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2,3 這建議是因應當時的風俗,我們從該時期的法典和婚約可以得到證實。亞伯拉罕這時已經八十五歲了。
一六4~6 夏甲懷孕後,撒拉顯然讓她恢復從前使女的身分,她不再是亞伯拉罕的妾。我們或許會同情夏甲的苦命,但這卻是撒拉的法理權利。
一六7 “在曠野書珥路上”。在從別是巴往埃及的某段路上;埃及是夏甲的本國。
一六9 “耶和華的使者”。這是神的出現,即神的自我彰顯。耶和華的使者在此象神一樣說話,視自己為與神同等的,而且行使神的特權。(參看一六7~14;二一17~21;二二11 ~18;三一11 ,13;出三2;士二1~4;五23;六11~24;一三3~22;撒下二四16;亞一12;三1;
一二8)。由於耶和華的使者在基督道成肉身之後就不再出現,所以學者常常推斷,舊約裏的使者就是三位一體神之第二位成為肉身前的顯現。
一六1 1 “ 以實瑪利” 的意思是“ 神聽見”。許多亞拉伯人稱以實瑪利是他們的祖先,因而巴勒斯坦是他們的土地(比較一七20;二五12~18)。
一六12 “為人必象野驢”。這綽號是一種稱讚,因為這種幾乎不能馴服的野驢是一種受稱讚和珍貴的動物。本節的最後一句可能指以實瑪利的後裔要住在亞伯拉罕其它後裔的東邊,也可能指他們常常與亞伯拉罕其它的後裔發生衝突。阿拉伯人和猶太人之間的仇視是人所共知的。
一六14 “庇耳拉海萊”的意思是“看見我之永活者的井”。其確實的位置不得而知,但可能在別是巴的西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