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神 赐 福 给 第 七 日: 神 赐 福 给 第 七 日 (即 安 息 日), 立 这 一 天 为 圣 日 和 特 别 的 休 息 日, 以 此 记 念 神 一 切 创 造 大 工 的 成 就。 后 来 神 又 把 安 息 日 设 定 为 他 赐 福 给 他 的 忠 心 子 民 的 日 子 (出 20:8)。 神 设 安 息 日 是 要 人 安 息, 专 心 事 奉 他, 与 他 相 交 (出 16:29;31:12~ 17;参 太 12:1 注)。
2:4
来 历: 这 段 有 关 创 造 的 第 二 段 记 录 (2:4~25) 与 1:1~ 2:3 的 记 录 并 不 冲 突。 这 里 更 加 详 细 地 叙 述 了 男 人 和 女 人 受 造 的 过 程, 他 们 所 处 的 环 境 以 及 他 们 在 预 备 期 所 受 的 试 验。 作 者 在 第 二 章 中 按 照 一 定 的 主 题 层 层 铺 述, 而 第 一 章 则 是 按 年 代 顺 序 依 次 记 录。
2:4 耶 和 华 神: 这 里 引 出 了 神 的 另 外 一 个 名 字, 即 “耶 和 华” (希 伯 来 文 YHWH,“Yahweh”)。 “以 罗 欣” (希 伯 来 文 Elohim, 如 1:1, 中 文 圣 经 译 作 “神”) 是 神 的 一 个 带 有 普 遍 性 的 名 字, 主 要 强 调 神 的 伟 大 和 能 力 (参 “创 造” 一 文), 而 “耶 和 华” 是 表 明 神 位 格 的 立 约 之 名 , 神 借 此 称 谓 向 他 的 子 民 显 明 他 自 己。 神 立 约 的 名 字 有 丰 富 的 内 涵, 它 启 示 耶 和 华 神 是 一 位 慈 悲 仁 爱、 救 赎 人 类、 亲 近 他 子 民 并 且 信 实 地 与 他 们 同 在 的 神。 “神” 这 有 位 格 的 名 字 用 于 神 与 其 子 民 或 自 然 界 直 接 发 生 关 系 的 场 合。 当 “耶 和 华 神” 二 词 迭 用 时, 它 表 明 神 作 为 全 能 的 造 物 主, 已 与 人 类 建 立 了 一 种 永 恒 关 爱 的 立 约 关 系 (参 9~25 节;出 6:6;利 11:44~ 45;赛 53:1, 5~ 6; 参 出 3:14 注)。
2:7
活 人: 神 赐 人 生 命 的 方 式 非 常 独 特, 与 其 它 活 物 的 受 造 截 然 不 同。 神 把 生 命 和 气 息 以 特 别 的 方 式 赐 给 第 一 个 被 造 的 人, 这 表 明 人 类 具 有 更 高 等 的 地 位, 与 所 有 其 它 的 生 命 形 式 分 属 不 同 的 种 类, 神 的 生 命 与 人 的 生 命 之 间 存 在 着 一 种 独 一 无 二 的 关 系 (比 较 创 1:26~ 27)。 神 才 是 人 类 生 命 的 最 终 泉 源。
2:8
在 东 方 的 伊 甸 立 了 一 个 园 子: 这 个 园 子 位 于 底 格 里 斯 河 和 幼 发 拉 底 河 的 冲 积 平 原 附 近 (14 节)。 有 些 人 认 为 它 位 于 现 今 的 伊 拉 克 南 部, 另 外 一 些 人 则 坚 称 圣 经 对 它 的 确 切 位 置 缺 乏 足 够 的 记 载 资 料 (参 10~ 14 节)。
2:9
生 命 树: 园 子 当 中 的 两 棵 树 具 有 特 别 重 要 的 意 义。
1. “生 命 树” 很 可 能 具 有 免 除 肉 体 死 亡 的 功 用。 从 3:22 中 我 们 知 道 它 能 够 使 人 永 远 活 着 (比 较 启 2:7)。 神 的 子 民 将 在 新 天 新 地 当 中 重 新 接 近 生 命 树 (启 2:7;22:2)。
2. “分 别 善 恶 的 树” 原 本 是 用 来 试 验 亚 当 对 神 及 其 话 语 的 信 心 和 顺 服 (参 16 节 注)。 神 所 创 造 的 人 是 一 种 具 有 道 德 性 的 存 在 体, 既 有 选 择 爱 神 和 顺 服 神 的 自 由, 又 有 选 择 悖 逆 神 和 违 抗 神 旨 意 的 自 由。
2:15
将 那 人 安 置 在 伊 甸 园: 首 先 被 造 的 亚 当 此 时 仍 是 圣 洁、 无 罪 的, 他 和 神 之 间 拥 有 完 美 的 相 交 关 系。 亚 当 是 神 创 造 的 顶 峰, 神 赋 予 他 在 神 的 引 导 下 管 理 所 有 受 造 之 物 的 责 任。 亚 当 和 夏 娃 的 悖 逆 破 坏 了 神 人 之 间 这 种 完 美 和 谐 的 关 系 (3:6, 14~ 19)。
2:16
耶 和 华 神 吩 咐 他 说: 从 人 类 历 史 的 开 始, 人 就 有 相 信 神 并 且 把 神 的 话 语 当 作 绝 对 真 理 的 义 务。
1. 人 只 有 因 着 相 信 和 顺 服 神 才 能 得 到 生 命, 这 是 亚 当 在 伊 甸 园 中 与 神 相 交 的 一 个 占 主 导 地 位 的 原 则。 如 果 亚 当 冒 犯 神 的 旨 意, 吃 了 分 别 善 恶 树 上 的 果 子, 他 就 必 定 要 死 —— 这 是 神 向 他 发 出 的 一 个 严 厉 警 告 (17 节)。 当 时 亚 当 尚 未 见 过 人 类 的 死 亡, 因 此 必 须 凭 着 对 神 话 语 的 信 心 接 受 这 个 死 亡 的 警 告。
2. 神 对 亚 当 的 吩 咐 (16~17 节) 是 一 种 道 德 上 的 试 验, 使 他 能 够 有 意 识 地 选 择 相 信 和 顺 服 神, 或 者 定 意 不 信 和 违 背 神 的 旨 意。
3. 只 要 亚 当 相 信 和 顺 服 神 的 话 语, 他 就 能 够 永 远 活 在 神 的 面 前, 并 且 得 着 与 神 亲 密 相 交 的 美 福 (参 “信 心 与 恩 典” 一 文)。 如 果 他 违 背 神 而 犯 罪, 他 就 要 承 受 道 德 败 坏 的 灾 难 和 死 亡 的 结 局 (17节)。
2:18
一 个 配 偶 帮 助 他: 女 人 受 造 的 目 的 乃 是 要 成 为 男 人 的 亲 密 伴 侣 和 得 力 助 手。 既 然 这 样, 女 人 就 要 分 担 男 人 的 责 任, 配 合 男 人 成 就 神 在 他 及 其 家 庭 成 员 的 生 命 中 所 定 的 旨 意 (参 弗 5:22 注;参 诗 33:20;70:5;115:9;这 里 也 用 “帮 助” 来 描 绘 神 的 作 为)。
2:24
人 要 离 开 父 母: 神 从 起 初 就 设 定 了 婚 姻 和 家 庭, 以 此 作 为 人 类 社 会 中 至 关 重 要 的 基 本 制 度 (参 1:28 注)。 神 对 婚 姻 的 旨 意 乃 是 一 个 男 人 和 一 个 女 人 结 合 成 为 “一 体” (即 在 肉 体 和 灵 里 完 全 的 联 合)。 从 神 对 婚 姻 的 指 示 中 我 们 看 到, 神 绝 对 不 允 许 奸 淫、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