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圣经中是非常神圣的,当初神造人,造一男一女,并且命定男婚女嫁,创2:24,二人成为一体,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6;来13:4。本章记亚伯拉罕为儿子娶亲的事。保罗将夫妇之道,来比喻基督与教会,在此的仆人为以撒娶妻,预表圣灵为基督寻找新妇,22章记以撒献祭三天回来,24章记娶新妇,预表主耶稣的死产生教会,以撒用许多礼物聘娶了利百加,预表基督用重价买赎了教会。
一、由父作主,1—9。
以撒一生有顺服的本性,不但在少年时顺服父亲,而且在婚姻的大事上,也完全顺服父亲。亚伯拉罕为以撒的婚姻,要仆人指着天地的主起誓,要娶本族的女子。今日在大体情况下,婚姻由父母与儿女胁商而定,基督徒应效法以撒及亚伯拉罕对婚姻的认识。亚伯拉罕为何不要迦南女子,唯恐影响儿子信仰,所以,亚伯拉罕对这件事,十分重视。
1、 婚姻时间由父母作主——以撒结婚年40岁,创25:20。
这就说明以撒为成年期。今日有人末经大礼先同居,这是对婚姻不尊重,这有几方面的违背:A、违背圣经。B、违背国法。C、违背良心。偷婚也有后果的,有的受管教,有的道路不蒙福。
2、 婚姻对象由父母作主——要娶本族女子,1—4。
1节的“年纪老迈”,亚伯拉罕此时己140岁,原文只是“己届高龄”,就是年事己高之意。2节“管理他全业的仆人”这仆人是很忠心,处事谨慎,对主人之事尽责,常常祷告,这人可能是15:2的以利以谢?我们这些作仆人的是否象他?“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大腿底下原文是男的隐私处,此处与人生育有关,也是一种神圣的地方,不信任者不得放此处,这是说明非常严肃的一种风俗习气,若是不照着誓言而行,要受咒诅。在3—4节为什么亚伯拉罕要仆人在迦南地娶一女子呢?这是为了不沾染迦南地拜偶像的恶俗,且神早就启示他迦南必受咒诅,在申7:3—4,也告诉以色列人,不可娶迦南女子,但在王上16:30—31,以色列王亚哈娶西顿女子耶洗别,带来全国人民陷在罪里。亚伯拉罕为了使自己后裔圣洁,不受咒诅,故严严地要求仆人为他娶一个本地本族女子。“本地本族”也可译为“出生之地”或“故乡”。
3、 成婚居所由父作主——不在本地要在迦南,5—9。
亚伯拉罕差仆人去,原是心中早有安排,仆人对亚伯拉罕说:如果象你所说女子也有,但那女子不肯跟我来到此地,或你儿子是否可以住那地与女子同居呢?亚伯拉罕说不行,如果那女子不肯来,你也要将我儿子带回来,所起的誓对你无干。按希伯来人的父亲要对儿女的幸福要负责任,犹太法典规定:父亲除了把神的律法教导子女外,还负有四项责任:A、为儿子行割礼,17:12—13。B、为长子付赎银,民18:15—16。C、为儿子娶妻。D、教儿子一门手艺。
二、由老仆人选亲,10—49。
在此的老仆人为以撒娶亲,预表圣灵为基督寻找新妇。
1、 仆人选亲的准备,10。
仆人在此准备了十匹骆驼,骆驼是最贵重的东西,“十”也预表十字架,基督选娶新妇,走十字架的道路,流血而产生,徒20:28。并且准备了许多的礼物,这些“礼物”包括聘礼的金器、银器及各种珠宝类。这是预表圣灵赐教会各样的恩赐,林前12:8—11;雅1:17。这样,他们起身来到米所波大米的一城——拿鹤城,也指拿鹤所住的城。“米所波大米”原文音为“亚兰拿哈连”,“拿哈连”意为“两河”,所以,米所波大米既是两河之间的亚兰,就是幼发拉底河与哈博河之间。他们从希伯伦或别是巴来到米所波大米,路途相隔400多里,约为三十多天的旅程,但圣经没有提到仆人在旅程中所发生的事。其实犹太史学家约瑟夫指出,这次路程万分艰苦,在冬天坭土很厚,行程艰难,夏天水又少,盗贼又多,仆人忠心于主人,不怕艰辛,终于抵达目的地。以撒这遥远的娶妻,表基督从天降生拯救普世罪人。
2、 由仆人定规选合适对象,11—32。
A、藉祷告祈求,11—12。 天将近晚,正是当时女子趁天凉出来打水的时候,(因为这是近东一带习惯,由女子负责打水)创29:10;出2:16:约4:7。仆人一见那些来打水的女子,灵机一动,就安排“骆驼跪在城外的水井那里”歇息,自己祷告神,求神施恩给他主人亚伯拉罕,也求神今日给他遇见好机会,能碰见他们所想的人。我们可见,这仆人是很有信仰,多方祷告的人。仆人的祷告预表圣灵的代求,罗8:26—27。
B、在井旁选择,13—14。 这二节经文是仆人求合适人选的兆头,令他知道谁是以撒的新娘。仆人题出的征兆是:当他请求出来打水的女子,给他水喝,若那女子立刻答应,且主动打水给他的骆驼喝,这就是神“预定给以撒的妻”。注意:这里的“预定”乃是决定或派定之意。这里仆人从末要求神用神迹奇事介入,也没有求神指示谁是以撒的新妇,他只希望用理性所设定的标准,会合乎神的旨意,且是有效的测验方法。他这样祷告,如那女子也按他祷告的方法去作,说明这女子可配作以撒的妻,因为亚伯拉罕本是一个好客的人,他的媳妇理应有这种美德,但如果真按所求的发生,他也知道这是神“施恩”给他主人亚伯拉罕了。
C、是圣洁俊美,15—16。 “话还末说完”表达这应允快得惊人。当仆人睁开眼睛,就有一个女子向着仆人所在的井走过来,这女子肩上扛着一个水瓶,她名叫利百加,是亚伯拉罕兄拿鹤的儿子彼土利的女儿。等于是亚伯拉罕的侄孙女,己成年的一个在家女子,末与别人发生关系。注意:仆人祷告末要求女子的容貌如何,但这里特别提到了女子的个人简历。利百加预表教会是贞洁的童女,林后11:2。
D、肯殷勤作工,17—22。 仆人见利百加打水完毕,将瓶扛在肩上了,他就过去要水喝,但利百加不象其它女子觉得厌烦,也没有埋怨,马上从肩上放下水给仆人喝足,也说我为你骆驼打水,注意:在干地里行走的骆驼,要喝足水每头要二十五加仑才够,十匹骆驼要打二百五十加仑的水,按容量计等于1136点5升,她不但勤奋,而且行动迅速,“急忙”,可见她体力好,办事能力高,实在充满爱心,愿付出很大的代价。而且待人有恩,热情主动,18节“我主请喝”说话合宜。仆人被她的行动惊得呆若木鸡,一动不动,当他看到利百加所作的与他求神的一样时,他立刻进一步工作,拿出约重六克(半舍客勒)的金环,一个重一百二十克的(十舍客勒)的金手镯送给利百加。
E、能同心接待,23—32。 从23—25节,利百加回答仆人的话,使仆人觉得惊奇,原来她正是亚伯拉罕的侄孙女,而家中还有很多粮草,可喂养骆驼,也有地方给仆人住宿。这也反映出利百加愿意接待客人,性格慷慨。26—27是仆人心里感谢神,因“低头”与“下拜”,这两个动词暗示他心情激动,因想不到刚祷告就得到这样迅速和准确的答复,而且所答的超过所求所想的。利百加不但对人和动物有爱心,还乐意接待异乡客,且是亚伯拉罕的亲人,又这么美丽和有才干。他于是向神献上从心里发出的赞美与感谢,因为神“不断的以慈爱诚实待他的主人”,又“在路上引领”,把他带到“主人的兄弟家里”。正当仆人低头感恩的时候,利百加己跑回去,将这些话告诉她母亲与家里人,28;29—30节是利百加的哥哥拉班一听妹妹的述说,又见妹妹手中的金环和金镯,立刻跑去到井边,将仆人等请到自己家中,进行接待,31—32。注意:圣经始终没有提到利百加的父亲,彼土利,有解经家认为,可能是其父年老糊涂或得病,对世事不理,所以一切事都由母亲或兄长管理。这家同心接待,家庭好,女子也好。
3、 仆人提亲,事述奇妙经历,33—49。
A、见证主人富有尊荣,34—36。 仆人首先介绍自己是仆人,又介绍自己主人神使他十分富有,包括羊群、牛群、金银、仆婢、骆驼和驴。当他年老之时,妻子撒拉才生子以撒,而且此子乃是主人承受家业的主。注意:老仆人的见证,他处处高举神,高举主人,不高举自己,这预表圣灵为耶稣作见证,约15:26。
B、介绍自受主人使命,37—41。 在本段的介绍中,仆人述说自己怎样在主人前严严地起誓。注意:此词是带有咒诅式的。叫他在本族父家为他儿子娶一妻子来,这话暗示利百加正是她父家人。但仆人恐女子不肯来怎么办?40节注意,上文7节,亚伯拉罕原本只说“耶和华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仆人却扩充为“我所事奉的耶和华必要差遣他的使者与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达”,他把重点放在亚伯拉罕和耶和华的关系上,他是亚伯拉罕所事奉的神,今次行程有耶和华使者的帮助,故顺利和成功。上文8节提到“若女子不肯”跟仆人回到迦南,他就不用为所起的誓负责,但仆人在41节加上“他们若不把女子交给”他,他就不用负责,他把责任推到拉班与他家人身上。这里预表主升天差圣灵来工作,为荣耀主,完成父所交讬的使命,约16:13—14。
C、述说神的奇妙作为,42—49。 本段仆人重述经历,说明到利百加家,是神的安排和引导,也说到这位神以慈爱诚实待他的主人,故要求拉班家人也以慈爱诚实待人,使他可以完成此事。这是预表圣灵充满在人身上,讲说神的大作为,徒2:11。
三、藉神旨而成全,50—60。
1、 神差使者一同作工,7;40;来1:14。
2、 神定利百加作以撒的新妇,44。
神的预定说明,凡相信的人,都是神预定的,徒18:48。婚姻也是神的命定,(不是预定)箴19:14。
3、 神的成全双方乐意,50—61。
50节将哥哥拉班排在前,父亲彼土利在后,如前所说,彼土利可能己衰老,拉班成了发言人,而以后也没提父亲之事,本节提到父亲只是答允女儿的婚姻大事,在当时以父为主的社会里,必须得到父亲允准。他们回答,这事既出于神,他们无话可答,只能听从照办,这门亲事就此订下。当下仆人感谢神,并拿出金银器与衣服,送给利百加为定亲之物,又将“宝物”送她哥哥与母亲,“宝物”指贵重的财宝或珍宝。仆人完成这次米所波大米之行的任务后,才吃饭和休息,他住了一晚,次日早晨起来,直接提出要回去,表达心中的愿望,完全不兜圈子,因心急离去,虽然按当时的风俗,他该多留几天,但他想尽快回迦南,把好消息告诉主人亚伯拉罕。但利百加的家人想多留几天,(十天),但仆人再次表达不想耽误时间,原因是:耶和华己赐给他“通达的道路”,意思是:既然耶和华己清楚带领,应继续向前,不要停顿耽误,免得和他意旨相违。仆人与她家里人意见不同,就得将此事交由利百加决定,但利百加的决定是“我去”,愿意与仆人同去,利百加干脆利落的回答,反映出她坚强的心志。家人就同意她前往,并将利百加的乳母名叫底波拉,35:8陪她一同前往,最后哥哥为利百加祝福。这祝词,犹太人直到今日结婚时还用。这样,乳母及使女、仆人及随从人等,都骑上骆驼回迦南地。
四、利百加被娶作以撒新妇,62—67。
1、 因仆见证末见之新郎,
利百加因老仆人的一番话,热切与奇妙,进入她的心,她便相信,心中生发爱主人之心。我们也要爱那末见面的主,象利百加一样,彼前1:8。
2、 不辞劳苦随仆前往迦南,61。
他们一行从米所波大米的拿鹤城起程,往迦南地去,路隔600多公里,虽骑骆驼,路漫漫而难走,她因听了老仆人的话,就得了这么大的福份。信徒也要顺服圣灵的感动,虽经历艰难,靠着住在里面的圣灵必能渡过,林后4:16—18。
3、 以撒出来迎接利百加,62—63。
以撒本住南地希伯伦,刚从那地回住庇耳拉海莱,“庇耳”是井之意,“拉海莱”是永生神眷顾我之意,创16:14,那天,大约黄昏时分,以撒出来在田间“默想”,有二种解释:这词与“祈祷”相关。阿拉伯文的“徘徊”与“散步”相连,有可能先是默想或默祷,后来见到骆驼队出现,才走过去迎接。在这里以撒表基督,利百加表教会,帖前4:16—18;启19:7—8。
4、 利百加下骑蒙帕见以撒,64—65。
这里利百加也“举目看”,见田间走来一人象是迎她们,她很谦卑地急忙下骆驼,问仆人这人是谁?仆人回答说:是我主人,可能当时亚伯拉罕不住在此,住在希伯伦,所有家业交由以撒掌管,故仆人不需要向亚伯拉罕回答,利百加一听是夫婿,“就拿帕子蒙脸”,这是当时风俗,反映出她谦卑及尊敬末来夫婿。当我们见主的那一天,也要尊敬他。
五、以撒因利百加得安慰,66—67。
当二位新人在一起后,仆人就将所办的事都告诉了以撒。以撒就领利百加进入他母的帐蓬。这表示利百加继承了撒拉的角色与地位,成了以色列的先祖,末举行婚礼前,利百加住撒拉帐蓬,结婚后住以撒帐蓬,有情人终成眷属,正式娶她为妻,并且爱她,他们二人相爱的结果,就使以撒从失母之痛苦得以医治。以撒娶亲是四十岁,从37岁失母,就陷在思母的痛苦中,虽然时间不长,但也忧伤,这样就可以冲淡了他失去亲人所带来的伤痛与怀念,所以,“爱”是能包裹人的一切伤痛的。本章总结:以撒表基督,利百加预表教会,老仆人预表圣灵和传道人,老仆人将利百加引进迦南应许之地,作以撒新妇,承受其家庭一切的产业与福份,预表圣灵将教会引进神的国与基督同在一起,承受永世之福。
利百加预表羔羊的新妇——教会:
一、她是位处女,16,预表教会就当是个贞洁的童女,林后11:1—3。
二、她容貌极其俊美,16,表教会应当荣美无疵,弗5:25—27;5:8—10。
三、她是个勤劳工作的人,13—19,她没有小姐的派头,象仆人服事人。表教会应当殷勤作工,象好撒玛利亚人,路10:30—37;罗12:11;林前15:58。
四、她甘心乐意济助人,17—21;23—25。
五、她切慕向往末见之夫,57;61—62,表教会切慕见主,愿主再来,彼后3:11—13;罗8:23—25;启22:20。
六、她的婚嫁,67,表教会的婚嫁,启19:7—9。
七、她是丈夫的安慰,67,表教会是基督的欣慰,赛53:11;来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