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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24:10-23

主題:兄弟和睦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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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段是利未記中唯一以事件的方式所記載的經文,所在的位置初看之下有點奇怪,似乎和上下文不協調。但是細讀之後卻不然。這事件的本身是弟兄的相爭。是人際關係的衝突,接下來所引用的律法也都是和人際關係有關的,如「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v.19-20)這顯然神的心意是要神的子民們能夠和睦同居。

兄弟相爭往往是因為生命和生活態度的問題,這個惹禍的以色列人是以色列婦人和埃及人所生的(v.10),這表明了他生命的摻雜:一半是以色列人的生命;一半是外邦人的生命。由於是摻雜的生命。所以不能夠全然敬畏神,也不能全然的愛他的兄弟,以致於褻瀆的話由他的口中而出(v.11)。所謂摻雜,就是把兩種屬性完全不同的東西放在一起,例如把屬靈的和屬世界的放在一起,把愛神和愛世界放在一起。屬靈的生命若是有摻雜,走起來一定不正,就如同牛和驢一起耕地一樣,是彎彎曲曲的,最後把自己導向滅亡的道路,就像這個摻雜的以色列人一樣。

經文裡又說,惹禍的那日,這婦人的兒子閒遊在以色列人中。什麼是閒遊呢?就是沒有目標又沒有工作。如果神的兒女們沒有目標又沒有事奉。那就容易在神的家中成為惹禍的人,所以摻雜的生命加上沒有目標就是許多信徒得罪神的原因,也是教會紛爭的主要因素。

根據經文的背景,我們可以想見,這個以色列人是由於和弟兄相爭,以後失去控制,終於褻瀆神的名。因此,褻瀆神常常是由褻瀆人開始的。更進一步的說,悔慢弟兄也是神所不許的,因為人都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所以主耶穌提醒我們:「…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太五22)

神再一次曉諭以色列百姓:「打死人的必被治死…,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v.17-20)。神不希望祂的子民之間彼此傷害,乃是要和睦同居,因為金燈台必須是一體成形(出廿五31,36)才能發光,就如教會必須一體才能見證神的榮耀一樣,而那貴重的油也是和睦同居所帶來的祝福(詩一三三2)。此外,陳設餅足足有十二個。這完整的十二個餅才是神所悅納的素祭,所以說在神面前最美的素祭就是神子民的和睦同居。

回應:

『親愛的天父,求祢赦免我常常在和睦同居的事上失去見證,甚至於彼此傷害,懇求祢讓我能夠回到祢的旨意中彼此接納,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詩篇1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