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1-15 -- 要常常獻祭
經文給我們看見,人要常常獻祭:每天獻的(v.1-8),每週
獻的 (v.9-10),還有每月獻的(v.11-15)。而且,安息日和月朔
(即每月的初一)所獻的是外加的 (v.10,15)。如此說來,一年三
百六十日人都要獻祭給神。
神為什麼要人常常獻祭?
雖然聖經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
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v.2)其實神不需要這些祭物,
因為神明明的宣告說:「樹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上的牲畜
也是我的。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野地的走獸、也都屬我。」
(詩篇五十:9)神更不會吃這些祭物,因為祂又告訴我們說:
「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
都是我的。我豈喫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詩篇
五十:12-13)
獻祭,是要記念主,親近主。人生路上實在需要常常記念、
親近神。
人要常常記念主,這是神在我們心中的地位的問題。人常
記念主,心中就有主。每當人獻上祭牲時(v.3,9,11),是表示
主的犧牲、流血。每當獻上素祭的細麵、酒和油時,(v.5,7,
9,12,14)是表示經過壓碎,表示主為人受痛苦。人心中要常常
有主,不然人就很容易被世物吸去,很容易就消失在這花花世
界中。
人要常常親近主,這是人神關係問題。人常親近主,他和
主才有美好關係,靈性才會美好。人和神的關係美好,他和人
的關係也會美好。有美好關係和靈性,我們走天路就會覺得輕
省,即使有困難出現,困難也難不到我們。
弟兄姊妹,讓我們一起來天天記念主,天天親近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