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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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1-13節:承業女子的婚姻條例。
1-9節:西羅非哈有五個女兒,但沒有兒子。按當時習俗,人如果沒有兒子,產業就都要歸其他至親男性;如此一來,西羅非哈家族的名字就要滅沒了,故當他死後,他的女兒們去見摩西,懇求改變這習俗。為此神吩咐摩西,產業要歸女兒(27:8)。但又出現她們出嫁的問題。如果她們嫁給其他支派的人,到了禧年,其地業就要歸於別的支派了。所以摩西吩咐說,她們只可以嫁給同一支派的人,好使各支派保持原有的產業。後來當各派領受產業時,他們就照神的吩咐,將產業分給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參書17:3-6)。智慧的領袖遇到特殊情況時,就會考慮如何酌情處理以伸張公義。
13節:這卷民數記,記載了以色列人在曠野先後三十九年的經歷,結束的時候,他們已經來到約旦河邊,應許之地清楚在望。曠野飄流即將結束,百姓就要準備下一個偉大的行動--攻佔應許之地。在摩西五經中所記載的事,全是警告我們的實例,使我們免犯以色列人所犯的錯誤。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中,也引用祖宗的行為作為鑒戒(參林前10:1-12)。我們從他們的經驗中,看出不信神是招災的根源。我們也學到不可貪享過去的罪中之樂,也不可怨天尤人,在一切事上不可與罪惡妥協。我們一生都要讓神來引領,不可忽略民數記中的信息。
曠野如何能供應三百萬人在四十年中的需要呢?
《聖經》所作的答覆很簡單:那是因為神曾直接用神蹟來幫助。當以色列人在曠野的時候,神蹟不斷地臨到他們,除非藉著神的手,斷不能使這許多人在荒漠的曠野存活這許多年。按照《聖經》的記載,曠野的神蹟至少有三重的目的:
(一)為了保存這個國家。在神的計劃中有一個產生彌賽亞的國家,而這個國家就是為那要來的彌賽亞預備道路。從《聖經》我們看見,似乎神一直是這樣想:為了保存這個國家,一切犧牲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