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2
迦 南 人 …… 的 女 儿: 圣 经 记 载 了 犹 大 的 一 段 可 耻 经 历 ,其 用 意至 少 有 以 下 四 点:
1. 揭 露 当 时 松 懈 的 道 德 观 念, 借 以 烘 托 约 瑟 圣 洁 严 谨 的 生 活。 圣 经 用 两 个 截 然 相 反 的 动 词 语 态 描 述 二 人 的 行 为: “犹 大 …… 下 去” (一 种 自 愿 的 主 动 行 为,1 节) 以 及 “约 瑟 被 带 下” (39:1)。
2. 揭 示 以 色 列 (雅 各) 全 家 离 开 迦 南 去 到 埃 及 的 必 要 性。 如 果 雅 各 继 续 留 在 迦 南 地, 他 的 后 裔 就 会 因 着 与 外 邦 人 通 婚 而逐 渐 丧 失 神 子 民 的 独 特 身 份 (参 1~2 节)。 而 在 埃 及 地, 雅 各 的 后 裔 与 埃 及 人 隔 离 别 居, 得 以 成 为 一 群 单 单 事 奉 神、 分 别 为 圣 的 忠 心 子 民 (参 46:34 注)。
3. 说 明 人 所 犯 的 罪 都 终 将 被 显 露 出 来, 即 使 是 那 些 在 神 的 救 赎 计 划 中 的 杰 出 人 物 也 不 例 外 (参 “信 徒 的 审 判” 一 文)。
4. 显 明 惟 有 那 些 道 德 生 活 圣 洁 的 人 才 能 在 神 子 民 中 间 担 负 领 导 的 重 任。 约 瑟 一 直 对 神 和 他 的 律 法 忠 心 耿 耿, 而 犹 大 则 不 然。 新 约 圣 经 为 教 会 中 的 属 灵 领 袖 同 样 设 立 了 极 高 的 道 德 标 准 (参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38:6
他 玛: 他 玛 的 丈 夫 死 后 (7节), 她 成 了 一 位 无 儿 无 女 的 寡 妇。 她 渴 望 得 到 一 个 孩 子, 为 她 的 家 庭 留 名 和 繁 衍 子 孙 后 代 (8 节)。
38:9
俄 南: 古 代 近 东 的 法 律 规 定: 弟 弟 应 当 娶 那 无 后 的 哥 哥 的 遗 孀, 以 便 为 自 己 死 去 的 哥 哥 生 子, 立 后 留 名 (8 节;申 25:5~ 10)。 俄 南 的 罪 在 于 他 拒 绝 履 行 自 己 的 责 任。 由 于 他 拒 绝 使 他 玛 生 子, 神 便 取 了 他 的 性 命 (10 节)。
38:15
以 为 是 妓 女: 尽 管 他 玛 如 此 行 是 完 全 错 误 的, 但 是 犹 大 却 更 为 有 罪, 他 内 心 虚 伪、 行 为 败 坏 (26 节)。 耶 稣 基 督 降 世 以 前, 人 类 尚 未 借 着 基 督 得 着 完 全 的 救 赎, 神 并 不 监 察 人 的 某 些 无 知 和 罪 恶 (参 徒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