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五章 -- 安息之律例
以色列人的習俗裡,有安息之例。是別的民族少有,但
卻是非常有意義的。有安息日,安息年和禧年。
一. 是休息
安息是叫人休息。人有休息機會,才可以有安息。神不
要人把自己看成機器,不停的作工。人要休息,好調養生息,
從新得力。故每七天,每七年,每七個七年(即四十九年)都
要守安息。讓地,讓牲畜,讓人有喘息機會,免得勞死。
二. 是顧念他人
安息年地裡的出產要給無依的,寄居的人享用,要顧念
這些人,使別人也享受安息之福。
安息不是專為自己,也是操練人去顧念別人。
人性是自私的,神要人藉安息改變這自私的陋性。
三. 是自由
安息是要叫人享自由。
不必作工固然是自由,但是使別人,使田地,房屋得贖,
得歸回本主才是真自由。故此,贖地,贖宅,贖身都要在禧
年完成,使一切自由。
人若有任何約束,綑綁,就是痛苦,就不自由,就沒有
安息。神為人設立安息,就是要人享自由。
神給人最大的安息,就是在祂裡面可以得從罪、從死、
從魔鬼手中得釋放,可以歸回,享神兒女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