重建的圣殿,乃为一个更新的民族,作敬拜之用,上帝的同在将是永久性的。因此,这个关闭的门,并不是一个凶恶的象征,乃是一个希望的豫兆;一个民族因她罪恶的行为,曾使上帝离开,现在再度体认上帝的永远同在。
(二)关于外邦人的定例(4-9节):从前雇用外邦人(尤其是外邦的奴仆),作各种圣殿低贱事务的工作,已经成为习惯。外邦人固然并不一定邪恶,但对于以色列人的信仰和敬拜,却很陌生,因他们的『身心未受割礼』(7节),就道理和情感两方面来说,他们都不是立约团体的一部分。
按照上帝对这位先知所说,这些异象的定例部分,是对以色列人的批评,而不是对外邦人。外邦奴仆,他们在圣殿里面,被指派各种工作:就是守 、看门、清洁、帮助献祭事务等,他们的工作本身,并没有甚么特殊,过去那些在圣殿负有责任的人,毫无疑问喜欢用外邦奴仆作代替。然而,雇用外邦人已经出卖立约团体心目中对于圣殿功能的理解。可能只有少数人喜欢挥动扫帚,或做看门的工作,然而这等工作乃是虔诚而有价值,是整个圣殿的功能的一部分。不论是古时的以色列国,或是现代的教会,如果『下贱』的工作,不如考虑地指派别人去做;『尊贵』的工作即予保留,乃是误解服事上帝的特权。在圣所服事的各个角色,都是重要的,清洁的工作并不低于祭司的工作;只是在人的评价方面,往往并非如此。然而这几节经文,代表上帝的评价。
(三)利未人的服事(10-14节):在圣殿中不能指派外邦人工作,必须由另外一 人来承担:利未人要承担这一类的工作,特别是那些过去曾离弃真正的信仰,去服事古时犹大地各种偶像的神坛的,这些偶像满山遍野,俯拾即是。他们过去的行为是如此,以致这些利未人不能直接站在上帝面前,作祭司的工作,然而他们可以参加圣殿中的全部敬拜,承担帮助聚集的会众。在这些经节里,虽有一个审判的主题,但也包含 一个恩典和怜悯的主题贯穿 。由于过去的行为,看来不能参加所有神圣敬拜的人,将来在新的圣殿中,可以参加以色列人的敬拜。
撒督子孙作祭司的责任(四十四15-31)
关于圣殿服事的定例,现在是论到祭坛前的敬拜,而祭司的责任,来自撒督敬拜的行为。开头的几节经文非常奇异;在本书先前的部分,这位先知曾强烈的谴责那些祭司(廿二26),现在似乎显示,他们仍然保持忠心(15节),或者这些话为后人所补充(可能是撒督的一位后裔),或者它是反映一种拣选的意义:有一些撒督后裔的祭司,在以往背道的日子,依然保持对于上帝的忠心。
下面对于祭司定例和职分的说明,与出埃及记(卅九27-29)和利未记(廿一1-9)所提供的原则相似。在服饰,外表和个人 生方面,作祭司的人必须洁净。在实际上和礼仪上,都应当保持洁净,在婚姻和接触死人的事情上,也要保持同样的洁净。他们负责宗教教育,司法的谘询,并在圣殿的祭坛实行敬拜。他们整个的人生就是服事上帝,在服事生活中,一切都已满足;不必再以承受产业,或拥有土地作为补充(虽然下面的几章圣经,使人对于最后的这一点似感觉困惑:参阅四十五3-4)。
首先,这几节经文,对于旧约圣经其他的部分,作了些微增补,尤其是在出埃及记和利未记中,关于祭司的行为和责任,已经提出详细的定例。然而,尽管有重复的性质,这几节经文可以用作强调一个重要的问题,祭司在上帝面前,代表全体百姓,他们必须严谨,保持礼仪的洁净;这种礼仪便是外面衣服和内心道德的洁净。他们在圣殿中敬拜行为的严谨,将作为我们经常的提醒:参加聚会敬拜的人,必须在道德方面保持洁净,才能前来敬拜上帝。过去的失败,不论是在祭司中间,或是在百姓中间,都是在道德方面的失败。把宗教和上帝视为理所当然,他们漫不经心的来参加敬拜,道德污秽,任意妄为,在圣殿外的生活,与圣殿内的生活,并没有基本的区别。凡是敬拜一位圣洁上帝的人,必须力求过一种圣洁的生活。诚然,追求圣洁的生活无法完全达成,因此,需要上帝的赦免,使敬拜变得更为完全。――《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