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神的显现与立约的准备(19章)
这时以色列人应该是离开埃及的第五十天。他们在那里停留约一年的时间(民10:11)。
神向以色列人立约。约的目的是以色列人都归耶和华,作为他的圣民(3-6节;参彼前2:9-10)。这约也应许了神向亚伯拉罕所立的约(2:24)。以色列人后来背约(申31:29-32:6;士2:10-13),因此要再立“新的立”(申30章;耶31:31-34;结36章)。摩西是这约的中保。
百姓的准备(10-15节)。百姓必须洁净自己来领受这约,因为这约是圣洁的。
神的显现(16-25节)。神以威严的形势显示,地在震动(来12:26-29),百姓在发颤。
4.2. 十诫(20:1-20)
a. 相信这十诫是写在两块泥版上,摩西可用两手把它拿起。不知是两块泥版都写完十诫或第一块泥版有头四诫(1-4诫是论人与神的关系),第二块泥有后六诫(5-20诫是论人与人的关系)。没法知道20:2-6是否可分成两条诫命?有人把它当着一条诫命,因此20:17就分成两条。如果20:2是第一诫,20:3-6是第二诫,那20:17就是一条诫命。犹太人是把20:2-6分成两条诫命。不管怎样,都是十诫。
b. 以「绝对法」(或称「成文法」,英文是apodictic law,以「你必须」开始)表达。
c. 其中八条是负面性的禁诫,即「不可...」;是一种较强烈的写法,没有时间限制。
d. 动词是第二身单数,即「你不可...」或「你要...」
4.3. 内容
a. 目的不只是要以色列人归耶和华(19:4-6),并且要他们遵守这些诫命(20:2;20:20)。
b. 人与神的关系(首四条诫命)。(犹太教以20:2为首条诫命,3-6节为次条)
- 神是人唯一的主(20:3)。
- 偶像的意义(20:4)。
- 虚假的信仰(20:7)。
- 安息的意义(20:8)。
c. 人与人的关系(以后的六条诫命)
- 人际关系包括对生命、婚姻和别人的权利的尊重。
- 行为与内心的动机是同被重视。
由出20:2开始至申32:39止,犹太人从这些诫命、律例、典章中引伸出613条律法(英文是Maimonides):248条是正面的(以「你必须…」开始)及365条是负面的(以「你不可…」开始)。原本犹太人只从当中引伸出611条律法,但是遵照希伯来文「律法」(TORAH)这个字的字母的数目是611,加上出20:1「我是耶和华你的神」及犹太人的“示马”(Shema)(申6:4「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总共是613条。定248条是因为犹太人认为人的身体是由248个部分组成,因此是“尽心、尽力、尽意”「你必须」的记念神的正面律法,而一年有365天,因此每一天都「你不可」违背这些负面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