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地(产业)
1.1. 神应许给人产业,但人必须相信、顺服神,才能得到(32:11)。
以色列人在旷野时,虽尚未占领迦南,但因神的应许,他们实际上是已经拥有这地(原文常以一个完成时态的动词来表示神已把地赐给他们(32:7,9)。
1.2. 各人都有权得产业(包括女子在内);这产业既是神所赐予的,便不能转让给他人(36:9)。
1.3. 神赐的产业是美好的,因有神的同在(24:5-7)。对服事神的祭司来说,神便是他们的产业(民18:20)
1.4. 地是圣洁的,因神住在百姓中间。要求a. 除去偶像(33:51-52),b. 因谋杀或误杀流的血会污秽地,必须藉审判或大祭司之死赎罪,除去污秽(35:31-34)
1.5. 新约的引用。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中包括「应许之地」,在旧约时代是指迦南地,但新约的作者把这观念扩展,因承受产业的不局限于以色列人,而是所有的信徒(加3:26-29),「地」是「安息」(来3:7-4:11),是「新耶路撒冷」(启21章)。
二. 神的子民
2.1. 有神的同在
a. 会幕在营的中间、行走在队伍之中,云彩的引导...等,使百姓清楚看见神的同在
b. 百姓必须保持营的洁净,除去罪恶,因神是圣洁的
2.2. 是合一的
a. 核民数指出全民都是雅各之子的后代,也是神的军队
b. 各支派都参与重要的决策或工作(侦察地、参与战争、为会幕献礼物...)
c. 河东的二支派半必须协助其他支派得地(32:1-33)
2.3. 各人有不同职责,都是神指派的
例子:利未人的工作分配、摩西的独特地位、亚伦家族作大祭司(可拉事件)
2.4. 是圣洁的
a. 顺服是圣洁的彰显(15:40蓝带子),并要蒙福(约书亚、迦勒)
b. 叛逆招来神的审判(加低斯、巴力昆珥事件,犯安息日者死)
c. 必须除去不洁之事(除污水、参战士兵 - 31:19;逃城)
2.5. 受神的管教─不论民族或个人,包括领袖在内(11:1-3,14:36-37,12:10,
20:12)都会因叛逆受审判。职权越高的,更得较重的管教。
三. 神的恩慈
3.1. 神多次忍耐百姓的怨言,也多次赦免他们的罪
(摩西或大祭司的代求是重要的)
3.2. 神的心意是要祝福百姓,他们的顽梗没有令他丢弃他们(24:1),如巴兰的诗歌所指出
3.3. 神体恤人的软弱,为他们的需要作准备
例:利未人看守会幕(3-4章)
祭司的洁净工作(16-18章)
3.4. 神供应、引导百姓、使他们战胜敌人(9:15-23,20:8)
四. 神子民的叛逆
4.1. 对神缺乏信靠(11:1-3;11:4-34;13-14章;16-17章;20:1-3;21:4-9)
a. 因生活景况埋怨神(「试探神」14:22)
b. 神的忿怒与刑罚
c. 代求者
d. 事件的记念
4.2. 与神设立的领导者对抗(12:1-16;16章)
4.3. 拜偶像与道德性罪行(25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