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利未記第12章
主題:產血不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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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多數的中國婦女一樣,關於婦人生產,聖經也有一些規矩,只是這個規矩的著重點完全不同。國人對於婦人產後的規矩多放在調理,但聖經的重點卻是「潔淨」。當然,這個潔淨的重點也不是衛生,因為要獻「贖罪祭」。讓我們由利未記十二章來看看是何道理。
婦人不論是生男生女。在滿了潔淨的日子,都要到會幕門口獻兩種祭物,其中一種是燔祭,另外一種是贖罪祭。首先我們必須認清的是,這個贖罪祭不是為孩子獻的,乃是為生育的婦人(母親)獻的,所以經文特別強調這條例是為生育的婦人(v.7),因此新譯本聖經把7-8節中的他譯作「她」。因此,許多人讀到這裏一定會感覺納悶,難道生孩子還有罪麼?在第七節中的一句話給我們答案「她的血源就潔淨了」,這說明一件事,母親的血源本就是污穢的。所以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一5)可見人的罪性不是由後天的行為開始的,在出生的時候就敗壞了,這是我們需要救贖的原因之一。
為什麼第八日要行割禮呢?割禮是象徵除去我們本性的污穢,如聖經所說:「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二11)按照血源不潔的原則來看,似乎是應當孩子一出生的時候就行割禮,只是由於母親在生男孩之後,有七天的不潔淨期,所以第八天行割禮乃是理所當然的事了。不過定規的重點還是說明了一件事,我們出生的時候就帶著天性的敗壞。
在婦人所獻的祭中還有一樣就是燔祭,根據聖經它處的說明來看,這燔祭應當是為孩子獻的,就如路加福音二章22-24節所記,當主耶穌的母親馬利亞滿潔淨的日子時,她所作的事就是「按摩西律法滿了潔淨的日子,他們帶孩子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獻與主…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用一對班鳩或用兩隻雛鴿獻祭。」所以這燔祭是為孩子獻的,以表明奉獻給神。因此,我們的孩子在出生之後,他生命的主權並不是我們的,乃是神的。
回應:『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把生命賜給我,我願意全然把這生命的主權歸還給祢,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歌羅西書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