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凡 火:拿 答 和 亚 比 户 没 有 按 照 耶 和 华 的 吩 咐 而 擅 自 在 自 己 的 香 炉 (即 火 盆) 里 点 火 (比 较 出 30:7~ 9)。 从 神 的 吩 咐 中 我 们 可 以 看 到 只 有 大 祭 司 才 能 在 祭 坛 上 烧 香 (出 30:7~ 9)。 有 些 解 经 家 认 为 拿 答 和 亚 比 户 犯 罪 的 原 因 是 因 为 他 们 喝 醉 了 酒 (参 9~ 10 节)。
10:2
火……把 他 们 烧 灭:拿 答 和 亚 比 户 身 为 祭 司 却 公 然 违 背 神 和 神 的 律 法, 亵 渎 神 的 圣 所 (3 节), 所 以 他 们 被 烧 灭 在 神 面 前。
1. 他 们 清 楚 地 知 道, 神 禁 止 人 献 “ 凡 火 ” 在 他 面 前 (参 上 一 条 注 释;比 较 出 30:9~ 10)。 祭 司 本 应 教 导 人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可 是 他 们 自 己 的 行 为 却 公 然 违 背 了 神 的 律 法。 在 宣 称 自 己 是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祭 司 的 同 时, 他 们 却 在 服 事 自 己 的 私 欲, 在 生 活 中 毫 不 敬 畏 神。
2. 他 们 在 神 子 民 当 中 担 负 着 领 导 的 重 任。 当 事 奉 神 的 人 公 然 犯 罪 时, 神 的 名 和 他 在 地 上 的 救 赎 计 划 都 会 受 到 极 大 的 亏 损。 他 们 犯 罪 的 恶 行 玷 污 了 教 会 和 神 的 子 民, 也 会 使 神 蒙 羞。 因 此, 圣 经 强 调 只 有 那 些 在 生 活 中 恒 切 忠 于 神 和 他 话 语 的 人 才 能 被 设 立 为 教 会 的 监 督 (参 提 前 3:1~ 7;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10:9
清 酒、 浓 酒 都 不 可 喝:任 何 祭 司 在 履 行 圣 职 时 都 不 能 饮 用 致 醉 性 饮 品。
1. 他 们 应 当 在 神 和 人 面 前 成 为 圣 洁 的 器 具, 庄 严 地 教 导 民 众 认 识 神 的 道 (10~ 11 节;参 弗 5:18 注)。
2. 干 犯 这 条 禁 令 的 行 为 足 以 使 他 们 招 致 死 亡 的 刑 罚。 神 的 命 令 非 常 清 楚, 任 何 致 醉 性 的 饮 品 都 与 圣 洁 生 活 的 标 准 格 格 不 入, 它 使 人 丧 失 对 圣 灵 带 领 的 明 智 分 辨 能 力 和 敏 锐 性 (参 箴 23:29~ 35;提 前 3:3 注;多 2:2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