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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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伯拉罕獻以撒

解讀:
第廿二章亞伯拉罕獻以撒。神吩咐他作這事,馬上神卻又禁止了----這是神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本來神應許以撒作多國之父(十七16),可是在以撒還沒有生兒養女之前,就又命令殺以撒,實在是一件令人難解的事。然而亞伯拉罕順服了。可見亞伯拉罕一定是相信神會使以撒從死裏復活(來十一19)
我們不知道神用甚麼方法把這命令指示了亞伯拉罕,我們相信亞伯拉罕對這命令是夠清楚的,且沒有一點懷疑。因為除非他絕對清楚那是神的命令,不然他決不會貿然去作這樣一件事。《聖經》明明給我們看見這個意念是起於神,而非起於亞伯拉罕。
這裏是一幅預言基督代死的圖畫:一個父親獻上了他的兒子;這兒子死了三日 (從離開家到摩利亞山共計三日的路程,廿二4。在這三日的過程中,以撒在亞伯拉罕的心目中是已經死了);然後有了一個代替--一個真正的獻祭,所以他又活了。這次獻祭值得我們注意的地方,是它獻在摩利亞山上(廿二2),就是二千年後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據說各各他山即古時之摩利亞山)。由此看來,摩利亞山的獻祭乃是後來那件大事的影子;以色列國的產生就是為那件大事實現出來。
1
節:神要試驗亞伯拉罕,並不是要捉弄他,使他跌倒;而是要增強他對神的順服,建立他的品格。正如用火把礦沙煉淨一樣,神也藉著艱難的環境熬煉我們。當我們受到試煉時,不要埋怨神,也許是祂要鍛煉我們的品格。
3
節:這個清晨,亞伯拉罕開始了人類有史以來、順服神的最偉大的行動。他走了八十多公里來到摩利亞山。多年來他在艱苦的磨練中已學到順服神的重要;這次他對神的順服既迅速又完全。順服神常常是一種掙扎,因為這意味著我們要放棄自己最心愛的人或物。不要以為順服神是一件容易、自然的事。
6
節:我們不知道亞伯拉罕怎樣帶著火,他也許帶著燒燃的炭火或以燧石取火。
7-8
節:異教民族有殺人獻祭的慣例,神譴責這種可怕的罪行(參利201-5)。神並不是要亞伯拉罕殺死以撒,只是要他在心中獻上以撒,以顯明亞伯拉罕愛神,多於愛神所應許的他期待已久的兒子,神在考驗亞伯拉罕。考驗的目的是要鍛煉我們的品格,幫助我們更順服神和祂的安排。經過這次艱難的體驗後,亞伯拉罕加強了對神的委身和順服,也認識到神供應的大能。
12
節:把心中所摯愛的獻上是一件難事。愛自己的獨生子豈不是理所當然嗎?只要當我們肯獻上神所要的,祂所賞賜的就遠超過我們所想的。祂所賜的屬靈恩福比我們的犧牲更大。還有甚麼東西是你捨不得獻上的呢?你所愛的、你的孩子,還是你的時間?這些不都是從祂而來的嗎?我們當信靠祂必為我們預備一切(參28)。
13
節:請留意那代替以撒獻在壇上的公山羊,與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受死的耶穌,兩者之間的相似之處。神阻止亞伯拉罕殺他的兒子,卻不保留自己的獨生子耶穌,要祂死在十字架上。若耶穌存活,則全人類都要死。神差獨生子為我們死,好使我們免受應得的永死,反得永生(參約16)。
15-18
節:亞伯拉罕毫無保留地順服神,所以他得到神極多的祝福:(1)神賜給他的後裔有勝過仇敵的能力;(2)神應許他的子孫要使全世界的人得福。世人認識他和他後裔的信仰,生命就會改變。我們常常以為福氣是供自己享受的,但是,原來神賜福給我們,是要我們把福氣跟別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