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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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十三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

         大痲疯――指从人里面发出来严重的罪,如明知故犯、任意妄为、定意顶撞神(旧约中米利暗、耶哈西、乌西亚等皆是)

         疖子、癣、火斑――指外面的错误、过失、缺点:(1)疖子――与人疙疙瘩瘩,不能平和相处。(2)――和人有难处,不太显出,但不舒服。(3)火斑――人的骄傲、自夸、显扬自己。――《利未记读经纲目》

  「人的肉皮」这种说法在圣经中只出现一次,似乎是指皮肤的外层,即表皮。

  古时麻风病在埃及十分流行。以色列人无疑最先是在埃及接触这种病的。上帝出于怜悯,承诺他们免患埃及的疾病,只要他们顺从(出十五26)。

  「长了疖子,或长了癣」如果人出现了这种症状,就要把他带到亚伦或其他祭司那里检查。“就要将他带到”暗示他自己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他知道,一旦他被发现染上此病,对于他和他的家人将意味着什么。所以说他是被“带到”。

  「大麻风的灾病」“大麻风”源于一个意为“打倒”、“打倒在地”的词。所以大麻风是一个“打击”。犹太人认为患大麻风的人是受到上帝的打击。

  「一个子孙」检查不一定由大祭司来做。任何一位祭司都可以进行。据《塔木德》记载,那些因身体上的缺陷不能担任祭司的利未人可以从事检查工作。

 

【利十三24带到祭司那里查看,断定,并关闭七天――这祭司一面指主耶稣,一面指事奉神的人,代表神来查看断定。在判断时不但严格,且很谨慎。――《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疯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毛变白――毛是代表能力,我们要谨慎保守,以免能力衰退,失去基督徒在神面前正常的生活。

         深于皮――有了过失错误,存心隐蔽,不肯承认出来。――《利未记读经纲目》

  他要观察病灶,因为不一定是大麻风。他要查看两个症状:病灶处的白毛和皮肤的下陷。犹太人的毛发通常是黑色的。如果有这两个症状,就要宣告为不洁净。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火斑在肉皮上变白――过犯已承认出来,并证明这过犯已成过去。

         关七天――(1)神尽力盼望人得能好转,满有宽容。(2)神不轻易定人的罪。(3)基督徒里面生命的能力是他的医治,但要严谨,不再像从前给他太多的自由。――《利未记读经纲目》

  「深于」就是在表皮下面。大麻风的病因不在表皮,但要先在表皮上表现出来的。

 

【利十三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灾病发暗没发散――人的软弱为生命所吞灭,乃是基督在人里面作恩典恢复的工作。――《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7「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

         灾病发散――构成痲疯的罪,不只对少数人,且漫延波及多人,越过越扩散。――《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9「“人有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祭司要察看。」大痲疯是「罪」的记号。它乃是一种隐藏在血液里的疾病,而人的生命就在血中。在对待大痲疯的条例中,祭司所能作的事,就是检验在人身上的疾病,是否确是痲疯。检验结果若断定为大痲疯,除了使患者完全与群众隔离之外,再无其他措施可行。然而我们的主,祂不仅来察看,并且伸手摸那一个长大痲疯的人──祂来对付了我们的罪。―― 摩根《话中之光》

         旧病发白处显出红瘀肉――痲疯的罪已经发过(白肉),但再次的正在发作(红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1「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疯,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旧大痲疯――旧病又复发,弱点又显明出来了。――《利未记读经纲目》

  肯定有人在最初出现大麻风可疑症状的时候,没有来到祭司面前。家人也没有把他带来,因为他们知道不祥的诊断将意味着什么。当病症再也无法隐藏时,他才主动或被带到祭司那里去。如果肉中长了疖子,患处的毛变白,且“有了红瘀肉”的话,那就是“旧大麻风”;祭司应当立即宣布他为不洁净。不需要把他隔离来进一步观察;也不需要关起来以后再检查。

 

【利十三12「大麻疯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疯,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全身的肉长满了大痲疯,全身变白――满身是罪,都肯摆在神前承认,就得洁净(诗五十一篇中的大卫)――《利未记读经纲目》

  这种状况引起许多争论。有两种看法:一,他没有患大麻风,而是某种无碍的出疹。二,他的大麻风痊愈了。“大麻风……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第12节)和“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的说法似乎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性。这这种“大麻风”可能与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大麻风在外表上有相似(见本章补充注释)。

 

【利十三14「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利十三15「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疯。」

 

【利十三16「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利十三16~17红肉变白――虽有构成痲疯的罪,若肯承认,就算为洁净。――《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7「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利十三18「“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

  第四种大麻风嫌疑源于脓肿或疖子。这样的患处特别容易受感染。诊断的步骤与第一种情况相似(第28节)。

 

【利十三18~19长疮之处起白疖或白中带红的火斑――长疮指人外面生活的弱点。当人得救后虽已蒙医治,但以后又再软弱,并有新的弱点显出,此时需要查看,有无变成大痲疯的可能。――《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9「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20「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发在疮中。」

 

【利十三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22「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

 

【利十三23「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火毒的瘀肉成火斑――指人的血气,如发脾气、称义自己、不肯原谅别人等。――《利未记读经纲目》

  第五种大麻风嫌疑源于火毒。火毒和疖子一样会使皮肤易受感染。祭司观察和诊断的步骤与前一种情况一样(第1823节)。

 

【利十三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疯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

 

【利十三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

 

【利十三28「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

 

【利十三29「“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

         头上有灾病――指在服权柄和思想上出事情。凡在思想上或真理上出毛病的,定规在权柄上也出毛病。

         胡须上有了灾病――指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别人的高举。――《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疯。」

         查看有无细的黄毛――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有无衰退。――《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

         灾病不深于皮仍关七天――若不能积极证明在思想和服权柄上有无出事情,仍需严谨查看。――《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灾病,若头疥没有发散,其间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不深于皮,」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

         剃胡须但不剃头――在权柄或思想上出问题的,都由于人的自尊、自居、自傲、体面,所以要有真实的对付。头发为服权柄的记号,必须保留。――《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

         再关七天若未发散,洗衣服――指在行为上的弱点、过错、缺点、背叛的话语、不准确的行动等污点,都要对付清楚。――《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5「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开了,」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

         洁净之后头上的病又发散,不必再找黄毛,就断为不洁――在思想或权柄上出事情的人,虽经对付,但又复发,此时不必再找证明,就断为不洁。――《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7「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长黑毛――恢复基督徒正常的生活,是一种好的光景。――《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8「“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白火斑――显扬自己,虽有对付,但总叫人感到不舒服。――《利未记读经纲目》

  这只是皮肤上一种无害的疹子。记在这里是免得被误认为大麻风,给患者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焦虑。“白火斑”不具传染性。

 

【利十三39「祭司就要察看,他们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带黑,这是皮上发出的白癣,那人是洁净了。

 

【利十三40「“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秃头――虽无背叛,却不顺服。――《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1「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

         顶门秃――在人前或场面上不肯顺服,但不是背叛。――《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2「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就是大麻疯发在他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

  秃头不算不洁。但麻疯的感染可能在那里发生,就象在其他地方一样。如果有斑点出现,就要象在其他部位一样处理。斑是白中带红的,带有肿胀。

 

【利十三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灾病若在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有白中带红的,象肉皮上大麻疯的现象,」

 

【利十三44「那人就是长大麻疯,不洁净的,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

 

【利十三45「“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撕裂衣服――道德破产。

         蓬头散发――完全不服,放肆无忌。

         蒙着上唇――口中发表出来的,都是污秽的,不可和人接触。

         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一直定罪自己。――《利未记读经纲目》

  大麻风患者要穿上丧服,把自己当作死人。撕裂衣服通常标志着灾难和悲痛(伯一20;二12;太廿六65)。他要蓬头散发。头发既不修剪也不被梳理。到了疾病的晚期,他的眼皮、耳朵和鼻子都会烂掉,颊骨露出来,看上去十分恶心。如果他躲在一棵树底下,同一棵树下的人都会被视为不洁的。

  大麻风患者要在营外独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城。他是靠着施舍生活的,真是一个“活死人”。  

 

【利十三46「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独居营外――革除,赶出教会。――《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7「“染了大麻疯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染了痲疯的衣服――指人在身外的生活环境,如职业、交际、习惯、与人接触等,沾染了污秽。――《利未记读经纲目》

  以色列人的衣服大都是用羊毛或细麻布做的。这些布料在某些气候下可能会发霉。

 

【利十三47~48三种的衣服(羊毛衣、麻衣、皮衣)――在生活和与人交往上,有的人是温和的(羊毛衣),有的人是淡淡的(麻衣),也有的人是暖暖的(皮衣),这些都不可叫人沾染污秽(参结四十四17~18)――《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7~59对于长大痲疯的衣服有两种不同的对付。长大痲疯的衣服要送到祭司面前去察看,如果这一个大痲疯是生长的、扩充的,就非完全烧掉不可,不能穿。有的大痲疯,祭司洗一洗,把有的经纬拉掉而不蔓延的,这一个不必经过火烧,但若洗过拉过了,还有大痲疯,就非烧掉不可。我们信主以后,要把衣服一件一件带到我们的大祭司──主面前,察看是不是合乎基督徒的体统,有的不能再穿,有的须要修改。── 倪柝声

 

【大麻疯如何会影响及患者的衣服及他所居住的房子(参利十三47-59及十四33-57)?】

        我们现在熟知的麻疯病,被视为等同于汉生病(Hansensdisease)。其实,希伯来文sara'at表示的意思,并非单指别人会察觉的或有损外形的皮肤病。利未记十三章二至四十二节所描述患大麻疯者的病徽,诸如受病菌影响的皮肤变白,头顶受到侵染等,都是汉生病人所没有的。第六节记述有一种皮肤病,在某些情况下会于一星期内自动消失,患者康复(汉生病永不会如此)。第七及八节所指的似乎是「崩蚀性溃疡」(phagedenic ulcer),二十四节记载被灼伤的皮肤受到感染。三十节则描述了一种病征,患者的皮肤变成鳞片状,这种病极可能是癣。

    根据上述资料,我们可以合理地下结论:希伯来文sara'at并非单指皮肤病,而是一个统称,包括所有皮肤及头上所患的,会影响外形的病(然而,乃缦所患的,极类同汉生病[参王下五],乌西雅在圣殿受惩治而生的病也一样[参王下十五5;代下二十六1920])。

    利未记十三章四十七及五十九节提及在衣服或任何一块布匹上的sara'at。这种征兆显然与会影响人类皮肤的皮肤病不一样;却是会损害纺织品、皮革或毛皮的真菌及霉菌,在表面看来,这些菌类与人类皮肤病的病征颇相似。这些菌类若与其他衣物接触,便很容易传染开去,而且与衣物组织有极大破坏;因此,这类sara'at必须与其他衣物分隔开,再看看这些菌类能否被擦掉或洗净。假如经过洗擦也不能把菌除掉,带菌的衣服无疑应用火烧掉。

    利未记十四章三十三至五十七节所描述的sara'at,会损坏房子的墙壁。这类sara'at可能是一些生长在砖墙甚或木材上的真菌、霉菌或细菌;在湿度异常高及长期高温的日子,上述菌类都会迅速生长及蔓延。因为真菌会迅速地蔓延,遍及整间房子,极可能引起其他种类的污染及疾病;因此,一旦发现这些菌类时,必须立时清除。受真菌蔓延的墙壁,必须要洗擦干净,看是否可以彻底消除。当菌类已侵入某一块砖或是土墙的某部份时,就要挖走这部份砖或土,以阻止菌类再蔓延。假如这方法也无效,就应毁掉整间房子了。

         洗擦干净一间房子后,要静候一或两个星期,然后由祭司审察,看那些菌类是否仍存在;若不能消除,房子便被毁掉。在衣服或人类皮肤上的大麻疯也是一样,需要由祭司审察,以断定受影响的地方是否已复原。发生了这三种大麻疯(sara'at),都需要行洁净的礼仪,至于礼仪的详情,记载于利末记十三及十四章。── 艾基斯《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利十三48「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疯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衣服上的经纬――基督徒在生活为人,与人交往上出毛病的,不外是对神()和人对人()这两面的故事。

         衣服发绿发红――在生活行为上有了不正常而奇异的改变,失去本来的样子。――《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疯,都是不洁净了。」

         蚕食的大痲疯――很厉害的构成大痲疯的罪。

         焚烧衣服――把沾染污秽的职业、习惯、交往,完全去掉。――《利未记读经纲目》

  「蚕食的大麻风」就是恶性的大麻风”。  

 

【利十三52「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疯,必在火中焚烧。」

 

【利十三53「“祭司要察看,若灾病在衣服上,经上、纬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没有发散,」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对象洗了,再关锁七天。」

         把染了灾病的对象洗了――把生活、为人、行动,重新整顿整顿。――《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5「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对象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

         透重的麻疯――从前有过构成痲疯的罪,经过查看,仍无改变和承认的迹象,是深往里面侵蚀的,就断为不洁。――《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6「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

         灾病发暗,将衣服部分撕去――仍留在原来的职业和环境上,但沾染的部分要检查、对付、去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7「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

         撕去后病仍留在经纬上,就要全部烧毁――经过部分对付,在人与神和人与人之间仍有难处,就要在生活、职业、交往上,有完全彻底的对付。――《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

         灾病离开了,要再洗衣服――对构成痲疯的罪有过真实承认的,在生活为人上,需要再一次的对付和整顿。――《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9「这就是大麻疯灾病的条例,无论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经上、纬上,和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

 

【大痲疯可比罪恶(利十三2)

   一、遗传子孙──就是本质偏向(罗五18~19;诗五十一5;五十八3;伯十四4)

   二、起先隐微(诗十九12;就十8;罗七18~21)

   三、渐渐发散(提前五24)

   四、毒流全身(创六5;可七21~23;罗一18~32)

   五、令人麻木(提前四2)

   六、十分不洁(利十三45~46)

   七、传染别人(利十三46末句;罗一32;诗五十18;何七3;提前五22第二句;约贰11)

   八、令人可憎(参箴十三5)

   九、人法难治(王下五7;利十三46)

   十、须出营外(利十三36;民五2~3;可一45~46;太廿五30;启廿一27)

── 丁良才《经题模范》

 

【罪如大痲疯】

   一、遗传子孙(罗五18~19;诗五十八3;伯十五4;廿五4)

   二、由小成大──比方雅各怀鬼胎创廿七19),卖耶稣的犹大(参林前五6)

   三、极其污秽(利十三45~46;王下十五5;赛一6)──因为人都有罪,所以他们不觉得罪的污秽,比方下煤矿的人,不以煤污为事

   四、无法救治(王下五7;代下廿六21;罗七14~24;耶十三23)

   五、结局是死(参雅一15)

   六、惟主能医(太八1~3;路四12;罗七24~25)

── 丁良才《经题模范》

 

【大痲疯患者(十三159)】

   一、大痲疯的定

   二、大痲疯的安排

   三、大痲疯的教

——《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