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的前奏(三)
經文:出埃及記二:23—四:17
如果要說整本出埃及的故事中心點在哪兒?應該可以回答說就是在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裡;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看到記載上帝有四次表示祂看到以色列人民的痛苦,聽到以色列人民在呼喊向祂求救的聲音(二:24、三:7、9、16),因此,上帝決定依照祂和以色列人民的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訂立的約,救這些受苦中的以色列人民出埃及。
另一點就是在所讀的這段經文裡,只有四節經文是出自「祭司文獻」的資料,就是第二章的廿三至廿五節,以及第三章的十五節;這三節經文都述說同樣的一件事:這位要拯救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上帝,就是以色列人祖先的上帝。這一點對於整本聖經作者所要表達的信息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聖經的作者就是用這種方式在說明:
上帝與人所立的約,是個永遠的約,
不是停止在祖先時代,而是流傳到子子孫孫。我們看到現在以色列人民在受苦中祈求這位與他們祖先立約的上帝,幫助他們脫離痛苦的奴隸生活,而這位上帝立刻表明祂確實與他們祖先之間有過立約,祂要依照所立的約保護他們,救他們脫離苦難。這一點對基督教信仰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基督教信仰在講「約」的時候,也在講與上帝立約,且是立永遠的約。這也是基督教信仰最特別的地方,讓所有的基督徒知道:立約是一種生命的約,不是一時的衝動,或是聽了一場講道、佈道受感動而相信,而是經過生命的誓約後才進入信仰的第一步,然後開始建立與上帝之間永不分開的關係。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所讀的經文內容:
第二章廿三至廿五節:過了一段時期,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仍舊過著奴隸的生活。他們向上帝求救,呼求他幫助他們脫離苦役。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記起他曾跟她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過約。他看見以色列人被奴役的境況,非常關心他們。
看吧,以色列人雖然是擁有很多的財富,也擁有很多人口,但是,他們卻是埃及人的奴隸。從以前埃及人的貴賓,變成今天埃及人的財產—奴隸,換句話說,他們過去所擁有的都已經失去了。奴隸是沒有甚麼身外物可言,奴隸就是主人的財產。為甚麼會變成這樣?我在前面第一、二講都已經有說明過,在此不再贅述。但我想再提起一點的是:他們必定早已忘了上帝,才會落魄到這種地步,直到今天才再想起來這位曾帶領他們進入埃及的上帝。
另一點也是值得我們注意的,就是那位使以色列人民成為奴隸的埃及法老王雖然是死了,但是以色列人民卻沒有因此解除當奴隸的苦難。換句話說:他們是如同主人的財產一樣,被移交下去。這位使以色列人民成為奴隸的埃及王死了,也是在表明這位通緝摩西的法老王已經去世。這樣或許對摩西來說是解除通緝的一種表達的方式。因為在往後的經文裡,我們看到摩西回去埃及直接面對埃及法老王。如果他是國王的通緝犯,那他回去可能就是「自投羅網」。
「過了一段時期」,這是多久時間我們不太清楚,但是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告訴我們說是「過了四十年」(使徒行傳七:30),也許是更長的時間也說不定。
上帝是聽人呼喊求救的上帝。上帝不會對於人在苦難中尋求祂拯救的聲音置之不理,不會這樣。聖經告訴我們的上帝不是這樣的上帝,祂是一位聽人祈求幫助的上帝,是一位關心人類痛苦的上帝。
第三章一至十節:有一天,摩西為他的岳父米甸的祭司葉特羅放羊;他領了一群羊橫跨沙漠,到了上帝的山—何烈山。在那裡,上主的天使像火焰,從荊棘中向摩西顯現。摩西看見荊棘著火,卻沒有燒毀。他想:「這可怪了,為甚麼荊棘不會燒毀呢?我上前去看看吧!」
上主看見摩西走近,就從荊棘中喊他:「摩西!摩西!」
摩西回答:「是,我在這裡!」
上帝說:「不要再走近。脫掉你的鞋子,因為你所站的地方是聖地。我是你祖宗的上帝,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摩西遮著臉,不敢看上帝。
上主說:「我已經看見我的子民在埃及受虐待;我已經聽見他們渴望掙脫奴役的哀號。我知道他們的痛苦,所以下來要從埃及人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領他們到肥沃寬廣、流奶與蜜的地方;那裡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居住的地方。我的確聽見了我子民的哀號,也看見了埃及人怎樣壓迫他們。現在我差你到埃及王那裡去;你去把我的子民從埃及領出來。」
第七節可以說是整本出埃及記的中心經文。這一節告訴我們說上帝確實看見祂的子民的痛苦,祂要「下來要從埃及人手中把他們拯救出來」,並且是帶領他們到一個「流奶與蜜」的生活環境去居住。請注意,上帝是要「親自」下來,祂不是住在山上,也不是不管世上的事,祂聽見、也看見祂的子民的痛苦。祂聽見、看見,正表示祂對祂的子民的情況一清二楚。
使徒保羅在形容我們的主耶穌時,有這樣美妙的話:
「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他原有上帝的本質,卻沒有濫用跟上帝同等的特權。
相反地,他自願放棄一切,取了奴僕的本質;他成為人,以人的形體出現。
他自甘卑微,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6—8)
看!上帝是這樣愛祂的子民的上帝,祂看見自己子民痛苦時,是「親自」來到世上展開拯救的工作。
這裡說上帝的山是「何烈山」;
「何烈」這個字的意思是指「光禿禿、寸草不生」的地方。但是在出埃及記第十九章三節卻說上帝的山是「西奈山」;「西奈」的意思是指叢林,是「樹木」或是「草木茂盛」的地方。因此,我們可以了解這裡說荊棘著火,應該是屬於「西奈」的才對。這樣我們發現:第一節說摩西「到了上帝的山—何烈山」,這句話是來自「以羅伊文獻」,而第二節說「在那裡,上主的天使像火焰,從荊棘中向摩西顯現」,這句話則是來自「耶和華文獻」的資料。如此我們可以看出這是不同的文獻資料混合編輯在一起的。前者「何烈山」,是來自「以羅伊文獻」,而後者「西奈山」則是出自「耶和華文獻」的資料。這樣相對意思的「上帝的山」,時至目前仍舊沒有辦法確定知道實在的地點在哪兒。
「荊棘著火,卻沒有燒毀」,
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焚而不毀」的荊棘,這個記號是全世界所有基督教長老會使用的記號,表明的是:這個教會是個有上帝同在,是個聖潔的、用火提煉過的教會。
看,上帝就在荊棘中,祂從荊棘中出聲呼叫摩西。我們也發現摩西是看見荊棘著了火,但卻看不見上帝在荊棘中。但是,有上帝同在的荊棘,雖然在烈火中,卻也不會損毀。這一點是很有意義的。
聖經常用「火」表示上帝的降臨;
例如:詩人的詩這樣寫著:「我們的上帝要來臨,並非默默無聲。他的前面有烈火;他的四周有暴風。」(詩篇五十:3)先知以利亞在跟亞哈王的御用祭司拼生死時,上帝就是從天上降下火燒掉先知以利亞擺設在祭壇上的牲祭,以利亞因此戰勝亞哈王的御用祭司,結果這些御用祭司四百五十名全部被先知以利亞殺死(列王記上十八:18—40)。
上帝不是直接跟人對話,而是透過使者與人對話,這是「耶和華文獻」的特色。如同上帝的使者要消滅所多瑪城的時候,就是透過天使與亞伯拉罕對話。但是,這些天使所代表的就是上帝本身。
有上帝居住或是同在的地方,就是聖潔的地方,必須脫掉鞋子,因為鞋底是髒的。台灣的一些原住民教會也是要脫鞋子才進入禮拜堂,他們這種方式在表明敬拜上帝的地方是上帝同在、神聖的地方。今天在全世界各地回教徒的寺廟也是如此的敬拜態度。
「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這句話不只在「祭司文獻」出現(出埃及記二:24、三:15),也出現在「以羅伊文獻」(出埃及記三:6),和「耶和華文獻」裡(出埃及記三:16)。這非常清楚地在表明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持續的,沒有因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祖先已經過去,這種關係就終止了。他們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仍舊是存在著,是繼續的。
上帝看見他的子民痛苦,聽見了他們的喊救聲,上帝決定了拯救的行動。聖經的作者告訴我們:上帝不是不理會,祂會傾聽人在哭泣的聲音,並且伸出祂慈愛的手拯救在苦難中的子民。
第十一至十七節:可是摩西對上帝說:「我算甚麼?我怎能到埃及王那裡去,把以色列人領出來呢?」
上帝回答:「我要跟你同在。你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後,要在這山上敬拜我。這就是我差遣你的憑證。」
摩西說:「當我去告訴以色列人:『你們祖宗的上帝差我到這裡來』,他們會問:『他的名字是甚麼?』那時我該怎樣告訴呢?」
上帝說:「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你去告訴他們:『那位叫創始成終的主宰差我到你們這裡。』我是耶和華,是他們祖宗的上帝,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我差你到他們那裡;我的名永遠叫耶和華,世世代代都要這樣稱呼我。你去召集以色列人的領袖,告訴他們:我—上主,他們祖宗的上帝,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曾向你顯現。要告訴他們,我來到他們當中,已經看見埃及人怎樣對待他們。我決定要領他們出埃及。他們已經受夠了苦頭;我要帶他們到流奶與蜜的肥沃土地,就是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居住的地方。
第十一節是摩西第一次拒絕上帝的呼召;他之所以拒絕接受上帝的呼召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曾經是「朝廷通緝要犯」,要他再回埃及去,且是去面對埃及法老王,這實在讓他覺得非常不是滋味。難怪他會回答上帝說:「我算甚麼?」想想當時的埃及帝國,國勢之強,幾無鄰國可比。在他的感覺中,這簡直就是要他的命,而他就是為了保住性命才逃出來的,怎能再回去埃及王那兒呢?他當然要拒絕。
如果仔細讀第三章,我們就會發現這一章一直是上帝在主導整個呼召的事件。上帝很有耐心地在說服摩西能真誠地接受祂的呼召,去埃及帶領以色列人民出來。而第十三節卻讓我們發現摩西是第一次了解上帝,他想知道到底上帝是個怎樣的上帝?而這認識的方式是從認識上帝的名字開始。
「我是創始成終的主宰」,
這是上帝回答摩西的話,也是上帝在自我介紹祂自己。但是這句話卻是最難翻譯的話;如果硬是要翻譯這句話的意思,可以這樣說:
「我就是那位一切萬物的開始者,也是一切萬物的結束者。」
不過對以色列人民更重要的,不是這句上帝自我介紹的話,而是上帝在表明祂和以色列人民的祖先們所建立永遠之約的關係,這一點對以色列人民來說是再重要無比的了。我們看到每當上帝在述說祂看到以色列人民的痛苦時,就會強調祂和以色列人民祖先的關係(出埃及記二:24、三:6、15),這種關係就是生命之約,是永遠的約(創世記十七:7—14)。
在這段經文裡,我們也看到另一個重要性,就是雖然有三種不同文獻混合編撰在一起,但都在強調上帝與以色列人民祖先的關係。在第六節,這是「以羅伊文獻」的資料,第十五節是屬於「祭司文獻」的,而第十六節則是來自「耶和華文獻」的資料。我們可以從這裡了解到聖經的作者要提醒我們:以色列人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是永遠的,是生命的延續,世世代代不能改變。
第十八至廿二節:「我的子民會聽從你對他們講的話。然後你要帶以色列的領袖去見埃及王,對他說:『上主—希伯來人的上帝曾向我們顯現。現在請你准許我們走三天的路程,到曠野去,向上主—我們的上帝獻祭。』我知道,除非我逼他,埃及王是不會放你們走的。但是我要用我的權能行各樣神蹟來懲罰埃及。最後埃及王會讓你們走。
「我要使埃及人尊敬你們;所以,當我的子民離開那裡時,他們不會空手離去。每一個以色列女子要到鄰居的家去,並向埃及婦女索取金銀、首飾,和衣服。以色列人要把這些東西給兒女穿戴,這樣就把埃及人的財富帶走。」
上帝要摩西去找以色列人民的領袖,這些領袖就是他們族群中的長老;他們雖然是在當奴隸,但是仍舊是族中的老大。有這些領袖的出現,在以色列人民中自然可以成為一股結合力。再者,摩西曾因為殺死一個埃及人,引起以色人民對他回來的認同舉動表示遲疑,因此,有這些領袖在一起,必可減輕或再次被拒絕的事發生。
「走三天的路程」,這是表示一個段落。聖經中在說「三天」時,常常是在表明一段適當的時間之意。例如:約拿在大魚的肚子裡有「三天三夜」的時間;尼尼微城要走「三天的時間才走得完」;耶穌基督受難後三天復活。
聖經的作者也要強調作為上帝的子女是不會有欠缺的。
雖然以色列人是埃及人民的奴隸,看起來甚麼都沒有,奴隸本身就是主人的財產。但是,現在上帝卻要讓他們像主人一樣,可以自由進出「鄰居的家去,並向埃及婦女索取金銀、首飾,和衣服」,這些話已夠清楚表明以色列人民不但不再是奴隸,而且是自由的人。單單他們空手離開埃及,就會造成埃及的極大損失,何況現在要這樣索取埃及人的財富後才離開,這對埃及人來說那將如同是一種嚴重的懲罰。聖經的作者就是用這種方式在表達:與上帝的子女生活居住在一起,就是一個恩典,如果讓他們離開,就是一種損失,這也是上帝揀選亞伯拉罕時所說的應許:「祝福你的,我要賜福給他;詛咒你的,我要詛咒他。我要藉著你賜福給萬民。」(創世記十二:3)。從另一方面來看,這些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前所索取的,也可以看成是他們在埃及當奴隸時所應得的工資代價。
第四章一至九節:摩西回答上主:「要是以色列人不信我,不聽我的話,說你從來沒向我顯現過,我怎麼辦呢?」
上主問他:「你手裡拿的是甚麼?」
他回答:「一根杖。」
上主說:「把它扔在地上。」摩西把杖一扔就便成蛇;他就逃開。上主對摩西說:「伸出手來,抓住蛇的尾巴。」摩西伸手抓住蛇的尾巴,蛇又變成杖。上主說:「這樣做就能夠向以色人證明,上主—他們祖宗的上帝,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曾經向你顯現。」
上主又對摩西說:「把手插進衣襟裡。」摩西就把手插進去;手抽出來的時候竟長了痲瘋,像雪一樣的白。於是上主說:「再把手插進衣襟裡。」他就照著做了,這次再抽出來,已經復原,跟身體的其他部分一樣。上主說:「他們若不信你,或不信第一個神蹟,這一個神蹟一定能使他們信服。如果這兩個神蹟還不能使他們信服,他們仍舊不聽你的話,你就取一點尼羅河的水,潑在地上,水會變成血。」
從「我算甚麼?我怎能到埃及王那裡去,把以色列人領出來呢」,到詢問上帝的名字,摩西的態度是清楚的,他的態度一直是拒絕接受差遣。現在他提出以色列人民對他不信任的問題回應上帝的呼召;他的說法是有理由。因為他曾經被自己的同胞拒絕過,他是認同他們,才會替那位被欺負的以色列人殺死埃及人;當他看到以色列人彼此爭吵,他想去排解,但是卻沒有得到好的回應。
這裡是他第三次提出拒絕接受上帝的呼召。
上帝並沒有立即生氣,上帝很有耐心地在想辦法說服這位祂揀選的僕人。上帝連續用「三」個神蹟來向摩西證明這趟差遣使命的重要性,其中有兩項是在摩西的身上馬上就應驗,另一項是以尼羅河的河水變成血水做準備。前兩項中的蛇和痲瘋,都是當時以色列人民最為害怕的。以色列人民用蛇表示犯罪的源頭,是個誘惑人去犯罪、背棄上帝的對象。在創世記第三章可以看到他們對蛇的看法和態度。「痲瘋」,更是當時他們看來就像現代人看癌症或是愛滋病一樣,聽到就會變色,或是害怕到羞與人見面的病症。利未記第十三、十四章很清楚地記載有關痲瘋病方面的規定,其中之一就是患這種病的人一定要被隔離到荒郊野外的地方居住,不准與人接觸。若要進入人群中,人們甚至可以拿石頭向他丟擲。上帝給摩西有這樣行神蹟奇事的能力用來證明上帝確實向他顯現,要他去帶以色列人出埃及。
我們要注意的是這裡摩西手上的柺杖,是他自己的,用來向以色列人民證明他是上帝所差遣要帶領他們出埃及的。這與第二十節所說的摩西「手裡拿著上帝要他帶的杖」(和合本譯文更清楚:「摩西手裡拿著上帝的杖」)不一樣,因為這杖乃是上帝所賜。前者是來自「耶和華文獻」,後者則是出自「以羅伊文獻」。
第十至十七節:但是摩西說:「上主啊,不,請你不要差我。我一向沒有口才;你跟我講話以後也沒改變。我就是這麼一個笨口笨舌的人。」
上主對他說:「誰給人口才?誰使人耳聾口啞?誰使人看見?誰使人瞎眼?是我—上主。你就去吧,我會幫你講話;我會告訴你該講甚麼。」
但是,摩西回答:「不,主啊,請差別人去。」
因此,上主對摩西動怒,說:「你不是有一個哥哥利未人亞倫嗎?我知道他很有口才。他正出來迎接你;他一定很高興看見你。你告訴他該說甚麼;我會賜你和他口才;我會教導你該做甚麼。他要作你的代言人,替你向民眾說話,而你就像上帝一般,指示他說甚麼。你要帶著這根杖,因為你將用它來行神蹟。」
這是摩西第四次和第五次拒絕上帝的差遣,為甚麼他會那樣地堅決拒絕呢?其實,摩西自己很清楚這絕對不是一件很輕鬆的差事。事實上,任何人若真的接受上帝的呼召,都會感受到那是生命生存苦難的開始,絕對不是一支輕易挑得起來的軛,可以輕鬆、愉快地完成使命。我們看到不少先知是向上帝求死的;例如先知以利亞,他在殺死亞哈王妻子耶洗別的四百五十名祭司後,耶洗別決定要殺先知以利亞,他一聽到這消息就逃跑,「自己走了一天的路,來到曠野。坐在一棵杜松樹的蔭下求死,他禱告說:
『上主啊,我受不了啦,把我的性命取去吧,我還是死了好!』」(列王記上十九:4)
先知耶利米就這樣說:
「願我的生日受咒詛!
願我出母胎的那一天被遺忘!
願那向我父親報喜的人受詛咒!」
… … …
「因為他不在我出母胎以前殺我,好使我以母腹做墳墓。
我為甚麼要出世呢?
難道只為著要經歷辛勞、悲傷,在羞辱中消耗我的歲月嗎?」(耶利米二十:14—15a、17—18)
出名的先知約拿更是用死來表達他對上帝不滿的心意;他接到上帝呼召的時候,第一個反應就是逃跑,他用逃跑來表明拒絕接受呼召。但是我們都知道,當上帝決定揀選誰的時候,任何人都無法抗拒上帝的呼召,沒有任何人能夠拒絕上帝的命令。
摩西用自己「笨口笨舌」的理由來拒絕上帝的呼召,這個理由跟使徒行傳的說法不太一樣;使徒行傳的說法是:「他接受了埃及文化的薰陶,很有說話和辦事的能力。」(使徒行傳七:22)如果看他連續提出這麼多的理由拒絕上帝揀選,也可知道摩西確實是個辯才無礙的人,才有辦法提出那麼多抗拒的理由。用沒有口才,不會講話做回拒上帝呼召的事件也曾在先知耶利米的身上發生。先知耶利米在接到上帝呼召的時候,對上帝說了兩個理由:一是自己「太年輕」,二是自己「不會講話」(耶利米書一:6),但是上帝都駁回這樣的理由。因為祂會賜給所揀選的僕人有講話的能力。耶穌基督在預言那苦難的日子來臨時,曾對他的門徒交代這樣的話:
「當他們逮捕你們,把你們帶到法庭的時候,不要事先憂慮要說些甚麼;到那時候,上帝指示甚麼,你們就說甚麼;因為你們所說的不是自己的話,而是聖靈藉著你們說的。」(馬可福音十三:11)
其實,我們可以了解到,當上帝呼召一個人來傳他的信息時,那個人所要傳達的已不是自己的話,而是上帝的話語。因此,真正上帝的僕人是在傳講上帝的話,不是個人的話,或是想法。這種了解對每個傳道人來說是很重要的。
這段經文應該會給我們帶來很多值得思考的內涵:
一、上帝會傾聽人痛苦的聲音,因為祂關心人類社會的苦難。
聖經的作者在這段經文中告訴我們上帝是聽到了、也看見了以色列人民在埃及當奴隸的痛苦,因此他呼召他忠實的僕人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出埃及。上帝一再地重複說祂聽到,也看到,祂深深地知道以色列人民在埃及所受到的苦楚、虐待,也為此展開祂拯救的行動。
這也是我們今天教會存在的使命。今天的教會之所以存在,是因為上帝聽到、也看到人類在罪的裡面生活得很痛苦,因此,祂特地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我們世界裡,為了要救我們脫離罪所帶來的苦楚,這就是今天基督教會存在最主要的因素。因此,今天的教會必須來思考這個問題:我們有沒有像上帝在關心人類的苦難一般來關心我們社會苦難的族群?如果今天的教會忘了有苦難的人與我們同在,即使我們唱出再好聽的歌聲也是枉然。我們看先知阿摩司就曾傳出上帝說這樣的話:
「我不喜歡你們那鬧哄哄的歌聲,也不愛聽你們彈奏的樂曲。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五:23—24)
先知所傳出上帝的信息中,之所以要關心公道、正義的事,乃是因為那個社會發生欺負人、迫害生命的事,如果信上帝的人不關心被欺負、迫害的弱小族群,那麼即使是唱出的歌聲很美,也不會得到上帝的賜福。因為上帝並不喜歡這樣的歌聲,祂寧願傾聽苦難者哭泣的聲音,對他們的憐憫遠勝過聽欺負者,或是冷漠者的讚美聲。上帝就是喜愛我們關心人類社會的苦難;哪個地方有苦難,那個地方就可以看見上帝拯救的大愛。
二、上帝選召一個人來作祂的僕人,就是要這個人去面對比苦難更大的苦難。
為甚麼摩西要拒絕上帝呼召回去埃及帶領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很可能就是因為這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甚至是比那些在埃及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更痛苦的工作。我們可以從以色列人民一出埃及後,就不停地在抱怨摩西把他們帶出來;他們罵他,氣他,他們甚至對摩西說要重新「選一個領袖帶領他們回去埃及」(民數記十四:4),並且威脅「要用石頭打死」他和亞倫(民數記十四:10)。不是摩西自願當上帝的僕人,他一再拒絕當上帝的僕人,但卻無法逃出上帝的揀選!我們看耶穌基督在最後晚餐後,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是這樣說的:
「阿爸,我的父親哪,你凡事都能。求你把這苦杯移去;可是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旨意。」(馬可福音十四:36)
耶穌基督必然是感到這樣的「杯」不好喝,是個很難承擔的重軛,他才會用這樣的話來祈求,不過他知道上帝要他去做的事工,因此他順服了接受「苦杯」在他身上。
真正的上帝僕人都必須有這種認識:當上帝揀選一個人當祂的僕人時,絕對不是要這個人來享福的,而是來承擔人類社會苦難的。出名的德國神學家潘賀華牧師(D.Bomhoeffer)這樣說:「當上選召一個人來當祂的僕人時,祂是揀選這個人來為福音死。」看吧,被揀選作為上帝福音僕人的人,就要有這樣的生命準備,不是來享受的,更不是來關心「福、祿、壽」的,而是來為基督的福音獻上生命的。
如果基督教會也是上帝選召的僕人,那麼基督教會就要有這樣的觀念和了解:教會的存在不是要尋求舒適,不是要尋求人人看為「好」的事,而是要有隨時準備受難,被人拋棄,甚至被人羞辱的心。因為基督教會的存在就是為了福音而存在的。
三、上帝是守約的上帝,祂永遠記得跟人之間所立的約,這約乃是個生命之約。
我們看到這段經文裡一再提到上帝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間的關係。當上帝在說「我是你們祖宗的上帝,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這句話時,那就是在表示上帝記得很清楚祂和祂子民之間的關係是一直存在著。因為上帝和人所立的約是個生命的約,這約是永遠的約,不是短暫的,也不是幾年、幾月而已,而是永遠的,甚至是可移交到下一代的約。
我們每個基督徒在進入教會成為一個陪餐會員時,都曾在上帝和眾人面前立過約。我不太清楚我們當中有多少人是真的好好想過這約對你生命的意義是多麼大,但是我要提醒你:不要小看你和上帝所立過的約,你一定要記住:上帝會永遠記得這個約,因為這是你生命與祂之間永遠的約,是不能忘記的。這約不但跟你有關係,甚至跟你的後代子孫也有密切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