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起因:人的罪恶(6:1-2,5);它的可怕程度(8:21)。这说明神对人类罪恶的判决(6:3,6-7)这里「神的儿子」有三个不同的解释:
(一) 是天使,这是最古老的看法。
赞成的原因:
- 其他旧约的经文称天使为「神的儿子」(伯1:6;2:1;诗29:1;82:6;89:6)。
- 圣经提及天使犯罪(彼后2:4-6,此段前后均提及创世记内的事件;犹6)。
- 旧约内天使都是以男性的人形态出现。
- 天使超越本身的界限,违反神心意,这是类似人的罪,正是合乎创世记主题。
- 一些古老的七十士译本(LXX)支持这看法;次经以诺书(Book of Enoch)和犹太历史家约瑟夫(Josephus)也支持这立场。
反对的原因:
- 新约说天使不嫁不娶(太22:30)
- 若是天使,为甚么不直接用「天使」,却用一个前文没有提及或加以解释的词?
- 如果天使犯罪,为何人倒要受这样大的刑罚?
(二) 是君王或统治者:
赞成原因:
- 旧约内有用「神的儿子」形容执法者(出21:6;32:8,9;撒下7:14)
- 其他近东文化的文献内有称君王为「神的儿子」。
反对原因:
- 虽然出21:6;22:8-9称审判官为「神」(Elohim),大卫也被称为「神的儿子」(撒下7:14),但「神的儿子」却不是旧约君王的通称。
- 另外,若这是君王犯多妻罪,为何全人类受罚?并且多妻制早已存在(创4:17-24)。
(三) 指塞特的后人
赞成原因:
- 圣经不赞同敬虔者与不敬虔结合,创世记也强调这点。
- 创 5:1 提及亚当是照神的形像造的;在塞特族谱之后,便是6:1-4所指的人(申14:1;32:5;赛1:2...等称以色列人是神的儿女)。
反对原因:
- 塞特的后人虽有敬虔的表现,但只有天使被称作「神的儿子」。
- 创6:1,2内的「人」要有不同的解释。
- 没有证据显示塞特的男后人全是敬虔的,而所有该隐的女后代是不义的。
一般上,我们接受最古老的看法,而这也发生在洪水之前。相信洪水之前的世界和洪水之后的世界是有很大的分别,我们也无法完全了解洪水之前的世界。
b. 审判中的恩典:圣经给我们看见神在审判中仍有恩典的施与:
- 神保存一家人的性命,延续人类(创6:8)。
- 人必须顺服才能蒙恩(创6:22;7:5;参彼后2:6);顺服是信心的表现,挪亚在方舟内的忍耐等待(创7:1-8:16是神静默的日子)也显出他的信心。
c. 洪水的范围:关于洪水的范围,有两个不同的看法:
一. 是普世性的。
- 经文的记述是以普世性的角度来描写(创7:11,19-20)。
- 神的目的是毁灭全人类(创6:17;7:23,参彼后3:6)。
- 动物(包括飞鸟)进入方舟,若不是普世性的灾害,它们可逃往别处。
- 四十天的大雨,水位比山高廿二呎半(创7:20),水退要371天之久,都显示这是普世性水灾。
- 神在衪的应许(创9:11)内有提及这是全地的审判。
二. 是局部地区性的
- 方舟没有漂流很远。
- 所有「普世性」的字眼,如「地」、「世界」都可指作者心目中的世界(参创41:57)。
- 若方舟内的动物是代表全地,挪亚怎有足够的食物饲养它们?
- 若是普世性,水退的日子要更长或速度要更高,并且地球最高的山峰高度超过两万九千呎。
传统的教会一直以来支持这洪水是普世性的,而这洪水是神所成就和掌权。
d. 巴比伦的洪水故事。
吉加墨史诗(Gilgamesh Epic)约在主前三千年写成,当中所形容的洪水与圣经相近。另外,世界上有许多古老民族皆有洪水的记录。圣经学者为这些古老的记录可能都是指这次的洪水,只是有一些记录得并不太完全。
e. 洪水审判后的恩典。
- 神重申衪给亚当的命令(9:1-2,7)。
- 人仍具有神的形像(9:6)。
- 神与人立约(6:18;9:8-17):这里有第一个明言的约,以此强调神的应许,但是它并没有提及人的责任。这约也指出它的宽广性(「一切活物」)与恒久性(9:12,16节)。约的记号(彩虹)是神荣光的部份(结1:28;启4:3)。
f. 「血」的意义(9:4-6)。
- 人对一切生命都必须尊重,生命之权全在神手中。
- 动物的生命也属乎神,因此以后祭牲的血,是神赐给罪人赎罪的礼物(参利17:11-12)。
- 杀人者必受刑罚。
结论:洪水的审判指出:
- 神不让罪恶无止尽地蔓延,必要审判,审判不是随意的,神必预先警告。
- 审判不单是拆毁,也是重建的开始,这是神的恩典。
- 信心必须有行动配合,如挪亚听从神建造方舟。
- 将来有一个更大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