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作弄哥哥(一)
經文:創世記四十二:1—38
從這一章開始可以說是約瑟故事的另一個新的階段,也從這裡開始作者告訴我們,任何依靠上帝的人,上帝一定會照顧他,使他得到好的結果。再者,作者也透過這一章的故事在說明一件信仰真諦:任何人想阻止上帝的旨意和安排,是不可能得逞的。
這一章的經文,除第二、四、五、七、廿七、卅八等節是「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外,其餘都是以「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編輯寫成。從第四十二章開始到第四十六章,這五章有一個共同的主題:就是在描述約瑟和他的兄弟會面之經過,以及後來雅各舉家遷移來到埃及的情形。這五章正好也是在說明早年約瑟所夢見的「我看見太陽、月亮,跟十一顆星星向我下拜」的夢是真的實現了(創世記卅七:9)。
我曾提過創世記中「以羅伊文獻」所提供的「夢」,雖然沒有說那「夢」和上帝有甚麼直接的關係,但是那些「夢」卻指出上帝的旨意是甚麼。我們在第四十章看到法老王的隨從官司酒長和膳務長的夢,其實就是為約瑟安排的;而約瑟早年所做的夢,就在法老王的夢上實現出來,因為法老的夢是實現了約瑟成為他兄弟們和他父親雅各向他「下拜」的對象。這些都在說明了一點:上帝是藉著這些「夢」向人啟示祂奇妙的安排、作為。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一章經文內容:
第一至四節:雅各一聽到埃及有糧食,就對兒子們說:「你們為甚麼不想些辦法呢?聽說埃及有糧,你們去買些回來吧,免得我們都餓死。」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到埃及去買糧。但是雅各沒有讓約瑟的親弟弟便雅憫跟他們一道去,因為雅各怕他遇到災害。
我在前面一講說過,埃及尼羅河三角洲是全世界出名的肥沃土地,因為每年都會有一次河水大氾濫,溢出許多肥土,使得三角洲土地得到很好的肥料滋潤,使得物產很豐富。自古以來,埃及一直就是中東地區的糧倉,尼羅河也成為孕育古埃及文明的重要母臍。
創世記裡就曾多次提到當迦南地區發生乾旱缺糧的時候,人民就是到埃及去取得糧食而得生機的;例如創世記第十二章十節:「迦南發生饑荒,情況非常嚴重。亞伯蘭一直往南遷移,到了埃及,要暫時在那裡居留。」在創世記第廿六章一至二節則記載迦南地又發生了饑荒,但是上帝不要以撒到埃及去。現在我們看到的是迦南地饑荒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嚴重到了若不到埃及去買糧,很可能雅各他們一家人就會坐以待斃。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出雅各有能力差遣他的十個兒子們去埃及買糧,表示雅各是個很富有的人,否則是無法如此大批動員的。
為甚麼雅各怕便雅憫再出問題,而不讓他和十位哥哥一起去埃及呢?很可能是在雅各心中早已有一種了解:約瑟出問題(失蹤或是死亡),可能就是那十位兄長們的惡作為。特別是便雅憫和約瑟都跟其他十位哥哥是同父異母,很可能平時生活中就有一些齟齬在,就像約瑟早年在家的時候一樣。何況便雅憫的出生,導致雅各所鍾愛的妻子蕾潔去世(創世記卅五:16—20),這使得雅各不得不對便雅憫情有獨鍾地更加疼愛三分。這也許是雅各不准便雅憫跟他的十位哥哥同去埃及的另一個原因吧。
第五至十三節:雅各的兒子們和其他的人都去買糧,因為迦南地區也有饑荒。約瑟作埃及的首相,負責把糧食賣給各地來的人。因此,約瑟的哥哥們來到他面前,俯伏在地上叩拜。約瑟一看見哥哥們就認出他們,可是他假裝不認識,嚴厲地問他們:「你們是從哪裡來的?」
他們回答:「我們是從迦南來買糧的。」
約瑟認得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他想起從前自己做過的夢,就故意對他們說:「你們是探子,是來偵察我國虛實的。」
他們回答:「我主啊,僕人不是探子,是來貴國買糧的。我們都是兄弟,是老實人,不是探子。」
約瑟堅持說:「不!你們是來偵察我國的虛實的。」
他們說:「我主啊,僕人本來有十二個兄弟,是同一個父親生的;他住在迦南。有一個弟弟已經死了,最小的弟弟跟我們的父親在一起。」
從約瑟被賣時是十七歲(創世記卅七:2),到他三十歲時開始為埃及法老王工作(創世記四十一:46)。現在又經過了七個好的豐收年(創世記四十一:47),和七個極嚴重飢荒的年代(創世記四十一:54),這樣算起來現在約瑟至少已經有四十四歲了。換句話說,他至少也有廿七年未曾見過他的家人了。
可是這裡說「約瑟一看見哥哥們就認出他們」了(七、八節),作者是用這種方式在說明約瑟很聰明、智力,遠遠勝過他的哥哥們,因為他的哥哥們「不認得他」(八節)。這就是他們之間不一樣的地方。
平常埃及有糧食的時候,迦南地就已一再地發生缺糧的情況,現在連埃及都發生嚴重的饑荒,可以想像得到其他地區嚴重饑荒的景況;所以不只是雅各的家族去買糧,連「周圍各國的人也都來像約瑟買糧」(創世記四十一:57)。
雅各的家族也去埃及買糧,是因為他們「聽說埃及有糧」可買(二節)。
這句話也顯現出埃及在約瑟的治理下,國家的富強、興旺。雖處在饑荒的時代,卻是仍舊有足夠的糧食賣給其他地區的人民。古埃及帝國最興盛的時代是在主前二七○○年至二二○○年的時候,金字塔也就是在那段時間建造完成的。但是在主前第十九世紀開始,國勢衰微下來。埃及帝國的興盛也可以從他們在處理人去世時的情形看出來;創世記第五十章清楚地在描述雅各去世時,從約瑟如何處理他的屍體看出他們那時的信仰;那時的人相信死後,人的靈魂不但繼續活著,連身體也是如此,因此需要用藥物將身體保護起來。
這段經文的精彩處是約瑟開始作弄他的哥哥們。這也是經過廿七年後,約瑟第一次跟他的家人見面,原本應該會很高興才對。我們知道約瑟不可能接見所有來買糧食的人,現在他特別接見他的兄長們,應該是經過故意安排的。
而現在他的兄長們來了,他則不表明出兄弟的關係,反而是故意「假裝不認識」他們,並且用嚴厲的口氣責問他的兄長們,還以「探子」來探埃及國的「虛實」之罪名對他的兄長們扣帽子。而這十個兄弟則以他們的家世背景來表明他們的清白,這是古代的人表示自己的善意的一種方式,將自己的家庭作一介紹,讓對方明白他沒有其他的用意。
在這十位兄長的觀念中,他們老早已經認為約瑟被賣到埃及去是凶多吉少了。
很少有奴隸會因此活下來的,因為作奴隸不是好生存的,這也就是為甚麼他們會對約瑟說他們「有一個弟弟已經死了」的原因(十三節)。但是他們說自己「是老實人」,這句話聽在約瑟的耳朵裡一定很不是滋味吧,因為他是被他們出賣到埃及來的啊。
第十四至十七節:約瑟再堅持:「不!我剛才說過了,你們的確是探子。我要試一試你們誠實不誠實。我指著王的名發誓:除非你們把最小的弟弟帶到這裡來,我絕不准你們離開。你們要派一個人去帶他來;其餘的人監禁在這裡,等你們證實了所說的話。不然,我指著王的性命發誓,你們都是探子。」於是他把他們拘禁了三天。
我們可以了解約瑟主要的目的,是要確實知道自己的同父母弟弟便雅憫是否真的還存在,才會出這種招術。也可從這裡看出他對他的兄長們尚且存不信任的心。
這裡讓我們覺得有點奇怪的是:為甚麼約瑟是用「我指著王的名發誓」、「我指著王的性命發誓」這樣的話?當他在對法老解夢時,是表明清楚自己的能力乃是上帝所賜的啊。有些經學家認為這是因為約瑟已經完全「埃及化」了,也有人認為這是約瑟為了不讓他的兄長們認出他就是約瑟的方式。因為他連與他的兄長們講話也用埃及話,然後通過翻譯與他的兄長們對話的(廿三節)。
第十八至廿四節: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上帝的,如果你們接受我的條件,我就饒你們的命。為要證實你們是誠實人,你們得留下一個人在監獄裡當人質;其餘的人可以回去,把你們買的糧食帶回去給飢餓的家人,然後把最小的弟弟帶到我這裡來。這樣可以證明你們的話真實,你們就不至於被處死。」
他們接受了這條件,彼此說:「當初我們陷害弟弟,現在受報應了!我們看見他的痛苦,他向我們哀求,我們不加理會!因此我們遭遇這災難。」
呂便說:「我勸你們不要傷害那孩子,你們不聽;現在這血債該我們來還了。」約瑟聽懂他們的話,他們卻不曉得他懂,因為他跟他們談話都有人翻譯。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陣,然後回來,挑出西緬,當著他們的面把他綁起來。
其實在這種處境下,約瑟這十個兄長們若是不同意約瑟的條件可能嗎?以當時埃及的富強之力,不用說他們十個人,即使是整個雅各家族的力量也無法與埃及抗衡。因此,他們也只有接受一途,別無他法了。
我們知道約瑟真正的用意是要知道他的父親和小弟便雅憫的情況,所以他用留人質的方式來處理他的兄長們,他並沒有意思要留住他們,因為究竟他所關心的父親和小弟尚在迦南地等著他那些兄長帶糧食回去。
比較有趣的是約瑟並沒有提到任何關於他被他們賣到埃及做奴隸的事件,可是他們十個兄弟卻感受到如今的事件是和約瑟被賣去埃及作奴隸有關。因此這十位兄弟開始反悔了;他們反悔就是因為當年的行徑才有今天這種被扣「探子」罪名的事件,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報應」(廿一節)。呂便的話(廿二節)也可看出他們兄弟間心中永遠的痛,否則經過了廿七年的時間,早也應該忘淡了。但是,聖經的作者就是要告訴讀者:犯罪,將使人活在不安的陰影下,直到所犯的罪得到「報應」為止。
第廿三節讓我們清楚為甚麼這些兄弟見到約瑟時,無法認出約瑟的原因之一,乃是約瑟與這十個兄弟講話都是透過翻譯,他不直接與他們用母語對話,使他們十個兄弟還以為約瑟就是埃及人。約瑟為甚麼會留西緬?我們不清楚原因,有可能是因為聽到呂便的話,而得知當年是老大呂便曾設法要救他,所以沒有留下長子作人質,改由老二西緬吧。
第廿五至廿八節:約瑟吩咐人把哥哥們的袋子裝滿糧食,把錢放回各人的袋子裡,又替他們準備旅途的食物。一切都準備妥當,他們就把買來的糧食馱在驢背上,離開了。在過夜的地方,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打開袋子要餵驢,發現自己的錢還在袋裡。他對兄弟們說:「他們把錢還給我了!你看,就在我袋子裡!」他們都驚惶失措,戰戰兢兢地說:「上帝為甚麼這樣待我們呢?」
不用費一分錢可以買到糧食,這在那大饑荒的時代,再怎麼說都是一件極為難得的好事,但是對這十個兄弟來說,他們的感覺則是完全不一樣;在他們看來那簡直就是一種不好的徵兆!因為他們已經有過被拘留三天的經驗了,又被「恐嚇」般的扣上「探子」帽子,這下子他們買糧的錢卻又被放置在他們的錢袋裡,這對他們來說是很大的驚惶,他們確實擔心將會有大的「災難」發生在他們的身上,所以才會有「驚惶失措」的反應。他們不知道那是因為約瑟特別交代僕人所準備的,不只是還他們錢而已,還有另外為他們準備了旅途中需要的食物呢。換句話說,他們買的糧食不需在回到家的途中就使用,而是可以實實在在地將所買的糧食一點都沒有用過,完整交到父親雅各的手中。
第廿九至卅四節:他們回到迦南,到父親那裡,把經過的事一一告訴他。他們說:「埃及首相嚴厲地對我們說話,指責我們是去偵察他們的國家。我們回答:『我們是老實人,不是探子;我們一共有十二個兄弟,都是同一個父親生的。有一個弟弟死了,最小的弟弟留在迦南陪伴父親。』那首相卻說:『我要試一試你們誠實不誠實。你們要留一個人在這裡,其餘的可以回去,把糧食帶回去給飢餓的家人,然後把最小弟弟帶到我這裡來。這樣我就相信你們是誠實人,不是探子。我會把你們的兄弟還給你們;你們也可以在這裡居留,作買賣。』」
他們將去埃及買糧時的經驗再次述說一次給父親雅各聽。我們發現述說的過程有一句增加的話,就是第卅四節最後一句:「你們也可以在這裡居留,作買賣。」我們在前面看不到約瑟有說過這樣的話。在一個饑荒的時代,留外族人來居住簡直就是對本族人生存的一種負擔。但是我們可以相信約瑟很可能有這樣說過,因為他們究竟是兄弟,且後來他確實是如此要求父親連家族的人一起搬過來住在一起,因為也只有這樣才能解除饑荒對他們家族的威脅。
他們除了增加上述的一句話外,卻將被約瑟監禁三天的事省略了,可能是怕他們父親雅各傷心或是驚怕吧。另外一點,就是在袋子裡發現錢原封不動的被歸還回來一事也沒有提起。這一點也正好說出這十個兄弟仍舊是不太坦白。
第卅五至卅八節:後來,他們把糧食倒出來的時候,個個都發現自己錢包還在袋子裡。他們和父親一看見錢包,都很害怕。雅各對他們說:「你們要我失掉所有的兒子嗎?約瑟完了!西緬也完了!現在你們要把便雅憫帶走!災殃都歸到我身上來!」
呂便向他父親保證說:「如果我不把便雅憫帶回來,你可以殺我那兩個兒子。把小弟弟交給我照顧,我一定帶他回來。」
但是雅各說:「我這個兒子不可跟你們去!他親哥哥死了,現在只剩下他一個人!他在路上可能遇到意外的事。你們要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進墳墓嗎?」
第卅五節顯然跟第廿七節的說法不太一樣;第廿七節原文是單數,因此用「他們當中有一個人打開袋子」這樣的句法。我在前面已經有說過第廿七節是來自「耶和華文獻」,所以跟這裡的「以羅伊文獻」的用法不太一樣;前者是說他們尚在路途中就「有一個人」的袋子裡發現有錢袋,後者說是所有的人回家後,才發現每個人的錢包都還在自己的袋子裡。
我們看到雅各絕對不同意將便雅憫交給他們帶去埃及,顯示出他對他們去埃及買糧發生的事件之處理方式不表同意;雖然呂便願意將自己的兩個兒子來換取便雅憫的安全保證,但是雅各卻是無法同意這樣的作法,有可能是雅各早就對呂便不信任,因為呂便曾經偷偷地與雅各的妾辟拉上床睡覺(創世記卅五:22),這件事也是導致後來雅各取消由長子呂便接續當族長,改以猶大接掌族長的原因(創世記四十九:4)。因此,雖然呂便提出要用自己的兩個孩子生命來保證便雅憫的安全,對雅各來說,他是無法接受的。
雅各在第卅六節所說的話,跟在第廿七章四十五節麗百加所說的「我何必在一天內失掉兩個兒子」有相同的心境。在雅各的看法裡,留在埃及當人質的西緬其結果必定是死的,就像約瑟被賣到埃及去一樣。
「災殃都歸到我身上來」,這句話說出了雅各晚年對自己早年時代那種欺騙行為的一種感受。他想到失掉了約瑟,現在又失掉了西緬,還要失掉他最疼愛的便雅憫,這使他想起自己一再對別人欺騙的行徑,這該是上帝對他的一種懲罰吧。
這段故事帶給我們好的信息:
一、地球是圓的,遲早都會相遇。
這是一句俗語,我們常常聽到有人會說這句話,因為當有人遇到挫折,或是求人幫助被拒絕時,常會自心中發出這樣的話來。我想我們都對這句話不陌生。
約瑟的故事進展到這裡,可以說就是這樣的俗語的例證。他的哥哥們怎麼想也想不到被他們用奴隸價錢賣到埃及的約瑟(創世記卅七:28),如今竟然會是位居埃及首相的位置,而且他們又因為自己的故鄉饑荒必須到埃及去買糧,而必須面對約瑟。這實在是太出乎他們的想像了!聖經的作者就是用這樣的故事要告訴我們:每一件事都有上帝奇妙的安排,人所受的冤屈,上帝必定會申冤的,就像約瑟一樣,上帝會替他申冤,不要我們人自己去找報復的方式。使徒保羅就說過這樣的話:「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19)
聖經一再告訴我們,上帝會審判我們人類所犯的罪行。我們今天所做的每一件事,上帝都會記錄下來,有一天我們都要為所做的每一件事負起受審的責任,就像約瑟和他的哥哥的對遇一樣。
同樣的,如果我們有能力,或是可以幫忙人的時候,我們就不要拒絕,因為我們不知道哪一天我們需要這位曾被我們拒絕的人,剛好是我們需要他幫忙的人。我們生活的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很小,我們生活在台灣這個島上,更是一塊狹小的島嶼,我們要學習的功課就是彼此互相幫助,而不是互相殘害。從這裡我們看在總統選舉前民進黨提出的「大和解」理念,應該是對的。我們不是要結冤,而是要彼此合作和共同生存。所謂的「生命共同體」就是如此。
二、學習接受我們所不喜歡的人與我們在一起。
當約瑟看到他的哥哥時,他雖然是對他們作弄了一些把戲,讓他們心驚膽怯,但是我們看到他對他們是愛護有加。他留下西緬主要的目的乃是要逼他們將父親和便雅憫帶去埃及和他居住在一起。這再往後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創世記四十五:9—11)。
約瑟將錢包放在他哥哥們的糧袋中,他是否知道這樣做會加重他兄弟心理壓力,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大概可以了解他這樣做純粹是一片好意吧。
猶太人流傳著一句話說:「當你的仇敵來向你借碳火的時候,你就將整個爐火送給他。」意思是給他的比他向你索取的更多,會使他永遠覺得虧欠你,或是負於你。
猶太人說這句話也是在說明上帝對人類就是如此,祂給人的,永遠超過人對祂祈求得到的。使徒保羅說過這樣的話:「如果你的仇敵餓了,就給他吃,渴了,就給他喝;你這樣做會使他羞慚交加。」(羅馬書十二:20)
從前在國民黨的教育下,我們對共產黨產生一種奇怪的觀念:共產黨就是「魔鬼」,是無惡不作的壞人。結果我們從小學習要殺共產黨,要殺死「萬惡共匪」。可是我們卻從來沒看見過共產黨生作甚麼樣子!而這種學習仇恨的結果卻導致我們今天台灣社會最大的問題:我們不僅沒有殺死共產黨人,反而是許多青少年動不動看到人就殺,騎機車看到人就砍。我們的社會充滿了仇恨,這對我們的社會是一個很大的致命傷,這種教育也是很違反我們的基督教信仰。
我們不能再繼續允許這種教育存在我們的教育體系裡。
聖經要我們學習的就是赦免、接納,這是非常重要的課題,也是我們所有基督徒要努力的方針。從約瑟接納出賣他去當奴隸的哥哥們,我們應該可以學習到「接納」這樣的信仰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