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
你 们 要 圣 洁:因 为 神 的 子 民 必 须 像 神, 所 以 神 呼 召 他 们 从 邪 恶 的 风 俗 和 周 围 外 邦 异 族 的 罪 恶 当 中 分 别 出 来, 彰 显 神 的 性 情 并 且 以 爱 和 公 义 事 奉 他 (参 11:44 注)。 神 起 初 就 把 要 圣 洁 的 命 令 赐 给 了 亚 当 和 夏 娃, 因 为 他 们 是 照 着 神 的 形 象 造 的, 应 当 彰 显 神 的 性 情 (创 1:26)。 每 一 个 时 代 的 信 徒 都 应 当 “ 效 法 神 ” (弗 5:1) 并 且 “要 圣 洁, 因 为 我 耶 和 华 你 们 的 神 是 圣 洁 的 ” (比 较 太 5:48;罗 12:1~ 2;参 “ 成 圣 ” 一 文 及 “信 徒 的 属 灵 分 别 ” 一 文)。
19:18
要 爱 人: 这 里 的 人 原 作 “ 邻 舍 ”, 指 我 们 所 接 触 到 的 每 一 个 人, 不 单 单 指 那 些 居 住 在 我 们 周 围 的 人。 这 条 命 令 是 以 色 列 人 对 待 他 人 的 一 条 行 事 为 人 的 原 则, 基 督 (太 22:39)、 使 徒 保 罗 (罗 13:9) 和 雅 各 (雅 2:8) 都 引 用 过 这 条 命 令。 9~18 节 描 述 了 我 们 关 爱 邻 舍 的 一 些 具 体 方 式。
19:19
两 样 搀 杂 的 料:利 未 记 中 的 有 些 律 法 只 适 用 于 旧 约 关 系 下 的 以 色 列 人 (如 19~ 25 节), 另 外 一 些 则 同 样 适 用 于 新 约 信 徒 (如 11~ 18, 26, 31 节;参 太 5:17 注)。 神 颁 布 前 一 种 律 法 的 部 分 目 的 是 为 了 防 止 以 色 列 人 参 与 周 围 外 族 的 异 教 活 动。 例 如 对 于 两 样 搀 杂 的 料 而 言, 当 时 的 异 教 祭 司 在 行 巫 术 时 就 穿 上 搀 杂 的 布 料 所 做 的 袍 子, 神 可 能 基 于 这 个 原 因 而 颁 布 了 这 条 禁 令。 这 节 经 文 总 体 上 强 调 的 是 圣 洁 而 毫 无 搀 杂 的 原 则。
19:31
交 鬼 的 和 行 巫 术 的:这 些 人 指 与 死 人 相 交 以 便 得 到 某 种 启 示 的 人。 任 何 越 过 神 的 命 令 而 交 鬼 的 人 都 是 在 与 撒 但 和 鬼 魔 相 交 (20:6; 申 18:10~ 11)。
19:34
要 爱 他 如 己:爱 邻 舍 还 包 括 爱 那 些 居 住 在 本 地 的 外 地 人 和 寄 居 的 人。 主 耶 稣 在 讲 到 好 撒 玛 利 亚 人 的 比 喻 时 也 强 调 了 同 样 的 原 则 (路 10:25~ 37)。 在 神 的 子 民 尚 未 成 为 神 家 里 的 人 之 前, 神 就 爱 了 他 们, 所 以 他 期 望 我 们 也 如 此 待 人。 他 是 一 位 仁 爱 的 神, 他 愿 赐 福 给 世 上 的 万 国 万 民 (创 12:3;约 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