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27至二十五11
亚伯拉罕的父亲他拉在十二至二十三章所记载的大多数事件中仍存活着,故此本段落是因他而取名的(参二十五19,三十七2)。这段冗长的篇幅表示它在本书中的重要性,亚伯拉罕不单只是犹太人的祖先,神更藉他使救恩历史可以开始。亚当的不顺服引致罪行的汜滥和洪水灭世,那本来是人类新先祖的挪亚也继而失败,最后导致巴别事件的自负和骄傲,全体人类再一次受到刑罚。但现在从亚伯拉罕开始,神又再重新做起,并在这回应许‘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十二3)。
十一27至十二9亚伯兰蒙召 本段落简要地介绍亚伯兰、他的家庭、家乡,并记载他的蒙召,而且概述他整个信心旅程。 mp73十一27-30在吾珥的家族 本段落记述的家谱,可以用图表展示如下:
参
要注意两件事。第一,撒莱不育,这事在古代的世界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大灾祸。第二,罗得是亚伯兰的侄儿,他因父母双亡而被亚伯兰收养及跟随着叔父。若不是撒莱有孩子,罗得便会成为亚伯兰的继承人。
十一31-32从吾珥到哈兰 整个家庭由吾珥迁移到叙利亚东边的哈兰,吾珥在南伊拉克,当时是一个重要的文化中心。在那里他拉寿终,死时205岁,亚伯兰当时是135岁(参26节),亚伯兰一定是在他拉死前60年便已经离开在哈兰的父亲他拉(十二4)。
十二1-9从哈兰到迦南
在古时传统的社会中,相对今天的讲求流动性和个人主义的文化,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和家族是一件艰难的事。亚伯兰就是为了响应神的呼召而冒险地抛弃了一切。基督也同样向人发出挑战,叫人放下一切去跟随祂(太十37-39;腓三8)。
第2-3节
第2-3节概说了创世记的神学,并在此提供了一个解释的钥匙(参导论创十二至五十章的主题)。十二章4节指出神是在哈兰呼召亚伯兰,而不是在吾珥。迦南地包括了以色列国现今统管的地土、黎巴嫩和叙利亚以南的部分地方。因着顺服,亚伯兰得着了赏赐,那本来是‘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十二1)的应许便进一步地被称为‘这地’(参导论中应许与它的逐步应验)。神恩慈的应许使亚伯兰不断地向神发出感谢的敬拜,‘他筑了一座坛’(十二7-8)。
十二10-20亚伯兰在埃及 当迦南地出现饥荒时,亚伯兰本来的宗教热忱便受到打击,于是他被迫迁移到埃及去。这时害怕代替了信心,他对人说撒莱是他的妹子,这是个半真半假的谎话(参二十12),为的是要推却追求撒莱的人(参二十四55)。可能亚伯兰一方面想尽量拖延任何人对他妻子的成婚要求,另一方面也设法在事情发生前逃离埃及。但王族的求婚是不可能被否决的,最后撒莱被带进法老的宫中(十二5)。
从这个故事的描述中,亚伯兰的行为明显得不到神的称许。但无论如何,耶和华干预了此事,并藉着降灾予法老而拯救了亚伯兰,因此如他的后代一样,他逃脱了埃及,并因此而致富(比较出十二35-36)。这个小型的出埃及故事正好预示了日后那更大的事件(比较出十二至十四;路九31)。这事件显出即使亚伯兰不信,神仍然成就祂的应许,并救护他(十二3)。神的恩慈远远超过他所呼召之人的缺点,而且带来长远的果效(参四十五5-8;罗八28)。
十三1-18亚伯兰与罗得分开 经过了埃及一役的惩戒后,亚伯兰回到伯特利,他曾在那地遇见神,他便再在此向神祈祷。现在一个新的问题产生了,神所赐富裕的福祉引起亚伯兰和罗得双方的牧人的争执。这一回,亚伯兰不再为自己的利益而试图控制情况,他寻求和睦并以身作则地表现出他的慷慨,他让侄儿罗得先行选择地土。
约但河平原虽然看来像伊甸园(十三10),但其上的居民是邪恶的,在神面前罪大恶极(十三13)。一个简朴的乡下农人常因城市的富足感到目眩,但未能体察其中隐藏着的败坏。
亚伯兰对他侄儿的慷慨,得到神应许更丰富的说明,‘这地’(十二1)变成了‘一切地’(十三15),而且要赐给亚伯兰的后裔,‘直到永远’,他的后裔不单‘成为大国’(十二2),且要成了‘地上的尘沙那样多’(十三16)。亚伯兰提议和平地平分地土,并让罗得先选择,表示出他爱好和平及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这一切都是圣经常常赞许的(参诗一三三;太五9;腓二1-15)。
第10节
第10节‘所多玛’、‘蛾摩拉’和‘琐珥’是这平原上的3个城市,它们的位置不能确定。在死海东岸有5处地点是在略早于主前2000年被毁灭的,这些地方可能就是上述城市的所在。
十四1-24亚伯兰拯救罗得
罗得富裕的生活被一场战争打扰了,以拦(现今伊朗的一部分)王基大老玛率领其他3个王攻占了约但河平原。13年后,在这平原上的城市因反叛而招致同一批的东方联盟国的另一次入侵,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军队被打败,城市被鷃掠,罗得也成了俘虏。
亚伯兰率领318人便打败这些外来的军队,拯救所有的战俘,并得回他们被掠夺的财产,这是神站在亚伯兰一方的明证。但不是每一个人都了解此事,所多玛王本应是最感谢亚伯兰的,他却没有说半句感谢的话,只是要求把人口归还他,亚伯兰发出抗议,表示他并无意从所多玛的不幸中得益(十四21-24)。
撒冷(大概是耶路撒冷)的祭司兼君王麦基洗德却以接待君王的形式去接待亚伯兰,而且为他鹶设筵席。然后麦基洗德奉‘天地的主,至高的神’之名祝福亚伯兰。亚伯兰回报麦基洗德的厚待,把所得的掠物十分之一给予他(十四20)。
圣经作者刻意突出麦基洗德和所多玛王的不同态度。他俩代表了十二章3节给亚伯兰的预言中两种不同的反应。麦基洗德是那祝福亚伯兰的,而所多玛王却明显地轻视他。因此麦基洗德得到神的赐福,所多玛王却得到咒诅,所多玛城的命运(创十九)其实已埋下伏笔了(参十三13)。
创世记没有解释麦基洗德为亚伯兰祝福后得着了甚么福气作为报酬,但在诗篇一一○篇4节记载神向大卫起誓说:‘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其中暗示麦基洗德在耶路撒冷人中受到崇敬,并以他为大卫谱系的先驱。新约看麦基洗德为基督的预表、弥赛亚的先驱。他崇高的身分被亚伯兰所承认,亚伯兰更将他所得的献上十分之一(来五至七)
。除了这些经文外,麦基洗德再没有在创世记出现,他的故事彷彿告诉我们,那些承认神与亚伯兰同在的人必定得到神的赐福。
附注
本章中有许多古旧的特色(参Wenham,Genesis 1-15,pp.318-20)表示它们出于一个古老的资料,但亦因此使人难以了解其中一些细节。第1节那些王的名字(‘暗拉非’、‘亚略’、‘基大老玛’和‘提达’)是主前2000年时的真实名称,但近代考古学的证据却难以准确地辨别它们。‘示拿’是巴比倫,‘以拉撒’可能在土耳其东边,‘以拦’是在现今的伊拉克,‘戈印’可能是指赫人。第2节这些城镇的名称和君王的资料极少(它们的位置请参十三10注释)。第3节‘西订谷’指死海附近的平原,这用法只出现在这里和第8及第10节,可能是指南端的地方。第5-7节根据所能确定的地方和民族,那东方的入侵者进攻的路线似乎是由北向南,他们经过现在的约但,由北方的‘亚特律加宁’到‘伊勒巴兰’(可能是以拉他,申二8,又称以禄,王上九26),就是在亚拉巴湾的上端,然后再由此处转向西北方,横过西乃半岛而达加低斯巴尼亚。第10节‘石漆坑’:
石油渗出到死海以南一带的路面上,而且可以被挖掘成坑。第13节‘幔利’和‘以实各’是亚伯兰的盟友,同是靠近希伯仑的地名。第14节‘但’是以色列人在最北的城市,但族人居于此处(士十八29)。
第15节‘何把’是不知名的地点,‘大马色’是叙利亚的首都。第17节‘沙微谷’可能就是王谷,在耶路撒冷以南(撒下十八18)。
十五1-21立约的应许
亚伯兰打败了东方诸王并没有给他多大的好处,虽然有神的应许,但他仍未拥有任何的土地或得着一个儿子。他的侄儿罗得本来可望继承他,但罗得却住在所多玛,在所应许之地以外。最有可能继承他的人似乎便是他的仆人以利以谢。
因此,神与在失望中的亚但兰谈话:‘亚伯兰,你不要惧怕,我是……必大大的赏赐你。’这事提醒亚伯兰应该将他的失望和挫折告知神,亚伯兰的坦诚不但没有激怒神,反而从神得到再次的保证,并加強祂原有的应许。他自己将会生一个儿子(十五4),他的后裔将要如众星一般数不胜数(十五5)。
亚伯兰接受了神再次的保证,他‘相信耶和华’(十五6),‘相信’这动词表示一个不断发生的行动,就是他会继续相信那应许并倚靠耶和华,所以神就‘以此为他的义’。义本是因着人完全地遵从律法而来的一种被神接纳的状况。在创世记中,亚伯兰很明显没有完全达到律法的要求,但是因着他相信神赐他儿子,他就在此事上被称为义。在保罗而言,这表示信心,不是因着行为,才是蒙神接纳的首要条件(加三6-14)。雅各书二章18至24节和希伯来书十一章8至9节指出亚伯兰的信心是因着他的好行为而被证实为真确的,这种‘有行为的信心’对基督徒明白救恩和义行的关系至为重要。
当然,亚伯兰的信心不是被动的,他再次要求保证:‘我怎能知道呢?’圣经从没有责难人发出真诚的问题或是诚恳地寻求保证,在此事上,亚伯兰得到了一个有关他后裔未来命运的深邃异象。首先,他宰了5只用作献祭的动物,它们代表以色列人,然后他驱走了那些猎食的飞鸟,不让它们吃那些祭牲。日落的时候,他看见有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从那些肉块中经过,象征神的荣耀会与以色列人同在,正如他们从埃及进迦南时,有云柱和火柱相随着他们(出十四24)。这个祭牲礼仪的解释得到13至16节的证明,因为那些经文是预言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和日后出埃及。现在是神首次明确表示,应许的应验是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日子。自从神第一次发出应许之后,其间已过了10年(参十二4,十六6),事情一点也没有成就,亚伯兰已失去了他的耐性,但神却是期待着400年后发生的事情(十五13)。彼得后书三章3至10节警告基督徒不要因为某些应许不按照他们期待迅速应验而感到惊奇。
第2节‘要承受我家业的是大马色人……’是一句难解的经文(和合本的翻译值得参考)。
第16节第16节这里的‘亚摩利人’包括了迦南所有的居民,以色列人的迦南战役还未能开始,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若在这时候赐地土与亚伯兰便会产生不公义的情况,应许的成就必须与完全的公义配合(参利十八24-27;申九4-5)。
第19-21节
第19-21节这是最长的迦南地原居民名单,其中只有部分能够被鉴别(参十15-19的注释)。
十六1-16以实玛利的诞生 亚伯兰大概愿意等候神应许的应验,但是撒莱却不然,她已确定不能生育,所以决定要利用一个‘代母’的习俗,这做法在当时古代近东文化是完全可以接受的。妻子若不能生育,丈夫可以娶仆婢而生子,那生下来的儿子可以视为妻子所生的。
在古代,代母制度是没有问题的,在今天的社会中,‘代母’却富争论性。创世记明显不赞同这个风俗。撒莱因她的不育而埋怨神,表示出她的动机并不正确。3至4节叫人想起始祖的堕落(比较三6),在这里暗示着罪恶的发生,夏甲最后的自大和撒莱的愤怒显示他们这个计划不是出于神的心意。
但是神的怜悯在人的愚昧中仍带来美好的结果,夏甲在逃离主母的路上遇见‘耶和华的使者’。在人极大的危机中,神时常会以人的形状向人显现,并带给人救恩的保证。夏甲获保证她的后裔会极多,其至不可胜数,一如早时神告诉亚伯兰的一样(十三16)。她的孩子可以起名为以实玛利(意即‘神听见了’),他会过游牧民族的生活,这正是后来典型的以实玛利人所行的(11-12节)。夏甲被劝告回到撒莱那里,她于是听命而行,日后并生下一个儿子。虽然撒莱希望那孩子被算为她自己所生的,但第15-16节清楚地表示以实玛利是夏甲和亚伯兰的儿子,而不是她的,她为自己谋求一个儿子的计划失败了。但以实玛利就是那应许亚伯兰的儿子吗?
我们可能在揣测,但是十七章18节却表明至少亚伯兰已经认为以实玛利是神所应许他的儿子了。
第7节‘书珥’
第7节‘书珥’的地点引起争议,‘书珥的路上’则是从西乃半岛到埃及的其中一条路线,夏甲就是沿这路线回到她的家乡埃及(十六1)。
第13节‘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
第13节‘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的原文甚难解,引致很多的经文校订和不同翻译,和合本的翻译颇为合宜,显示这句经文是在人意外地得着神的照顾而发出一个惊讶的感谢(参诗一三九1-12)。
第14节‘加低斯’
第14节‘加低斯’可参十四7,但巴列的位置则不详。
十七1-27割礼的约
本章是亚伯拉罕故事中的分水岭,是亚伯拉罕一生的转捩点。作者尽力強调本章的重要性,例如,此处十分准确地记载一连串的日期(十六16,十七1、17、14),正如洪水故事一样。另一个特点就是人名的改变,亚伯兰和撒莱改名为我们所熟悉的亚伯拉罕和撒拉。本章包含有5篇神讲话的长文(1-2、4-8、9-14、15-16、19-21节),它们被安排成一个A-B-C-B-
A的模式,为的是要详细地说明那立约的应许,使本章在亚伯拉罕的故事中显得更为突出。在此以后,有关神与人的谈话,在本书的记载便变得稀少了。但这些讲词不单是扩大地说明立约的应许,它们更是神确认立约一事的记载(7,9节),并且引进割礼的记号,成为一个立约中不可除灭的证据(9-14节)。
本段落首先追溯自从以实玛利诞生后,13年已过(参十六16,十七1),在这段期间撒莱已失去为人母的希望(参十八11),亚伯兰亦已视以实玛利为应许之子(十七18),但是,出乎意料地,神开始扩大那些应许,亚伯兰不单要成为大国(十二2),且要成为‘多国的父’(十七5),因着这个承诺,他的名字要略为修改,由本来意思是‘父亲被高举’的亚伯兰(Abram)改为一个变异的读法,而成为亚伯拉罕(Abraham)。虽然raham 这个字未必能解释为‘众多’,但在闪族文字中必定有某个字含有此意,使亚伯拉罕这名具相关语的作用。
神进一步应许亚伯拉罕,说他的约是永远的,他的后裔将会拥有‘迦南全地’(十七8),这是头一次清楚说明神要赐的应许之地(参十二5)。在这里立约的性质也最精确:‘我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与神之间有一个特殊的关系。在本处加入亚伯拉罕的后裔作为立约一方,也是本章的另一个创举。
割礼乃是除去男性的包皮,它成了立约的记号,在亚伯拉罕家中的所有男丁,不论是自由的或奴仆,都要受割礼。凡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十七14),意即会早死或无缘无故暴毙。割礼在古代近东是一个颇普遍的风俗,但只有旧约赋予它那么大的重要性,并使它成为以色列人立约身分的证据。
这些应许绝不平常,如今更变得令人惊讶万分。撒莱的名字改为撒拉(两个字词同样是‘公主’的意思),并且宣布她将会高龄生子。[即或亚伯拉罕和撒拉(二人分别是100岁和90岁)的年岁不是按照经文的字面解释,但至少表示了他们的年龄是超过了一般人的正常生育时期,参十八11。]一脸狐疑的亚伯拉罕请求将以实玛利看作那应许之子,但是神却坚持那被拣选的孩子要由撒拉而生,而且他的名字要称为以撒,不过以实玛利也不会因此而被忽视。
结果,经过神前所未有地透露了祂的目的后,亚伯拉罕作出回应,并即时为自己、以实玛利和全家的男丁行割礼,在这里(正如在十二4-9)
,他虽然要接受一些痛楚,他却彻底遵行神的召命。以后还有另外一次痛苦的顺服,会要求他一劳永逸地在立约的事情上作出回应,使之坚定不移(参创二十二)。
第1节‘全能的神’
第1节‘全能的神’(希伯来原文是El Shaddai)也如‘至高的神’(原文为El Elyon,十四19)一般,是神的古旧名字。它确实的意思尚待查证,但是它每次都与神赐孩子的应许连在一起(二十八3,三十五11,四十三14,四十八3)。
第19节‘以撒’
第19节‘以撒’的意思是‘他(即神)笑’(参十七17‘他笑’)。
这名字表达了父母弄璋之乐,以撒的名字也像以实玛利和雅各,是属于主前2000年早期的典型名字。
十八1至十九38所多玛的覆灭
在亚伯拉罕的一生中,没有一天比这天描写得那么详尽,显示作者非常重视此段插曲,纵然所多玛的毁灭表面上对亚伯拉罕的应许没有甚么相干。此事开始时提及天使探访亚伯拉罕和撒拉,并对她间接地宣告她将会生一个儿子,但此后本故事明显地没有为那应许加添甚么
。
明显的是此处与洪水事件颇为相似。两个故事都是讲一个义人和他的家庭因着神的干预而免于大难;两个故事之后都有一个短短的附录,记载醉酒的父亲被儿子或女儿所羞辱(九20-27,十九30-38);两个故事的结构都是冗长的‘重演的诗句’或‘镜子反照模式’(参六9至九29的注释)。
所多玛之覆亡如何与创世记的主题──亚伯拉罕应许的应验──相配合呢?答案是:第一,它反映出亚伯拉罕与神的亲密关系,耶和华让亚伯拉罕知道祂想向所多玛作的事,由此引起亚伯拉罕为那城中的义人代求。
耶和华接纳这个请求,但条件是如果能够在其中找到10个义人,祂便会赦免整个城。非常不幸,所多玛城只有罗得一个义人,其他居民的罪恶显于合城的人,连老带少齐心来攻击罗得的家(十九4)。无论如何,耶和华听了亚伯拉罕的祈求,并因他的绿故而救了罗得(十九29)。所多玛城本来可以有机会因亚伯拉罕而得福(参十二3),但是因着恶行而使自己与神的怜悯绝缘。第二,所多玛的命运在十四章21节已经暗示出来,在那里,所多玛王轻视亚伯拉罕,十二章3节警告说,凡轻视亚伯拉罕的便会受到咒诅。凡不承认神拣选亚伯拉罕的,都会招致灾祸(参可三22-30)。虽然罗得因着亚伯拉罕的祈求而被救离所多玛,他的结局是悲哀的,他当日决定要离开亚伯拉罕和选上了所多玛城诱人的生活,至终引致了他今日的结局。创世记描绘选择自我沉溺,而不是全心跟从神和祂所拣选的仆人,会带来如何可怕的后果。
最后,所多玛的毁灭,说明迦南居民继续恶行的话,他们会有甚么结局。旧约圣经重复地说,迦南地人民的罪恶致使他们被以色列人所征服和取代(创十五16;利十八24-28,二十22-24)。因此,所多玛的毁灭是迦南地将来被征服和亚伯拉罕赐地应许的应验的证据。新约视所多玛的毁灭如同洪水的故事一般,看它们具有普世性的重要意义。耶稣警告那些城乡的人说,他们若不接受祂的教训(太十一20-24),所遭遇的会比所多玛更恐怖。启示录也大量借用了创世记十九章的意象去形容神的审判,要降在那些敌对基督的邦国和城邑中(例如启十一8)。
十八1-15向撒拉宣告以撒的诞生
重复应许以撒诞生不是多余的,在十七章19节只有亚伯拉罕知道,现在也要让撒拉知道(十八10),因为显然亚伯拉罕没有将此事告诉她。这个消息的重复叙述如同后来的一个梦境的重叙(四十一32),表明了其迅速并确实的应验:‘到明年这时候’(十八10)。
第1节‘幔利’
第1节‘幔利’靠近希伯仑,在耶路撒冷以南约20哩(32千米)。
第2-8节
第2-8节亚伯拉罕对客旅的关怀是东方人好客的一个典范,也是所有属神之人应有的特性(来十三2)。在圣经中,天使常以人的形状出现,他们的说话和行动却将他们显露出来。在这里,其中的一位天使似乎是那位神的使者,就是‘耶和华’本身(十八22)。至于其他两位,他们继续上路要去所多玛(十九1),他俩是耶和华的仆役。
十八16-33亚伯拉罕为所多玛代求 神自己选择了要向亚伯拉罕揭露祂的计划(十八17-20)。亚伯拉罕在这里被描绘为一位伟大的先知,他得闻神的秘密而将他所知的作为百姓的代求(参撒上十二23;摩三7)。但亚伯拉罕不单为他的人祈祷,也为了那些对他不友善的人代求(参太五44)。
第21节
第21节天使到所多玛的查访(十九1-13)证实了它的恶名。
十九1-26罗得一家被救离所多玛第1-3节
第1-3节虽然比较简略描绘罗得的好客,他对客旅的热情一如亚伯拉罕(十八2-8),但只有罗得一人而无其他人招呼客旅,这事似乎带有不祥预兆。
第4-11节
第4-11节所多玛的恶名很快就被证实,所多玛人(注意‘城里各处的人’都参与)不欢迎他们的访客,反倒要強奸他们。他们要強迫访客作同性恋的行为,这是对东方传统上好客的态度一个极大的蔑视,绝对不可思议的。古代社会多接受两个成人自愿的同性恋行为,但是強奸,尤其作在客人身上,永远是错的。罗得对访客的态度是全心全意的,这点可以在他愿意交出女儿一事上显明出来。可是,这个提议被群众拒绝,天使伸手击打他们,使他们暂时失明。
第14节
第14节正如和合本的小字所指出的,在这里‘女婿’一词的原文没有明确说明到底他们已经与罗得的女儿成婚或只是订亲。这些所多玛人再一次证明自己是自取灭亡,因为他们拒绝了罗得叫他们一同逃走的呼吁。
第16-26节
第16-26节甚至罗得和他的家人也未了解情况紧急,以致天使们要拉着他们逃离那城。到今天,死海一带地区仍然弥漫着硫磺的味道,在那里,岩石的奇怪形状提醒我们有关罗得妻子的命运,她似乎比罗得更加舍不得那城(路十七32)。
十九30-38罗得的女儿们
这些经文描写出一个悲惨的结局,就是一个义人与世界妥协所引致的。罗得的女儿渴求生育儿女过于一切(她们的行为干犯了乱倫的条例和孝道)。她们设法要与父亲交合,从此便生下了后来的摩押人和亚扪人──两个以色列人的近邻。亚扪人住在约但河东,摩押人则在死海的东北方(参民二十一24)。
二十1-18撒拉与亚比米勒
亚伯拉罕在第十八章所表现的崇高行径比较这里的欺骗和懦怯,准会令每一位读者感到震惊。他从前在埃及时的害怕虽然不对,却可以理解,而这回在基拉耳(迦南地东南角落的一个小镇,参十19),他向妻子所作一模一样的错事,我们又可如何解释呢?经过了在第十八章与神亲密的关系之后,为甚么他骤然放弃神的保护而依靠自己的诡诈行为?另一方面,基拉耳人与所多玛人大不相同,亚比米勒理直气壮说出他纯洁和渴望讨悦神的动机,所以我们知道亚伯拉罕可能不是创世记十八章所说的那么崇高,而所有迦南人也不如所多玛人那么邪恶。真实的人生时常都是矛盾的混合──完全的纯洁和绝对的邪恶只有在虚构故事中才存在。
但无论如何,虽然亚伯拉罕失败了,神却仍保护他和撒拉,并使他们致富和得着牧场(二十15)。更甚者,神听了亚伯拉罕为亚比米勒和他众妻子的祈祷,医治了他们短暂的不育(二十17-18)。亚伯拉罕虽然失败,那些应许依然应验,但如果神能够垂听亚伯拉罕为亚比米勒不育的妻子们的祈祷,那么撒拉又如何呢?她是否会得到那应许的儿子?
第1节‘从那里’
第1节‘从那里’是指从幔利起行(参十八1)。‘加低斯’,参十四章7节。‘书珥’,参十六章7节。
第3节
第3节在整个古代东方中,奸淫是足以被判死罪的(参利二十10;申二十二22)。
第5节
第5节领袖所犯的罪会产生可怕的后果,影响他的人民(参撒下二十四)。
第12节
第12节后来圣经的律法禁止人与自己的妹子,或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妹子成婚(利十八9、11)。二十一1-21以撒与以实玛利分开以撒的诞生若比起有关撒拉不育的篇幅,是出奇地简略,但‘耶和华……照他所说的……成就’一语在1至2节中共出现了3次(译者按:这是在新国际译本出现的次数),由此可见其強调以撒诞生的重要。若果没有一个儿子,那一连串对亚伯拉罕的应许都不能实现,这些应许包括了土地、无数的后裔和使万国得福等。以撒藉一对极高龄的夫妇出生,证明神应许的可靠和‘在耶和华没有难成的事’(十八14)。亚伯拉罕便按照指示(十七12),在以撒出生后的第八天为他行割礼。
撒拉的喜笑表示她为以撒的出生而欣喜,同时也显出他名字的贴切(‘以撒’就是‘他喜笑’的意思,参十七19)。很不幸,她看见以实玛利戏弄(原文也是‘喜笑’Isaacing)以撒,她的喜笑便变样了。那较年长的孩子作了甚么,我们不大清楚(以实玛利当时至少已15岁了,在圣经的时代,婴孩通常要到2至3岁才断奶),但很可能以实玛利嘲笑以撒是亚伯拉罕的继承人,因此他便犯了‘藐视’亚伯拉罕和他继承人的罪。而在这故事中,正如所多玛王的例子,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十二3,十四21)。所以神准许撒拉急躁地赶逐以实玛利(二十一10-12)。可是,亚伯拉罕十分喜悦以实玛利(参十七18),他甚至因着撒拉的提议(二十一12)而发怒。但因着神再次保证以实玛利也将会成为大国,亚伯拉罕便愿意将夏甲和以实玛利驱逐,并给予他们食物和水。
不久,食物用尽,他们甚至迷失方向而濒临死亡。以实玛利开始祷告,大概是后悔他的行为使他们被赶逐。神听了他的祷告,一位天使呼叫夏甲(参十六7-11),向她重申那些应许(二十一18)并向她指示一口井,于是他们便获救。再一次,以实玛利名字的意思(‘神听见’)显明出来,而神也愿意垂听愚昧人的祷告,即使他们的愚昧使自己身陷窘境,当他们悔改归向神,神便拯救他们。事到如今,以撒无可避免地成为亚伯拉罕所生,唯一能够使应许实现的儿子了。
第14节‘别是巴’
第14节‘别是巴’大约在耶路撒冷以南50哩(80千米)。
第21节‘巴兰的旷野’
第21节‘巴兰的旷野’是迦南地以南最大的旷野,其中包括大部分的西乃半岛、南地和亚拉巴。
二十一22-34与亚比米勒立约
与亚比米勒的立约(参创二十)是另一个细小但却是决定性的一步,迈向应许的实现。根据这个条约,亚伯拉罕获得合法的权利,在别是巴拥有一口井。因为牧人完全依靠水源的供应,以饲养他们的牲畜,故此这是一个至为重要的供给。这是亚伯拉罕在迦南地获得的第一个立足点。亚伯拉罕便在那里栽上一棵垂丝柳树,敬拜神,以表示对神的感谢。
第22节
第22节这里没有清楚说明事件是否紧随着二十章18节、二十一章7节或二十一章21节。
第23节
第23节亚比米勒提议与亚伯拉罕立约,接下来(25-30节)亚伯拉罕便利用这个机会为他的牧人所挖之水井索取永久的权利。
第31节‘别是巴’
第31节‘别是巴’,正如在新国际译本的旁注所指出,这名字的意思是‘七之井’或‘盟誓的井’。
二十二1-24献以撒为祭
在创世记中,本章是其中一个最戏剧性和最富神学意义的插曲。要求将以撒献上为祭的残忍命令,亚伯拉罕和他的儿子前往那献祭之地时,二人孤寂而行的哀婉动人,以及捆绑以撒,把他摆放在祭坛上的痛苦过程,还有在最后关头那从神而来的干预,这一切使它成为世界文学上一个最动人的故事。更重要的是,这是对亚伯拉罕信心最后一个大考验,可以比拟起初亚伯拉罕要顺从呼召,离开他的家乡和家人(比较二十二2和十二1)。虽然这里告诉我们这是一个试验(二十二1),但对亚伯拉罕来说,神的命令是完全真实的。在人的感情和在神学上而言,这命令是骇人的,因为神赐福之应许的应验都系在以撒的身上,亚伯拉罕处于爱儿之心和听命于神两者之间,他面对着痛苦的抉择。信心和希望一步一步地胜过了害怕和怀疑,直至他举起刀来要杀他的儿子。他藉此显示了他顺服神的呼召,过于任何责任和情感的连系,于是就在那一刹那间,试验便终止了。他出色地通过了考验。一只公羊代替了以撒被献为祭,天使并宣布亚伯拉罕听从神的行为使神的应许得进一步的演化,神为此起誓并保证亚伯拉罕会得着无数的后裔、地土的掳获、自己要蒙福,并且藉着他,地上的万国也因此得福。
二十二16-18
这是在创世记中,神与亚伯拉罕的最后谈话,决不可轻视其重要性。从现在开始,应许的实现是无庸置疑了,亚伯拉罕的顺从驱使神起誓来保证祂的应许。
但从新约看来,以撒的献祭不单是人完全顺从神的最高表现(来十一17-19),它更是一幅神牺牲之爱的图画。正如亚伯拉罕将他的独生子献上为祭,同样地,天父为世人的缘故‘不爱惜自己的儿子’(罗八32;约三16)。在以撒对亚伯拉罕的立时顺从中,我们可以看见一个神的儿子的形象,并听见祂说:‘父阿,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二十二42)
二十二20-24
记述了神保证以撒的未来后(二十二17),经文便简略地向前瞻望,告诉我们那未来的新娘利百加的谱系。正如创世记二十四章所清楚表示的,神已经预备了一切。这个小小的家谱显示当我们还未曾知道那些需要之先,神已经为我们作好预备了(太六25-34)。
附注
第1节神试验人是要揭露人真实的本性(参申八2、16)。第2节‘摩利亚山’通常被认为就是耶路撒冷山上圣殿被立之处(代下三1);故此,亚伯拉罕献公羊为祭预表后来圣殿中的献祭和那至高无上的‘神的羔羊’(约一29)。正如亚伯拉罕后来所发现的,摩利亚山意即‘耶和华必预备’(二十二8、14),他的儿子本要去世之处,却成了神供给的所在。献人为祭并不是神对祂子民的心意。‘燔祭’是一种常见的献祭,祭牲要整个献在祭坛上(参利一)。第9节献祭之前通常先将祭牲捆绑,在旧约中只有此处提及捆绑,由此強调以撒甘愿被献上为祭。
二十三1-20埋葬撒拉
以色列(雅各)的祖母配得一个贵重的坟墓,但这里所描写的不仅是购买一块合宜的坟地而已,亚伯拉罕决定要在他未死之先拥有一片应许之地,并用来埋葬他的妻子。这里所描写的冗长谈判表示他以安葬撒拉为理由而谋求土地。
那外表客气其实困难的谈判分3个步骤进行。首先,亚伯拉罕向赫人请求给他(新国际译本说‘卖’是过于精确了)一些地土来作坟地,他们立刻提议以他们的一些坟墓(大概是‘山洞’)来埋葬撒拉(二十三3-6)
。第二,他们仁慈的回答促使亚伯拉罕请求以弗仑把麦比拉洞卖给他,然后以弗仑提出将那洞和那块田都送给他(二十三7-11)。但是由于送赠的礼物不如购买那么能确保拥有权,因此到了最后,亚伯拉罕坚持要购买那块田地。于是他催使以弗仑提出价钱,可能是标价过高,400舍客勒本可以买一大片土地,但是亚伯拉罕没有为此而争辩(二十三12-16)。现在那地和山洞毫无疑问是属于他的了,于是他把撒拉埋葬在那里。由此,在亚伯拉罕去世之先,他成为了一小部分迦南地的合法持有人,同时,应许已经部分应验了。
第1节‘希伯仑’
第1节‘希伯仑’靠近幔利(参十八1),在那里亚伯拉罕得了许多的应许(十三8,十八1)。
第3节‘赫人’
第3节‘赫人’拥有闪族的名字,证明他们不可能与小亚细亚的赫人有任何的连系,他们只是在迦南地许多种族之一族(参十五19-21)。
第9节
第9节今天在希伯仑的回教寺是在主前一世纪时奠基的,这表示有关这回教寺盖在列祖的坟墓之上的声称是相当古老的。
二十四1-67利百加与以撒成婚
撒拉去世与埋葬后,不久便到亚伯拉罕谢世,至少这是创世记二十四章的提示,但是二十五章7节暗示二人去世之间有一段较长的时间距离。在二十四章1节,亚伯拉罕看来是在床上垂危,到他的仆人带利百加回来时,以撒是孤独一人,而且是一家的主人(二十四65)。既然亚伯拉罕的一生都是为了要成就这些应许,故此他临终前的说话也表示出他的关心,认为这也是在他去世后家庭的首要任务。他使他的仆人向他起誓要为以撒寻找一个妻子,假如那无数的后裔之应许要实现,仆人的誓便是先决的条件了。她不能够来自迦南人中间,她必须是来自亚伯拉罕的亲族,并且像亚伯拉罕一样愿意居住在迦南(二十四5-9)。
这仆人是忠心的模范,而且具备说服力,他用言语和行为将他主人所关心的事情表达出来。他的说话获得接纳,并且说服利百加的家人愿意将她嫁给他们不认识的以撒为妻(二十四34-39)。到第二天,他们想多作挽留,劝他们不用立刻起程时,仆人婉拒并坚决要离开(二十四54-58)。除了那些厚礼以外,仆人是一个祈祷的人,他依靠神而不是谋求机会,或是靠自己的能力。当他到达水井的时候,他祷告说:‘耶和华啊……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就这样正如往常一样,他的祈祷迅速(他的祷告还未完毕)得到应允,结果也甚为完美(‘彼土利的女儿……容貌极其俊美’),远超过他所期望的(参赛六十五24;弗三20)。
利百加不单是超过那仆人所期望的,她被描绘成以撒理想的妻子(参箴三十一10-30):精力充沛(跑去打水给10只骆驼喝──20节)、慷慨好客(诚恳地欢迎那仆人到她的家──28节),她更是一个有信心的女子(像亚伯拉罕一样,愿意离开家乡和家人到那应许之地──57节;参太十九29)。
第10节‘米所波大米’
第10节‘米所波大米’原文是‘亚兰拿哈林’(Aram Naharaim),是在今日叙利亚的北方、幼发拉底河以东的地区。‘拿鹤的城’大概是哈兰(参十一31)或是邻近的城。
第15节
第15节更详尽的家谱,可参二十二章20至24节。
第53节
第53节这些送给家庭的礼物,在其他地方称为聘礼(修订标准译本,出二十二16-17),是用来成交聘约的。
第62节
第62节‘庇耳拉海莱’,请参十六章14节。
二十五1-11亚伯拉罕的晚年
今天的读者很自然地假定本段落是描述亚伯拉罕在撒拉去世后再娶,但这个假设无法证实。更可能的是他在较早时娶了基土拉,可能就在与夏甲离婚之后。
创世记二十五章2至4节的家谱将以色列人(藉亚伯拉罕)和那些住在迦南地边缘的不同部族和人民连起来[例如米甸是经商的部落(三十七28、36),他们居住在西乃的沙漠(出三1)和外约但(民二十五);士七至八],这家谱表示以色列人和这些人的亲密关系,并显出亚伯拉罕成为多国之父的应许(十七4-6)部分地应验了。
第8节‘归到他列祖那里’
第8节‘归到他列祖那里’的意思不单是亚伯拉罕的身体与他的亲人一同安息在家族的坟墓中,而且是他的灵魂此时与他们会合。
第9节
第9节‘麦比拉洞’,参创世记二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