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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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揀選出來的祭司(二)

經文:出埃及記廿九:1—46

在前一講我們談到有關設立祭司的條例,雖然談的都是有關祭司衣服該怎樣做,以及衣、帽如何穿、戴的規定,但我們卻也可從這些條例中看出隱藏在這些條例裡面最為重要的,乃是位階越高的祭司,其所承擔的責任也越重。因為大祭司身上所穿的衣服上,有兩塊刻著以色列民族十二支派的名字,用以代表著全體以色列民族面對著上帝,並且表白他們願意忠實履行他們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因此,位階越高,責任越重。這點就算是在今天的社會也是抱持如此看法。

早期,上帝對以色列人民背叛時,祂透過先知們傳出的話語中,就會特別針對那些位階高的領導群,指責他們是帶領人民離棄耶和華上帝的禍首。例如

耶利米書第二章八節說:
「祭司從來不問:上主在哪裡?我的祭司不認識我。
統治者背叛我;先知奉巴力的名說預言,拜毫無用處的偶像。」

看,先知說的這些話很清楚地指出一個祭司、先知,以及統治者,他們所代表的是上帝所賦予他們的責任。位階高,不是用來圖利自己或是炫耀自己的榮耀,更不是用來給自己享受的。先知以西結所傳出上帝的信息中,就清楚地指出:上帝要成為這種只會圖利自己的領導者的「敵人」(以西結書卅四:10),因為他們沒有好好地照顧上帝的子民。

現在我們所讀的這章經文跟前一章相同的地方,乃是這二章都是在談有關祭司的事。不過前一章談的是關於祭司穿戴的問題,而這一章則是談有關設立祭司制度上的條例。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文的內容:

第一至九節:「你授聖職給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立他們作祭司事奉我。你應做的事如下:要取一頭小公牛和兩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要用最好的麵粉烤些無酵餅,調油製的無酵餅,又烤些塗油的無酵薄餅。把這些餅裝在籃子裡,在你獻小公牛和兩隻公綿羊時帶來給我。

「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帶到聖幕進口處來,吩咐他們沐浴。然後要給亞倫穿戴祭司的聖服—內袍、掛著以弗得的外袍、胸牌,和帶子。把刻著『聖化歸屬上主』那聖牌繫在禮冠上,然後替他戴上,再拿聖油倒在他頭上,按立他。

「你要把他的兒子們帶來,替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戴上帽子。這就是授職給亞倫和他兒子們的規例。他們和他們的後代要永遠作祭司事奉我。

第一節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亞倫和他的兒子們乃是當然的祭司,而且在第九節則說明亞倫和他孩子們的後代都要永遠傳承祭司的職分。

現代中文譯本在第一節這裡用「授聖職」,而在和合本以及台語聖經都用「成聖」,指的乃是祭司之意,有分別為聖的意思。換句話說,祭司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帶有神聖的角色,因為是要帶領人接近上帝,是一般人與上帝之間的媒介者。也因為是這樣,在後來的發展上就規定:揀選祭司的對象必須是身體上沒有殘缺者才可以(利未記廿一:17—21)。延續這個基本觀念,除了揀選出來的祭司是身體完好的以外,進一步在獻祭牲品的規定上就和揀選祭司一樣。獻祭的牲品也必須是「沒有殘缺的」,麵粉要用「最好的」。這些都表明了一個基本的思想:獻給上帝的,是最好的。

第四節說到亞倫和他的兒子進入聖幕之前,必須要先「沐浴」。所謂沐浴,並不是一般的洗澡,而是一種特別的潔淨儀式。依照出埃及記第三十章二十節的規定,是洗手和洗腳;因為手會接觸到祭物,腳表明的是站在神聖的地方。整體來說,雖然只是洗了手腳,但意思是潔淨身體,去除禮儀上一切污穢的象徵,好使獻祭的行為成為聖潔。這樣的動作同樣在表明祭司所職司的獻祭禮儀是聖潔的意思。

第七節說要用油膏立亞倫。這成為後來被揀選為以色列王的一個記號,就是油膏一個人,代表著這個人是被上帝揀選的領袖人物。例如先知撒母耳用油膏掃羅、大衛為王(撒母耳記上十:1、十六:13)。詩篇的詩人寫這樣詩說:

「弟兄姊妹和睦相處是多麼幸福,多麼快樂!
這好比珍貴的香液,從亞倫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詩篇一三三:1—2)

這樣的詩形容亞倫受油膏成為一位大祭司,是尊貴、美好,就像和睦的兄弟姊妹共同生活在一起般的幸福。這樣,一個人被油膏立為上帝的祭司,或是被上帝揀選的人、民族,他們與上帝的關係也將是這樣香味四溢。

第十至十四節:「你要把公牛牽到聖幕前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按手在牛的頭上。就在聖幕進口處,在我面前,把公牛宰了。要拿一些牛的血,用指頭抹在祭壇上那四個凸起的角上;把剩餘的血倒在壇腳。然後把那包著內臟的脂肪、肝的最好部份,和帶脂肪的兩個腰子,在祭壇上焚燒獻給我。但是公牛的肉、皮,和腸要在營外焚燒。這是祭司的贖罪祭。

這段經文是關於祭司的贖罪祭之部分。祭司雖然被揀選出來,但是他們也是人,有人的軟弱,也會犯罪。因此,在膏立他們給予有神聖的職責之前,也會想到他們也有人軟弱、犯罪的部份。因此,為他們設立這樣的條例可以幫助他們先行悔改、贖罪,然後才膏立他們成為祭司。後來也引伸為祭司在犯罪後的贖罪條例。

第十二節說到要用牛的血抹在祭壇凸出的角。這種「抹血」在壇角,很明顯的是在表明:贖罪是用生命的代價取得,不能隨便。我們也可以從這裡想到耶穌基督為我們人類贖罪,其代價就是用他的生命流血在十字架上。

第十三節也提起要將牛內臟最好的部份獻出來。整個看來就是這樣:將最好的部份獻給上帝,包括獻贖罪祭也是一樣。

第十五至廿八節:「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的頭上。把公綿羊宰了,然後拿一些羊血灑在祭壇的周圍。你要把公綿羊切成碎塊;洗淨內臟和後腿,放在頭和其他碎塊上面。把整隻公綿羊放在祭壇上燒,做燒化祭獻給我—上主。這火祭的香味是我喜悅的。

「你要牽另一隻公綿羊來,吩咐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按手在羊頭上。把公綿羊宰了,然後拿一些羊血抹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右耳垂上,也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和右腳的大拇指上。其餘的血要灑在祭壇的四周。要拿一些祭壇上的血和一些聖油灑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也灑在亞倫的兒子們和他們的衣服上。這樣,他和他的兒子們,以及他們衣服就都聖化歸屬我。

「你要切下公棉羊的脂肪、尾巴、包著內臟的脂肪、肝的最好部分、兩個帶脂肪的腰子,和右腿。要從奉獻給我那放無酵餅的籃裡拿一塊餅,一塊用油做的餅和一塊薄餅。把這些食物都放在亞倫和他兒子們手上,作特別祭物獻給我。然後你要從他們手中把食物接過來,放在祭壇上燒,作燒化祭獻給我—上主。這火祭的香味是我喜悅的。

「你要拿公綿羊的胸肉作為特別祭物獻給我。這一份祭肉就是你的。

「那在授聖職給祭司時用過的綿羊的胸肉和腿,都要聖化,作特別祭物歸給我,然後交給祭司們。我不改變的定例是:當我子民獻平安祭時,牲畜的胸肉和腿要給祭司們;那是我的子民獻給我—上主的特別祭物。

在第一節說到有兩隻公綿羊,而在第十五至十八節這段有關「燒化祭」的條例中,則提到將兩隻中公綿羊中的一隻「完全」奉獻給上帝。所謂完全,是指包括內臟都不存留之意,是整隻都獻上燒化。而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要按手在羊頭上,表示認罪的一種象徵。這就是所謂的燒化祭。

第十九節開始是獻上另外一隻公綿羊,這就是所謂的獻「平安祭」。這隻羊的血灑在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的右耳、右手拇指、右腳拇指,要表明的意思乃是:他們的耳朵只聽上帝的話;手只做上帝交代的事;腳只行上帝指示的路。雖然這個儀式和利未記第十四章十四至十七節關於痲瘋病人潔淨禮的儀式相同,但是用在祭司身上表示是特別的,就像一個痲瘋病人已經完全潔淨了一樣。一個祭司人員原本是有罪的人,最重如同痲瘋病人,在獻上平安祭後,他已經變成一個全新的人,是潔淨過的人,完全歸屬於上帝。這代表著祭司在上帝面前應該要完全潔淨,只聽從上帝的話語行事。

和合本和台語譯本聖經在第廿四與廿六節都說到這些祭物要作為「搖祭」,在現代中文譯本沒有用這樣的詞字,而用「特別祭物」;所謂搖祭,乃是一種動作,就是將祭物先交給亞倫或他的兒子們,在祭壇上舉高向天獻給上帝,表示已經獻給上帝了,然後放在祭壇上。再從祭壇上取下來,作為祭司們的食物。這種動作上的轉換稱之為「搖祭」。有些學者認為是將祭物拿在手中搖動,不過這種看法有些學者則持不同的意見,認為並不是這樣,是像前述的才對。

利未記第十章十三、十四節說吃這祭物的地點是在祭壇邊。祭壇是神聖的場所,也表示這祭物乃是神聖的,祭司的工作也是神聖的。

第廿九至卅七節:「亞倫死後,他的聖服傳給他的子孫,讓他們在接受聖職時穿。那繼承亞倫做祭司的兒子,在他來到聖幕內、在聖所事奉我的時候,要穿這些聖服,一共七天。

「你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接受聖職時用過的公綿羊肉拿到神聖的場所去煮。他們要在聖幕門口吃這羊肉和籃子裡的餅。他們也要吃在授職的赦罪禮用過的食物。只有祭司可吃,因為這食物是聖的。如果有肉或餅到早晨還沒吃完,就得燒掉,不能再吃,因為這食物是聖的。

「你要照我所吩咐的一切,為亞倫和他的兒子們舉行就聖職典禮七天。每一天,你必須獻上一頭公牛作贖罪祭,使祭壇潔淨,然後用橄欖油塗抹祭壇,使它成聖。你要每天這樣做,一連七天,使祭壇完全成聖。凡接觸到祭壇的人或物都會被神聖的威力所傷。

由於亞倫和他的後裔都要世代相傳成為祭司人員,因此,亞倫穿過的衣服就必須成為傳承的重要的證據,因為他的衣服是具有「大祭司」的象徵,所以跟一般祭司穿的衣服不一樣。這就變成一個很特別的傳統:就是在以色列,祭司乃是傳承給後代子孫,但國王並不一定要由後代子孫繼位。

第卅五節說這個傳承典禮要舉行七天。依照利未記第八章卅三節也清楚記明舉行這個禮儀時,承傳者要「留在聖幕門口七天,不可離開,等到完成按立的禮儀」。「七」,這是具有神聖內涵的數字,用在大祭司傳承的禮儀上,表明了這職務的神聖。也因為是要表明神聖的關係,所有的祭物絕對不准留存到隔天,以免因為朽壞掉而使得神聖的祭壇變成不潔淨的地方。

第卅八至四十六節:「你要每天在祭壇上獻兩隻一歲大的小羊,不可間斷;早上獻一隻,傍晚獻一隻。獻第一隻羊時應同時獻一公斤的細麵粉,調和一公斤純淨的橄欖油,另外獻一公斤酒做奠祭。你在傍晚獻第二隻羊時,要跟早上一樣獻素祭和奠祭。這燒獻給我—上主的火祭所發出的香味使我喜悅。世世代代,這燒化祭要在我面前、在聖幕口獻上;那就是我要與我子民相會、和你說話的地方。我在那裡要會見以色列人民。我的榮耀將聖化那地。我要使聖幕和祭壇成聖,要把亞倫和他的兒子們分別出來,作祭司事奉我。我要住在以色列人民當中,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知道我是上主—他們的上帝;我從埃及把他們帶領出來,為要住在他們當中。我是上主—他們的上帝。」

這一段經文可以說是整個祭司條例的總結。說出他們工作上的重要性,同時表明上帝與以色列人民之間的關係,透過獻祭的行為表明上帝乃是他們永遠不改變的生命之主。

原本有關摩西作為一個祭司的職分時,他每一天所要作的工作,後來也自然成為祭司每一天的工作,就是在聖幕裡做獻祭的工作,表明以色列人民每一天都跟上帝直接交通。在比較早期的時候,他們是早上獻燒化祭,晚上獻素祭(列王記下十六:15)。

細麵粉,這是用品質好的小麥磨成的。

純橄欖油,也是特別用在祭壇上,與用來點亮放在聖幕內約櫃前燈台的油一樣,不能與一般家庭用的橄欖油相同,而且連提煉的方式也必須區別出來,為的都是要表明出分別為聖之意。

第四十二節應該是說上帝要與摩西相會的地方,也是上帝與摩西說話的地點。和合本用複數「你們」並不正確。因為原文是單數「你」,指的乃是摩西。

第四十六節再次提起出埃及的事件,可以想像這是以色列人民從巴比倫回來後,重新建立信仰告白的一種方式。因為他們得以從奴隸之地解放出來,原因就是藉著上帝的憐憫。因此,所有繁複的獻祭禮儀,無非就是再次提醒以色列人民清楚記得:永不忘記耶和華上帝乃是那位帶領他們出埃及的上帝。

這章經文給我們帶來好的信息:

一、祭司是分別為聖的族群,因此必須在各方面都有特殊的記號。

我們看到亞倫和他的兒子被要求在獻祭的禮儀上不同於一般以色列人民,因為他們乃是從整個以色列人民中被分別出來歸屬耶和華上帝的。因此,他們身上有記號。他們的角色與民眾不同,因為他們是在帶領人民敬奉上帝的人。

同樣的,今天的基督徒必須從這個角度來看;如果基督徒的責任是在帶領人來認識上帝,敬奉上帝,那麼,基督徒就如同是祭司一般,是被分別為聖的,是屬於上帝的,那就必須在各方面分別為聖出來,使自己潔淨。如同亞倫和他的兒子必須先沐浴潔身一樣,使自己與這個世俗有所不同,就像亞倫和他的兒子所穿的衣服一樣,很明顯可以看出來他們角色的突出。如果作為一個基督徒與世俗相同,那樣,做為基督徒與不做基督徒又有甚麼分別呢?使徒保羅說得好,他說:

「弟兄姊妹們,既然上帝這樣憐恤我們,我勸你們把自己當作活活的祭物獻給上帝,專心事奉他,蒙他的喜悅。這就是你們應該獻上的真實敬拜。不要被這世界同化,要讓上帝改造你們,更新你們的心思意念,好明察甚麼是他的旨意,知道甚麼是良善、完全,可蒙喜納的。」(羅馬書十二:1—2)

看吧,使徒保羅也告訴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應該有不一樣之處,就是讓我們的家庭生活、社會生活顯現出不一樣的地方。這種不一樣基本上可以從價值觀來建立。例如:我們是以聖經的教訓作為我們生活的基礎,而不是倚靠一般人所認定的物質收入多寡來衡量。我們是以上帝所賞賜給我們生命為喜悅,而不是以累積的財富多寡作為快樂的評價依據。我們可以從這裡延伸很多這種作為基督徒與一般人不同的價值觀念,也因為價值觀念的不同,發展出來的生命觀也就會不一樣。

二、讓我們的家世世代代成為事奉上帝的子民。

我們看到上帝揀選出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祭司,並且將他的家族成為永遠的祭司族群,作為世世代代帶領以色列人民敬奉上帝。這是一件非常榮耀的事,也是一件很難得的事。雖然他們的子孫們後來有些人是背棄了上帝,但是,基本上我們可以看出當他們在從巴比倫回國後,透過信仰的反省,再次建立了回歸到上帝面前的信仰告白。因此,我們看到上帝也很清楚地說要作他們的上帝,不再忘掉他們。

今天的基督徒應該有這樣的認識:上帝從萬民中揀選我們作為他們子民,為的就是要我們作為帶領人來認識上帝的祭司,這應該是一件很榮耀的事,在我們生命中值得慶幸的大事。因此,我們應該珍惜這樣的揀選,並且更重要的是把這樣的揀選世世代代流傳到我們子孫身上去。讓我們的家永遠成為帶領人來認識上帝救恩的家;讓我們成為他人認識上帝的媒介,因為我們乃是上帝所分別為聖的子民,上帝永遠是我們的上帝。

三、分別出來的子民應該依照上帝的旨意行事。

我們看到摩西遵照上帝的指示,設立亞倫和他的兒子們為祭司時,用羊血抹在他們的耳朵、右手的大拇指、右腳的大拇指上,用來表明他們的一生,無論是說話、行事,以及舉動都將依照上帝的旨意去說、去做、去行。他們一生一世只聽從上帝的話,這是多麼重要的信仰告白啊!

作為一個受過洗的基督徒也應該有這樣的信仰告白才對;我們今天雖然沒有再用這樣的禮儀表明我們的心願,但是別忘了,我們是用水滴在頭上,這至少也表明了一件事:我們願意一生一世,無論是心中所思、所念,或是言行、舉止,都願意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這應該做為我們受洗的信仰告白。如果我們的心中沒有這樣的念頭,受洗對我們的信仰而言就沒有甚麼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