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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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撒在非利士人中的寄居

解讀:
第廿六章以撒在非利士人中的寄居。以撒一生的事《聖經》中講得很少,惟有亞比米勒與利百加的那件事,與亞比米勒和他爭論水井的事《聖經》告訴了我們。 以撒是一個很安靜的人,幸運而且富有。當他誕生時,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九十歲。他卅七歲時母親就去世了。四十歲他娶利百加,六十歲生雅各,七十五歲父親也去世了。雅各逃亡時他可能是130歲,約瑟誕生時他可能150歲,雅各回家時他可能是157歲。以撒167歲時,約瑟被賣到埃及去。到180歲,他就與世長辭了;同年,約瑟作了埃及的宰相。以色列人列祖所活的年歲:亞伯拉罕是175歲;以撒是180歲,雅各是147歲;約瑟是110歲。
重要點:神的「命令,律例,法度」(5)從這裏看來,似乎《聖經》開頭的一部分在亞伯拉罕時就已存在了。
1
節:非利士人後來成為以色列人最兇猛的敵人。他們是從愛琴海遷往巴勒斯坦定居的漁民,經克里特和塞浦路斯往迦南,作當地統治者的雇傭兵。他們住在西南岸,人數雖少,卻驍勇善戰。他們雖然善待以撒,但是到約書亞、士師和大衛的時代,曾率先攪擾以色列人。這個亞比米勒王跟亞伯拉罕曾遇上的亞比米勒(參22章)不是一人,亞比米勒可能曾是非利士統治者的稱號。
7-11
節:以撒怕基拉耳人為要得到他貌美如花的妻子利百加而把他殺掉,就謊稱利百加是他的妹妹。他從哪兒學到這樣的伎倆?或許他知道父親也曾這樣做(參110-14201-4)。其實父母能透過教育子女、樹立他們的價值觀,來塑造未來的世界。要孩子過正直的生活,首先要父母生活正直。最親近我們的人往往會模仿我們的行為。我們為下一代樹立了甚麼榜樣呢?
12-16
節:神照著祂的應許賜福給以撒,使他事事順利,非利士人就妒忌他,堵塞了他挖出來的井,為要趕走他。妒忌具有強烈的殺傷力,足以傾覆最強大的國家、破壞最親密的關係。當我們發現自己開始妒忌別人時,就當為他們所得的福分感謝神。要發洩忿恨之際,請先想想自己可能會失去的朋友、工作或配偶。
17-18
節:荒涼的基拉耳位於沙漠的邊緣,水源就好像黃金一樣珍貴。人們掘井,是表明自己擁有這塊土地。堵塞別人所挖的井是一種挑釁的行為,是當地最嚴重的罪行。非利士人堵塞以撒的井,以撒本來有充分的權利還擊,但是他寧可揀選和平共處,最後非利士人也因他的忍耐而尊敬他。
17-22
節:以撒他們挖了三口新的井。前兩次發生爭執時,他都離開了。後來找到寬闊的地方,大家都能各取所需。以撒為著和睦,寧可讓步,也不願引起嚴重的衝突。你願意為了保持和睦而放棄重要的地位或貴重的財產嗎?求神賜我們智慧,使我們知道在甚麼時候應當退讓,甚麼時候應當據理力爭。
26-31
節:以撒的敵人既然想跟他訂立和約,他就迅速回應,把握這次化敵為友的機會,大擺筵席慶祝。我們要接納那些想與我們和平共處的人。當別人,甚至是敵人,被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工作吸引時,我們一定要把握機會以神的愛來接觸他們。
34-35
節:以掃娶了異教女子為妻,此事使他的父母心煩意亂。大多數父母都能給兒女美好的規勸,因為他們瞭解兒女的品性.我們未必完全同意父母的意見,但最低限度要跟他們傾談,聽聽他們的意見,這可以幫助我們避免重蹈以掃的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