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讲

第三十一讲

上一篇   下一篇

                                 為甚麼要這樣?(一)

經文:出埃及記卅六:8—卅七:28

在前一講我說過,出埃及記從第卅五至四十章,跟第廿五至卅一章都是屬於「祭司文獻」。這種文獻在出埃及記中佔有很重要的份量,可以從它在出埃及記中快接近一半的篇幅看出來。我也提過「祭司文獻」有一個特色,就是對於敬拜的祭典、禮儀事務非常重視,因此會不厭其煩地記錄下這些相關的條例。我說過設定這些條例有一個很重要的目的:為的是讓大家記住生命中要以上帝為最重,沒有上帝的恩典,就沒有今天的以色列民族;沒有上帝的憐憫,以色列人民仍還在埃及繼續過著奴隸的生活。「祭司文獻」」的作者之所以會這樣強調的原因,乃是因為他們在巴比倫痛苦的奴隸生活中,深深體會到之所以淪落到那樣慘痛的地步,是他們忘了對耶和華上帝的忠心所致。因此,祭司的主要工作就是透過這些敬拜的祭典、禮儀,喚醒所有的以色列人民重新記起耶和華上帝的愛,以及祂對整個以色列民族拯救的恩典。這點也是我們讀出埃及記要特別注意到的。

從第卅五至四十章這段長達六章的經文中,我們看到許多經文記事都跟前面記述的條例重複,雖然它們所表達的內容都大同小異,但仍有一些值得我們細心注意的差異,這些差異並不會影響我們對出埃及記的了解。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這段經文:

第卅六章八至十九節:在工作人員中那些靈巧的技工負責建造上主的聖幕。他們用十幅幔子做聖幕;這幔子是用麻紗和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織成,並且繡上基路伯的圖案,每一幅大小相同,長十二公尺,寬兩公尺。他們把五幅縫在一起,成為一組,另五幅也是一樣。他們在每一組幔子末幅的邊緣縫上藍色的紐環。他們把五十個紐環縫在第一組的首幅,另五十個紐縫在第二組的末幅。他們又做了五十個金鉤子,把兩組幔子連接在一起。

他們又用山羊毛織十一幅幔子來做聖幕的幕頂。每一幅大小相同:長十三公尺,寬兩公尺。他們把五幅縫在一起,成為一組,其他六幅另成一組。他們在第一組幔子末幅的邊緣縫上五十個紐環,另一組邊緣也縫上五十個紐環。他們做了五十個銅鉤子,把兩組幔子接連起來,成為一整塊幕頂。他們另外又用染紅的羊皮和另一種精美的皮料製成兩個幕頂,做聖幕的外層頂蓋。

這段經文很清楚地是在述說有關聖幕的條例。同樣的經文也出現在前面我們已經讀過的出埃及記第廿六章一至十四節的地方。

在第卅六章一節的地方說到這些靈巧的技工乃是:比撒列、亞何利亞伯和他們兩人所訓練出來其他的巧匠(卅六:2)。

這段經文中也提起「五」這個數字,以及它的倍數「十」、「五十」。這些數字都是與建造聖幕幔子的規定有關。我們知道「五」或是「十」,乃是一隻手或是雙手的手指。

在猶太人看來,只要人的一隻手有五根手指頭,或是雙手有十跟手指頭,那就表示完美的意思。

這種五、十的數字也是猶太文學中時常出現的數字,在聖經中會也常會看到。包括在描述人的年歲時是如此,在耶穌基督所舉的比喻中也是這樣。例如亞伯拉罕向上帝祈求能因「五十無辜的人」而不要毀滅所多瑪城,然後逐漸用「少了五個」,或是少了「十個」做遞減的懇求(創世記十八:26—32);耶穌基督的比喻中,有羊一百隻(路加福音十五:4);有十個少女,其中五個是愚笨,另外五個是聰明的(馬太福音廿五:1—2)。在這裡我們看到聖幕的建造都與這樣的數字有極密切的關係,主要是說明這些手藝上的工作,是用人的手來造,其靈巧的手藝已經達到極其最高的境界,因為這是為了上帝的聖幕而造,不是為了人的居所。是為了要敬拜上帝的需要,把人從上帝所得到的恩賜、才能,發揮到了最完美的的極限,而不是顯示人的精工技巧。

再者,我們看到作者一再強調的一句話:「在工作人員中那些精巧的技工負責建造上主的聖幕。」這句話基本上表達的意思已經很清楚,那就是真正的智慧是用來回應上帝的愛,把上帝賜給人最好的智慧、才能,用來敬拜上帝。

第二十至卅八節:他們用金合歡木做豎立聖幕的骨架。每一骨架高四公尺、寬六十六公分,各有兩個榫頭,用來連接骨架。所有的骨架都有這種榫頭。他們在聖幕的南面立二十個骨架,架底有四十個銀座,每一骨架由兩個銀座支持著。他們又在幕的北面立二十個骨架和四十個銀座,每一骨架底下有兩個銀座。在幕的後部,就是幕的西面,他們立六個骨架;拐角有兩個骨架。兩個骨架下端相連接,一直連到上端,成為一環。形成兩拐角的兩個骨架都是一樣做法。所以一共有八個骨架和十六個銀座,每一骨架底下各有兩個銀座。他們又用金合歡木做了十五根橫木;聖幕一邊的骨架有五根橫木,另一邊五根;幕的後部,就是幕的西面,也有五根。中間的橫木安在骨架腰間,從聖幕的一頭通到另一頭。他們用金包裹骨架,並裝上金環,好讓橫木穿過;橫木也用金包裹。

他們用麻紗和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織成一幅帳幔,上面繡著基路伯圖案。他們又用金合歡木做了四根掛帳幔的柱子,柱子用金包裹;柱子上有鉤子。他們又為柱子造了四個銀座。他們又用麻紗和藍色、紫色、深紅色的毛線為聖幕進口做了一幅門簾,上面有刺繡。他們為這幅門簾造了五根柱子、柱子上有鉤子。柱頂和柱頂上的桿子都用金包裹,又為了柱子造了五個銅座。

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金、銀、銅等當時看為最貴重的金屬都用來造聖幕,難怪他們會很珍惜聖幕,把聖幕看成是一個神聖的地方。在他們的看法中,聖幕是用來放置約櫃的地方,因為有約櫃在裡面,聖幕的意義才會顯明出來。如果單單是聖幕,沒有約櫃,聖幕就不會顯的貴重,只不過是一些人用精雕的手工細琢出來的物品而已。

為甚麼會因為約櫃而突顯出聖幕的神聖呢?因為約櫃乃是代表以色列人民與上帝之間生命之約的記號。

因此,裝置約櫃的聖幕所代表的乃是一個民族的生命。失去了這個記號,就好像失去了生命的內涵,其他的存在就只剩下了軀體而已,也就是一般所說的「行屍走肉」,是沒有生命的,那樣活著的人又有甚麼意義呢?同樣的,聖幕內若是沒有約櫃存在,就無法表明出以色列人民現在與他們以前在埃及當奴隸時有甚麼不同,就是因為現在有約櫃在他們當中,且約櫃裡裝放著他們與上帝之間立約所寫成的石版,因此聖幕在這裡顯明出上帝的約永遠與他們同在。上帝永遠會與他們在一起,無論他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會有上帝在他們當中引導他們,帶領他們。換句話說:

生命的可貴乃是有上帝同在。

若是失去上帝的同在,那樣的生命就失去意義,其他的存在就不是重要的了。為此,以色列人民要表明他們生命存在的意義,就用這種方式建造聖幕來表達:我們看到精工細雕的布幕、看到貴重的金屬材料、看到代表著貴重的染色顏料、也有象徵著完整的數字記號。

第卅七章一至九節:比撒列用金合歡木造了約櫃,櫃長一百一十公分,寬六十六公分,高六十六公分。他用純金把櫃的裡外都包裹上,周圍鑲著金邊。他又做了四個扛抬用的金環,安在櫃的四腳上,一邊兩個。他用金合歡木做了兩根槓子,用金包裹,穿過櫃兩邊的金環。他用純金做了一個櫃蓋,長一百一十公分,寬六十六公分,又用金子鎚出兩個基路伯,蓋的兩端各有一個,跟蓋連在一起,合成一整塊。兩個基路伯面對著面,張開翅膀,覆蓋著櫃蓋。

這段經文在出埃及記第廿五章十至廿二節也可以看到,但是我們在這裡很清楚地看到帶領巧匠做這樣細膩工作的,乃是烏利的兒子比撒列。聖經的作者特別說他是上帝的靈所充滿的人,上帝「賜給他聰明、才智、技巧,能夠做各樣的工藝」(出埃及記卅五:31)。

在上段說到約櫃有基路伯圖案繡在帳幔上,這裡又再次提到雕琢兩個基路伯在約櫃的蓋上。我們知道基路伯繡在帳幔上以及雕琢在櫃蓋上,是在所羅門聖殿時代才有的(列王記上六:23—28),那時候以所羅門王的財力、物力之雄厚尚且是用橄欖木雕刻的,我們就不難想像得到現在的基路伯更不可能是在曠野時代就已經存在,而用「金子鎚出了個基路伯」這樣的可能性在摩西的時代距離就更遠了。或許可以這樣了解,這是後來「祭司文獻」的作者因為所羅門聖殿的雄壯樣式,而將基路伯的來源追溯到在曠野時代。

基路伯原來所要表達的意思乃是「祈禱者」,就是代替人祈禱之意。

以色列人民將之看成是天使中的一位,負責看守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約。由於這約是放置在約櫃裡,因此在約櫃的蓋上面雕塑兩座基路伯像來表示:這約放在約櫃裡,有上帝的天使看守著。

第十至廿四節:比撒列用金合歡木造了一張桌子,長八十公分,寬四十四公分,高六十公分。他用純金包裹,並在周圍鑲上金編。桌子的周圍要加上七十五公釐寬的邊緣,邊緣要鑲上金邊。他做了四個扛抬用的金環,安在桌子四角的腳上。金環靠近邊緣,好讓扛抬桌子的槓穿過。他用金合歡木做了槓子,用金包裹。他又用純金造桌上的器具,就是盤子、碟子,以及奠酒用的壺和杯。
他用純金造了一座燈台;燈台、座,和柱都用金子鎚造;裝飾的花朵、花萼、花瓣,都連成為一整塊。

燈台兩邊伸出六根枝子,一邊三根。每根都有三朵花,形狀像杏花,有萼和瓣。燈台的柱有四朵花,形狀像杏花,有萼和瓣。三對枝子的每一對下面有一個萼。花萼、枝子,和燈台都是由一整塊純金鎚出來的。他為燈台造了七盞燈,又用純金造了燈花剪刀和燭盤子。他用三十五公斤的純金鑄造燈台和一切器具。

這段經文也記錄在出埃及記第廿五章卅一至四十節的地方。就像我在前面所說過的,這些都是他們進入迦南地安居之後的事,或是從巴比倫回來故鄉之後的做法。因為在曠野時代,各樣的生活需用品都很簡樸,包括信仰上的敬拜禮儀,以及聖幕的裝飾也是如此。不太可能用純金這樣的東西,因為在曠野需要常常移動,沒有安定的生活,再加上重達卅五公斤的純金(廿四節),以及其它聖物的純金包裹,加起來就更重了。況且在曠野時代,他們也常與原住民戰爭,很難有這樣精密的煉金術,或是手工和設備。

在燈台的造型上,我們看到的特色是用「七」來表示它的特殊意義。看起來好像不是用卅五公斤的純黃金造一座燈台,應該是很多座燈台,每台有七盞燈,然後彼此相對照。也有可能是七座燈台吧。在所羅門所建造的聖殿裡,是總共有十座燈台,「五個在南,五個在北」(列王記上七:49)。

第廿五至廿九節:他用金合歡木造一座燒香的壇。壇是四方形的,長四十五公分,寬四十五公分,高九十公分。壇那凸起的四角跟壇連接成一整塊。他用純金包裹壇的頂端、四邊,和四角,周圍鑲上金邊。他又為壇造了兩個扛抬用的金環,接在壇側的金邊下,好讓扛抬香壇的槓穿過。他用金合歡木做槓子,用金子包裹。

他也調製聖油和芬芳的純香,像調製香水一樣。

這段經文也記載在出埃及記第三十章一至五節和廿二至卅八節,不過如果將之比較一下,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發現這裡的記事是簡單多了。在這裡並沒有說明壇的使用規定,只說明它的製造規格而已。但是在第三十章的地方,尚且說到亞倫必須要在每天早晨起來時「在壇上燒芬芳的香。傍晚點燈時也必須燒香。世世代代要繼續這樣燒香,不可間斷。不可在這壇上燒違禁的香,或獻燒化祭或素祭,也不可在上面燒奠祭。」(出埃及記三十:7—9)注意這裡所謂的「違禁的香」,是指著那些沒有按照規定方式製造的香,因為這是要在祭壇上獻的香,必須是很特別的香料製成(三十:34—38),並且很嚴格規定要求只有在祭壇上才可用,若私自在家裡用這種香的人,「必須從我的(指上帝)子民中被開除」(三十:38)。這種規定也用在聖油上。聖油的調配方式也一樣,也有特別的規定記載在出埃及記第三十章廿二至卅三節,規定這種油只能用在聖幕的祭壇上。當然我們很清楚之所以會有這樣的規定,為的是顯明分別為聖的用意。

現在來看看這段經文給我們帶來的信息:

一、上帝賜給我們才能、智慧,我們應該用這些最好的恩賜來服事上帝國的聖工,以感謝祂對我們的愛。

我們看到上帝賜最好的才能給比撒列,和亞何利亞伯,他們就在上帝聖靈的帶領下,訓練出一批優秀的匠工,精心地為製造聖幕而獻出他們從上帝所得到的一切才能。

聖經的作者一再地告訴我們:我們一切才能都是上帝所恩賜的。若不是上帝的恩賜,我們所擁有的都將成為泡影。

有一首聖詩我很喜歡,是在我們的聖詩第四百四十首第一節,它這樣寫著:
救主趁我心尚幼嫩,我歡喜奉獻給你,一切才能奉獻給你用,歸屬你盡我一生。

每個禮拜日我們唱奉獻詩歌,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認真想到這首奉獻詩所說的話:

我的錢銀獻給你,用出攏趁你旨意,

我的才能你賞賜,甘願還你做器具。

很有可能因為我們每次主日禮拜都在唱,唱久了就不覺得有特別意思了。可是,如果我們注意一下最後兩句所說的:「我的才能你賞賜,甘願還你做器具。」確實是這樣啊!我們的才能是來自上帝的賞賜,也要學習以甘願的心作為上帝拯救的器具。

我們的教會有很多事工需要參與,例如我們的聖歌隊、主日學,各種團契的事工,都需要你來參與關心。比如說:主日學,也許你會說:「我不會教。」你不一定要出來教。但是,你總可以把孩子、孫子帶來吧。每次我看到許多家長,他們不是基督徒,卻很喜歡親自將他們的孩子帶來上主日學時,我就非常感動。何況是我們這些被稱為基督徒,或是已經受洗歸屬基督之名的信徒,豈不是更應該認真來做這樣的事情!你一定可以告訴左右鄰居的孩子,甚至可以設法帶他們來參加主日學。同樣的情形也在聖歌隊的服事工作上,也同樣在各團契的工作上。上帝賜給我們這些才能不是讓我們用來自己享受的,而是用來服事上帝的聖工上,就像我們所看到的這些最好的匠工,都把最好的才能奉獻在聖幕的製造上,因為他們所有的才能都是上帝的賞賜。也因為他們這樣的服事,上帝的靈與他們同在,讓他們可以有更多的能力訓練更多的人。

二、有上帝的約在裡面,那樣的教會才有會有意義;有上帝的約在人的生命裡,那樣的生命才是真實的。

想想看:為甚麼要把聖幕建造得這樣美麗?為甚麼要用這樣繁複的手工來製造聖幕,和其中所裝飾的一切備品?我說過,這是因為有約櫃放置在聖幕裡。約櫃是以色列人民與上帝立約的記號,有法版放置在裡面。對以色列人民來說:約櫃的存在,表明的就是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永遠不改變。他們認為有約櫃在的地方,就要用最好的方式表明出來。換句話說:如果沒有約櫃,他們不會這麼用心在聖幕的製造上。看,在摩西還沒有上山去領受誡命之前,都沒有提到關於聖幕的事。作者將聖幕的製造故事編輯在摩西上山領受誡命之後,並不是沒有原因的,乃是要突顯出誡命為先,聖幕為後,誡命在裡面,聖幕在外。

同樣的,今天的教會建築可以很漂亮,也可以裝飾得很堂皇,可以盡一切匠心之最,讓人看出精美、壯觀的建築集藝術之美,就像耶穌基督時代的耶路撒冷聖殿(馬可福音十三:1),或是今天的羅馬聖彼得大教堂,或是一九九一年在非洲象牙海岸用兩億美金建造完成的大主教堂那樣,其精雕細琢之最,可說是集今天宗教藝術的上乘。但是,這些是外表的東西,如果在這些外表的建物裡面,沒有上帝的約存在突顯出來,這些看得見的禮拜堂都將成為和一般的建築物一樣沒有甚麼差別,更不會有甚麼信仰上的意義可言。

從這裡我想到不知道有多少教會在決定建造禮拜堂的時候,很細心地在反省這樣的問題?我也不知道有多少教會在建造禮拜堂後,是否有過這樣的反省?但我必須告訴大家:在建造禮拜堂之前,必須先好好地思考這樣的問題:我們用甚麼方式表明我們每個人的內心有上帝的約在?我們的教會有否上帝與我們之間的約顯明出來?失去這樣的反省,即使建造出很美麗的禮拜堂,也不過是一般的建築物而已,沒有信仰上的意義。這樣,與其花那麼多錢建造那樣的禮拜堂,不如少花一點錢,讓我們更加樸實些,或許會更體驗出上帝揀選的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