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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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许的地业

一、神所应许的地业(民341-15

   1.凭信心进入(民342

·是神应许的美地(申87-1096

·羡慕更美的家乡(来1116

2.地界分明(民343-12

·是应许为业的迦南四境之地(民342

·是约但河西之地(民3410-12

二、选定分地之人(民3416-29

1.以祭司以利亚撒和约书亚为主(民3417

·表明神的恩典(民622-27)——祭司

·顺服神的权柄(民2715-23

2.每支派中选一个首领(民3418-29

·为要得帮助(民341829)——负起责任

·迦勒亦在内(书1410-14)——经验传递

三、心得探讨:

1.“应许的产业”有何意义?承受的把握如何?彼此如何互相激励追求?

2.由民数记每十三章及本章中所记载“选立首领之事”,思想教会领导者之责任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