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有残缺不可做祭司(利二十:16~24)
第十六节:「耶和华对摩西说」本条例既关系祭司世世代代的後裔,又是论祭司的资格,神就将这条例晓谕摩西(21),上段是论不合祭司资格的行为(1~15),本段是论不合祭司资格的身材。
第十七节:「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亚伦的子孙中有残疾的动物不可作祭司献祭,却能与他本族的人同 祭物(23)。这条例有叁个缘故。(一)若有残疾人或是缺少肢体的人作祭司,百姓就容易轻看祭祀神的礼节;(二)神的祭司必须完全,因为一切归给神的必须纯全无疵(二十二17~25);(叁)祭司是豫表主耶稣,因此必须完全。
第十八节;「肢体有馀的……」【比方】迦特人(撒下二十一20),但旧译本作「肢体不齐」,文理译本作「肢体不均」。
第十九节:「折脚折手的……」就是折了骨头没有接好,以致成了残疾的。
第二十一节;「祭司亚伦的後裔,凡有残疾的,都不可近前来,将火祭献给耶和华」本节显明18至20节所提的十二样残疾,不过是举其大略,用来作代表的,馀可类推。当第二圣殿时,犹太人记载使祭司不能献祭的病,共一百四十二种,在圣殿院中有一间房子,亚伦的子孙到了二十岁可供祭司职任的时候,(8),公会的代表就先在这房子 检验他们的身体,凡有残疾的都被定为不合格,这些人就要穿上黑衣,默默无声的回去。凡没有残疾的就被定为合格,要穿上白衣,按照律例献上所定的各祭,承接祭司的职任,然後可以供职。「他有残疾,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二16)。
第二十二节:「神的食物,无论是圣的,至圣的」(二3),亚伦子孙中有残疾的能 神的食物,正如两腿都瘸的米非波设与大卫王同席 饭一样(撒下九13)。论 至圣的祭物,有叁种限制:(一)只有亚伦子孙中的男丁可以 ;(二)只有洁净的人可以 ;(叁)必须在圣处 (就是在会幕内 ,六16、26)。论 圣物,也有叁种限制:(一)惟独祭司家 的人 可以 (二十二10~13),(二)只有洁净的人可以 (二十二3~7),(叁)必须在洁净的地方 。「他都可以 」有残疾的虽不可近到幔子前,又不可就近坛前(23),却可以 圣物,就是至圣的物他也可以 。但祭司若染了不洁净,虽是没有残疾,也不可 圣物(二十二1~9)。
第二十叁节:「但不可进到幔子前」就是说不可进到内幔前。(四6第二注),惟有供职的祭司 可以在那 烧香,摆陈设饼,收拾灯台上的灯。「也不可就近坛前」就是不可就近燔祭坛前,这两句的意思就是说,他不可供祭司的职任。
第二十四节:「於是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并以色列众人」这些关系祭司资格的条例,摩西不但晓谕亚伦和他的子孙,也晓谕以色列众人,因为祭司所供的职任是与会众大有关系的(8注,21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