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

上一篇   下一篇

 

三八1 “亞杜蘭人”。亞杜蘭是位於希伯崙西北面十五英里(24公里)外的一座城。猶大在那裏娶了一個迦南女子為妻(2節),他的長子也因行惡而在那裏被耶和華殺了(7節)。

三八8,9 當時叔娶寡嫂(寡婦嫁給死去之丈夫的兄弟)的做法十分普遍,後來更納入摩西律法裏面。參看申命記二十五章510節的腳註。俄南拒絕履行這責任,因為他希望長子繼承家業的權利歸於自己(通常這權利會歸給他瑪的兒子,

即使兒子由俄南撫養)。

三八1 4  妓女通常會駐足在路口( 耶三2)。

三八18 他瑪要求猶大把帶在頸上(“帶子”)的“印”和他手裏的“杖”交給她作抵押,這樣日後可為她所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

三八21 “妓女”指在神廟賣淫的妓女。迦南人的文化極其低下,娼妓(女性和男性的)以他們不道德的行為作為一種神聖的活動。

三八26 猶大有兩個錯誤:不讓他瑪嫁給他的兒子,以及與他瑪行淫。

2830 雖然“謝拉”的手先伸出來,但“法勒斯”(意思是“躍出水面”“跑在最前面”)才是首先生出來的,並且被記在基督的家譜上(太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