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律、礼仪律、应许
大纲:
Ⅰ. 其他民事律例(1一9)
1.不可散布谣言,不可妄作见证,不可屈枉正直,
2.仇敌有急难,不可袖手旁观,当乐意相助。
3.不可滥杀无辜,不可收受贿赂,不可欺压寄居的。
Ⅱ.礼仪律(10一19)
1.当守安息年,叫地歇息,思念神恩。
2.当守除酵节、收割节、收藏节,一年三次朝见主。
3.当献上初熟之物给神。
Ⅲ.应许引导百姓进迦南(20一33)
1.我差遣使者领你们前往迦南地,你们要听他。
2.不可跪拜他们的神,不可效法他们的行为。
3.我必与你们同在,惭惭的将他们撵出去。
习题:
1.从廿一章起都是民事律例,本章有那些民事律?
2.律法有三类,除了道德律、民事律以外,还有什么律?
3.利未记中所记的,多半也是礼仪律吗?
4.守节期的用意何在?是为了思念神恩,亲近主吗?
5.为什么要将初熟之物献给神?表示感恩吗?
6.为什么不可以跪拜假神和偶像?
7.为什么不可效法外邦人的行为?(弗二1一3)
8.神为什么惭惭的将仇敌撵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