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3:4節:見利10:1-2拿答與亞比戶的事。
3:5-13節:"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13:2)。在頭一個逾越節,耶和華吩咐所有以色列家庭將頭生男子分別出來獻給祂,他們要協助摩西與亞倫料理百姓的事。在這一段經文之中,神揀選所有的利未人,代替其他各支派頭生的男子。利未人是被分別出來,料理會幕、服事百姓的。所有祭司必須出於利未支派,但並非所有利未人皆是祭司。只有屬亞倫家族的男性子孫,身體健壯、沒有殘疾,滿二十五歲後先接受五年的在職訓練,到三十歲的時候才可以正式作祭司。
3:10節:亞倫及其後人被安排接受祭司的聖職。舊約亞倫的祭司職任,與新約基督的祭司職任有很大分別。前者及其後裔是惟一能供此職並進入神居所的人。而今,主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是神與人之間的中保,所有信靠順服祂的人,都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凡跟從祂的,就是祭司(參彼前2:5)。今日人人都能靠這中保坦然走近神,我們已因神的兒子所成就的一切,與神建立了特殊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