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利未記第13:29-59
主題:大痲瘋不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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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痳瘋認定上的第三個根據:有紅瘀肉(v.16):「紅肉」或是「紅瘀肉」也是判定大痳瘋的一個根據,所謂紅瘀肉就是指大痳瘋蠶食過的皮膚,表皮不見了,只見紅紅的肉,所以大痳瘋又稱為「蠶食的大痲瘋」(v.51-52)。
痲瘋會蠶食人的身體形成紅瘀肉,同樣罪會破壞人的生命,形成許多的破口,造成自己和別人的痛苦。例如先是平安失去,再來喜樂失去,接著愛心不見了……。大衛說:「……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敗,我的骨頭也枯乾。」(詩卅一10)這真是他在犯罪之後痛徹心扉的體驗。
根據第45,46兩節經文的定規來看,大痳瘋患者的處境是相當可憐的,他必須獨居營外,與自己的親友隔絕,包含他的父母、妻子、兒女。他也毫無尊嚴可言,他要撕裂衣服,蓬頭散髮;無論到那裏都要蒙著上唇,喊說:「不潔淨了!不潔淨了」,對一個痲瘋病人來說,他所受到的不僅是身體上的傷害,也有心靈的傷害,甚至於心靈的創傷遠大過肉體的痛苦。
痲瘋病帶來人際關係的隔絕,因為他必須獨居營外,這就如同犯罪所帶來的結果一樣。先不用說觸犯國家法律要判刑坐監與人隔絕;亞當、夏娃犯罪之後,第一個讓人看見的就是夫妻失和,兄弟鬩牆。亞當把吃分別善惡樹上果子的責任推給夏娃(創三12);該隱則為神不悅納他的供物,遷怒弟弟亞伯,趁亞伯在田間把他給殺了(創四1-8)。因此,如果我們認為痳瘋病可怕,而不願意接近,更怕被感染,就不當任由罪在我們身上建立它的營壘,至終摧毀我們的生命。
回應:
『親愛的天父,我知道祢向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求祢讓我能明白祢在大痲瘋條例中所存的美意,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羅馬書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