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廿八章:神教導祂的百姓敬拜之道,就需要有料理會幕事務的人,且幫助百姓,使他們在神面前循規蹈矩,不至觸犯條例。這些人被稱為祭司與利未人,只能出於利未支派。第28與29章詳述作祭司的細則。他們不但要出於利未支派,更要出於亞倫的後裔;亞倫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任大祭司。祭司比普通利未人責任更重大。亞倫作大祭司,管理全體祭司與利未人。祭司每天獻祭,料理會幕的事務,還要教導百姓信服神的道。他們在神面前是百姓的代表,生活必須與職分相稱。主耶穌現在是我們的大祭司(參來8:1-13),因為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將自己獻上為祭,使我們不用再每天獻祭了。同樣,今天的教牧人員,也不再需要每天獻牲畜為祭。他們只需領會眾敬拜、團契,用神的誡命教導會眾,闡明遵守神命令的好處。
3節:神特別挑選裁縫師,賜他聰明技巧,以給亞倫做聖衣。我們各人都有特別的技能,神深願將祂的靈充滿我們,使我們可以榮耀祂。你要想一想自己有甚麼特別才幹和能力,可以運用來服事神。我們必須善用恩賜,否則它就會消失。
6-13節:以弗得是一種背心,用彩色線精工織成,前後兩片,用肩帶縫合,每條肩帶上安有一塊寶石,其上刻有以色列六個兒子的名字(左右兩塊合起來共有十二個兒子的名字),所以祭司在神面前,就代表以色列全族,象徵擔負十二個支派的重任。
30節:祭司用烏陵和土明作判斷之用。這兩個名字是"咒詛"與"完全"的意思。它是放在祭司的胸牌裡面,由祭司把它取出或搖出,作為是與否的決定,以顯明神的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