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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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1 在到達利非訂之前,以色列人曾在脫加和亞祿停留(參看民三三1114)。

一七2 “爭鬧”。這事件解釋那地方為何稱為米利巴(7節),因為米利巴的意思是“爭論”或“衝突”。“試探”。更可作:試煉。這是“瑪撒”(7節)的字根意思。

一七5 摩西的“杖”象征神的能力,而

且是給百姓活潑而清楚的提醒。

一七6 “何烈”。參看第三章1節的腳註。

一七8 以掃孫兒的後裔亞瑪力人(比較創三六12)從後面攻擊以色列人,襲擊那些掉隊的人(參看申二五17,18)。

一七9 這裏是第一次提及“約書亞”,他當時約有四十五歲。

一七10 “戶珥”,傳說他是摩西姐姐米利暗的丈夫,只有這裏和第二十四章14節提到他的名字。比撒列的祖父戶珥大概是另一個人(代上二19,20)。

一七11 “舉手”。在戰爭中表示前進的軍事信號,或是表示倚靠神的手勢。

一七13 “殺了”。更可作制服或使之失去能力。

一七14 “寫”。第一次提到正式的記錄(另參看三四27,28)。摩西也記下一些飄流日記(民三三2)。給“亞瑪力”的審判發生在掃羅時期(比較撒上一五)。另參看民數記十四章45節和以斯帖記三章1節的腳註。

一七15 “耶和華尼西”的意思是“耶和華是我的旌旗”;即集合點(賽一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