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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利未記第14:33-57

主題:衣物、房屋的大痲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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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痳瘋的條例中,神特別定規了關於衣物和房屋的痲瘋病,分別記述在十三章和十四章的後半段。然而除聖經的定規之外,一般並無衣物或房屋得痳瘋病這樣的講法。根據經文的描述,聖經所定規的物件或房屋的大痲瘋比較像是一般所說的發黴,新譯本在一些地方直接譯成「發黴」,但是應該屬於比較嚴重或是難以處理的發黴,因為會發散,深入牆內,而且不易斷根(十四37-44)。

基本上衣物和房屋的痲瘋病和人體痲瘋病的特徵十分類似,也是著重在三個重點:深於其內、發散、蠶食。為什麼神要在人體的痳瘋病之外,再定規衣物和房屋的痲瘋病?相信除要加深選民對痲瘋病可怕的印象之外,衣物和房屋對人來說是間接的,是被認為比較不嚴重的。如果痳瘋病就是罪的象徵,那麼衣物的痲瘋病就屬於間接的罪,是環境的一種狀態。其實環境上的污穢也是神的子民不可以忽略的,因為若不保持距離,至終會讓在其中的人受到污染,就如經文的提示:「在房子封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利十四46);所以神的兒女處在這邪惡淫亂的世代,需要謹慎自守,這也是聖經所一再提醒我們的(彼前四7)。

不論是人體大痳瘋的認定或是衣物、房屋大痲瘋的認定,沒有一個是輕輕忽忽的就認定了,都要經過祭司反復的察看,務必達到毋枉毋縱。這是何等重要的提示,對罪,我們固然不可以輕忽,但是在定罪別人的時候,必須絕對的謹慎,免得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對染了大痲瘋的物件,其處理的對策就是徹底清除,不給它有存留的餘地。看起來好像損失很大,但是就對罪的後果而言卻是有其絕對的必要性。許多時候神子民的失敗就是因為留下一點點罪根捨不得清除乾淨,以色列民在艾城的失敗就是最好的鑑戒,所以神的子民當記得聖經的原則是「除罪務淨」。

回應:

『親愛的天父,讓我藉著耶穌基督的寶血與聖靈的大能,務必除罪務淨,凡事不給魔鬼留地步,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

禱讀:彼得前書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