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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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廿四章
創世記的神 -- 賜通達的神

        這章聖經是論到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的經過。經文一
再提到神賜通達道路  (v.21,40,42,56)。這提醒我們,
婚姻大事固然要神賜通達,其他大小事也要神賜通達。
        然則神什麼時候賜人通達道路呢?

一. 照祂準則行的時候 (v.1-9)
        亞伯拉罕為兒子娶妻一事,他是看得極嚴肅的,他要
辦理這事的僕人向神起誓才進行。所起的誓有兩方面:第
一是不要娶迦南女子為妻;第二是不要將以撒帶到米所波
大米去。亞伯拉罕起這誓無非是要照神的心意、準則而行。
        是的,要通達暢順,就一定要照準則規矩行事。準則
規矩就好像軌道:火車,地鐵走在軌道上就很暢順,不然
就有問題,就出事。
        今天我們的道路不暢順,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把神的
心意,準則看得夠嚴肅?是不是我們行在神的心意以外,
沒有照規則而行呢?

二. 求告神的時候
        「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主人亞
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v.12)  神賜通達是當人求
告祂的時候。
        求告神表示信靠祂,依賴祂。神向信靠祂的人必顯為
信實,賜他通達。
        求告神也表示不敢依靠自己的聰明,經驗。人的聰明,
經驗雖可貴,但人求告神表示承認神的是更高,更好,他
求神的最好,神就一定賜最好給這樣的人。

三. 等候神的時候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
通達的道路沒有。」(v.21)
        擺在老僕人眼前的一切,己經和他要求的條件很吻合,
可以說是很通順了。然而,他還要看,還要等候。不焦急,
不急進。他不用人的方法去促成,更不用人的手段去撮合,
他要看清楚神自己的引導,看神自己的作為。這樣的人神
怎不賜他通達呢!

        今天,我們的毛病是,我們知神的準則,卻沒有禱告;
有禱告,卻沒有等候的耐性。我們常在血氣中行事,怪不
得,我們的路常不夠通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