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雅威对梅瑟说:每一条法律的开头都是如此,读者会产生错觉,好像梅瑟写下了这些法律。事实上这
些法律是梅瑟后几百年才有的。虽然如此,肋未纪的作者注意使用了这文学表达方式,使文内蕴藏了梅瑟
的精神,因而此法读起来像是梅瑟在西乃山接受天主的指引而写下来的。
希伯来人遵循先祖的仪式和习俗。他们原本是牧羊人,有用牲畜献祭的风俗。后来以色列人在当地居民迦
南人中学来了其它的习俗和献祭仪式。梅瑟在西乃山得到的启示是为帮助他们判断新旧习俗的标准:雅威
是唯一的天主,无形无像。他一无所需,只要求追随他的人爱他。雅威是神圣的天主,迥然不同于一切的
造物。以色列是天主选中的,就必须为雅威的缘故保持“神圣”,以别于其它的民族。雅威要求行正义之
事:宗教上的“纯”一定要反映出内在的圣洁。
此书成书之际,犹太人只有一座圣殿即耶路撒冷圣殿。来自四面八方的人群将祭奉献在此。这个圣殿由所
罗门王所建(列上6),它大约长二十五尺,宽十五尺,只有司祭能入内。民众就聚集在铺石子的天井。
主天庭院有一座坚石做成的大祭坛,也就是全燔祭祭坛。献祭有很多种类。司祭从大多数奉献中都能分到
些酬劳,剩余部分则被奉献者在团圆的聚会上吃掉。全燔祭的情况下就没有东西可吃,因为所有的都奉献
给天主,以示对天主的完全服从。
正如许多其它古代民族一样,认为所有动物的生灵蕴藏在鲜血中(创9:5)。因此血是属于天主的,人们
不应动它。
牲畜的血对奉献的人生效:就免除了他一切使天主不悦和导致他死亡之罪(肋17:11)。正基于此种传统
,耶稣说他愿用自己圣血清洗民众之罪。谈犹太人的奉献牺牲礼仪,希伯来书中(9:22)体现了那在耶
稣身上满全的教诲:“没有流血,罪就不会得到宽恕”。
书中常用到“没有瑕疵”一词。先知会责难没有遵守这项要求的人(拉1:8—13)。我们不能把自己觉着
多余的东西献给天主,而自己留下最好的。
关于罪的观念,人们将其归纳为两种。第一是“罪行”,指违反社会秩序和法规,这种罪只有当罪人在社
会层面上公开时,才会为人所知。第二种是“不幸的事”,就是使人“问心有愧”的事,那时人们认为所
有的灾难和痛苦之遭遇(疾病和死亡),都是人们犯罪的惩罚。在旧约中,通常忏悔者是通过向天主献祭
而赎罪,求得天主的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