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卅一章


【民卅一1】顺服──得胜。―― 倪柝声

【民卅一2】愿我们得胜仇敌而后死。―― 倪柝声

【民卅一3】我们与撒但的争战,乃是「为耶和华报仇」。神虽自己会灭其仇,但 却要 百姓与 同工。―― 倪柝声

【民卅一9】仇敌常要叫我们在得胜中失败。―― 倪柝声

【民卅一19】得胜之后,所最需要的就是自洁。―― 倪柝声

毁灭米甸人(卅一1-24)

(一)

根据第五节,以色列人行军到米甸的只有一万二千人,虽然米甸作战的人数没有记载,但是第卅五节提到童女的数目被掳的有三万二千人,所以男人的数字必定非常大。还有,第七节告诉我们所有仇敌的男人尽都被杀,而根据第四十九节,以色列则未失一个战士。

我们不能照字面来处理这些数字。它们很明显被夸大去指出弱小的以色列战胜强大的敌人荣耀的得胜。我们在士师记七章二至八节得到同样的印象,在那里仅有三百名以色列人足够去打败──值得注意的是它再一次是──米甸人,他们在本章假定要被消灭掉。

无疑这是一场值得记念的胜利。请注意它如何强调全体以色列人都参与此战役,每一个支派派一千人作代表(虽然可能这一千的意思是一『营』,人数更少得多;参见一章五至十九节的注释──以色列能打仗的人──男丁{\LinkToBook:TopicID=110,Name=以色列能打仗的人──男丁(一5-19)})。摩西被吩咐去『武装』这些人参加战斗(3节),但是更好的翻译是去『征募』或者(照新英文圣经译作)去『选派』。(译者注:中文和合本译作『带兵器』。)意思是从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抽调一些人去参与特殊的使命。好象基甸的三百人,这十二营人被特别挑选出来为了面对这种以弱对强的战斗。

但是有耶和华在他们一边,前景是不用怀疑的。妇女、儿童、牲畜和财物都被战争所灭,而所有的男人都倒在刀下。米甸的城市和游牧的营地被毁灭,而摩西和以利亚撒出去迎接凯旋归来的英雄们。

(二)

这种带 报仇的『圣战』,远离耶稣命令去爱仇敌的教导(太五44)。我们能够理解早期以色列民他们要一直为生存而战斗。但是它不是那种使人痛苦的战斗,而是有报仇心和值得自豪的战斗。不奇怪一位领袖学者曾描述这个观念为『一种古代闪族宗教遗留下来的影儿,这种影儿保留在象征古代以色列人信心麦粒的稗糠里。』(进一步请看廿一章一至三节──何珥玛:以色列的胜利{\LinkToBook:TopicID=163,Name=何珥玛:以色列的胜利(廿一1-3)}的讨论。)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巴兰的死(8节)。在处理巴兰和巴勒的那一环节时,我们曾被提醒有一种传说──当它传出时有一种更强有力的影响──把巴兰解释为坏人。我在第八和十六节有这些传说的实例。无论巴兰离开了巴勒以后发生了甚么事,也无论他走到那里,他已经得罪了以色列人并且引致耶和华对他的审判。

这里还有另外值得追 的,也就是廿五章一至十八节的背叛,在本章十六节中被诿过于巴兰的鼓励,虽然所有这些发生在巴勒召唤他以前,圣经却把它们放到巴勒的影响这环节以后。巴兰确实为了米甸人作了反对以色列百姓的事,而它又曾经使得巴勒相信他可以为摩押也照样作(廿二1-6)。请注意巴勒把『米甸的长老』也牵涉入他的计画中(廿二4,7),那样他相信巴兰将毁灭以色列人。所以在廿二至廿四章的时候,巴兰已经有了坏名誉,而这种坏名誉继续保留下去,尽管根据经文他曾经全心全意的和愉快的祝福以色列人。依循以上的线索,我们至少能够得到关于巴兰的这种相反的传说意念。

但是回到现在的经文,我们是值得停下来对摩西和以利亚撒总结一切,最终下决定,去遵守从营中除掉不洁净之物的仪式感到惊愕。如果我们是如此坚决地抵制罪恶,把它们从我们的生活和家中除掉,我们将会是更好的人。

战争的掳物(卅一25-54)

在这一段经文中记载摩西得到关于分配从米甸人那里掳来的『战利品』之指示。在古代近东的人民中有一种分配战争掳物之习惯,这样使没有参加战斗的人也能分享得胜的光荣和物质利益。在本段中只有一半战利品归给『战士』,而其余的『会众』(即妇女、孩子、那些不适合参军的,等等)也接受一半。从战士们所得的一半之中只取他们的百分之一,归祭司所有,但是从百姓所得的一半中却取五十分之一归利未人所有。利未人的获益从没有参加战斗的人中间取得,而祭司则得自参加战斗者的贡物。

因此利未人接受了十倍于祭司的收入,后者在数量上必定更加少。其数字如下:





人(童女)

总的掳物
675,000
72,000
61,000
32,000

战士的掳物
337,500
36,000
30,500
16,000

祭司的掳物
675
72
61
32

会众的掳物
337,500
36,000
30,500
16,000

利未人的掳物
6,750
720
610
320

金器和其他贵重的物品,价值高达一万六千七百五十舍客勒──就物品的项目来说,这是少量财富。合起来有关总的战利品有多少是不清楚的,因为五十三节在意思上十分不明确。它可以意味 :(甲)这些战利品是被那些人带回营中的总的战利品的一部分,而无法统计的是他们个人的战利品,即这些人没有交到营里来的数量;(乙)这些战利品不是分配于战士和会众之中的羊、牛、驴和童女的正规总数之部分,而只是由战士提供他们不保留的部分;或者(丙)只是由官员提出官方所要求作为计算人头的赎罪的战利品,然而各人都留下个人所要的。第二种选择也许是正确的。

所有这些昂贵的金子和宝石的供物都献给耶和华作为对 的百姓永久的提醒:『在耶和华面前作为以色列人的记念』。这是一种好的记号,但是基督徒现在能够看见更多。我们知道最昂贵的供物是耶稣的生命, 是从战胜所有反对上帝和 的百姓的战争中获得的,一点也不是我们给的,而是藉 上帝自己。这就是『上帝的恩典』的意思。我们的奉献、我们的牺牲,并不能作为一种有效的赎罪,它也一点不能赢得我们的救恩或使我们成圣。我们的奉献乃是在快乐地接受了上帝赐给我们的恩典以后作出的──我们敬拜主因为我们已经是在 得胜的家庭之中。『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罗十二1)。

在简单的这一章中,没有太多属灵的功课,但是至少这是其中的一课。――《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