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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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枯杖萌芽17:1-13

    最奇异最奥妙的是生命,奇异而又奇异,奥妙而又奥妙的,是属灵的生命。本章所论亚伦的杖、发芽、开花、结果等事,即是表明属灵生命的实际。这一章也是与上章紧连,藉着各族的杖,表验神究竟是拣选那一支派,那一族,那一家当祭司的职分。这一章对于我们神的仆人们,有最深的教训:

一、表圣职的由来   

当时摩西命十二支派各首领,各取自己的杖来,各写自己的名字,——约包括拿西、以法莲二支派——在利末支派的杖上,写亚伦名字,将各支派的杖共十二支,同置约柜前,即置于神前。第二日早晨,独有亚伦的杖,发芽开花结果,以此足征亚伦的祭司职分,确由神而来。

    ()为神所选      要把这些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后来我所拣选的那人,他的杖必发芽……这样你们所发的怨言,就必止息了(4-5)。因不但是唯有亚伦的杖发了芽,且是开了花,结了果。这必不是由摩西夜间暗暗地将一支新发芽的杏树枝,置于约拒前,以代亚伦的杖。因为在一根枝上,决不能有芽、有花、有果,同时发生。

    ()为神所召     “这大祭司的尊荣没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亚伦一样”(5:4)。“将亚伦的名字写在利未的杖上。”(3)

    ()为神所立    “耶和华晓谕亚伦说:‘我已将……一切分别为圣的物,交给你经管,因你受过膏’。”(18:8)天属灵的圣职,当然该由神所选立,如保罗说:“作使徒的保罗,不是由于人,也不是藉着人。”(1:1)从来教中任圣职者,约分四等:

    一等由神召神立

    二等由神召人

    三等由人召人立

四等由自取自立

读者如系教中职员,未知究属那一等呢?

二、表圣职的事工  

枯仗发芽,开花结果,为表明圣职的事工,无非是生命的事工。如亚伦的杖与诸族长的杖,同属枯木,何以独有亚伦的杖,发芽开花结果呢?且亚伦的杖,所表显的生命,与平常杏树不同;常见平常杏树,是先发芽,后开花,花落以后再结果。这是表其生命过而不留;亚伦的杖,其芽与花并果是同时共存,以作生命永存不变的象征。

    ()以耶稣而论     亚伦原是耶稣的预表,亚伦的杖发芽开花结果,正是表明耶稣有生活能力;

    1.发芽——表耶稣复生     枯木萌芽,即复生的象征,且是表明唯独耶稣有复生的能力。诸族长的杖,皆无此生机,是表明世界各教主,皆是已死之人,他们所传授的,也皆不足以使人复生,唯独死而复活的主,能赐人生命之道。“杏花”按原文有苏醒之意,即春初最先发芽开花的,正如先知耶利米所见。(1:11-12)

    2.开花——表耶稣献上馨香     开花,显出荣美放出香气,正是表明耶稣由死复活,大有荣耀,在神前献上蒙悦纳的馨香。

    3.结果——表由耶稣而结果的效力     耶稣既已复活升天,献上馨香的祭品,并为我们尽祭司的职分。为我们代祷,因而圣灵常在教会中,多多结出属灵的果子来。

    ()以主仆而论     神所拣选的真仆人,也当具此三种能力:

    1.生命     枯木发芽,是神的作为,生命皆从神而来。唯独与主相合,与灵相通的人,方能作生命的工夫。真传道皆是传生命。

    2.荣美    开花是发出馨香,显出荣美。真传道人,也是在他的生命生活里,发出一种香气与荣美来,他所讲的福音,也尽显在他的行为上。

    3.结果     主的真仆人,自然不止发芽长叶;也不只是徒然开花;必是有佳美的果子,累累而下垂。耶稣说:“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15:5)“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15:l6)

三、表圣职的权能

  ()有生命的权柄    圣经曾记载摩西的杖,是代表君王的杖,有权柄行种种神迹(4:19);也记载保罗的杖,是代表好牧人的杖,有权柄惩责信徒(林前4:21)。本处记载亚伦的杖,是代表祭司的杖,有权柄使人得生命。因为这杖,居然成了一棵发芽开花结果的生命树。这一根生命的杖,必如同一根从树上砍下来的杏树枝,为时不久即枯萎;这根生命杖的芽、、花、果,必是常常鲜美,显出我们大祭司生命的永存。

    ()有见证的能力    “把亚伦的杖还放在法柜前,给这些背叛之子留作记号。这样,你就使他们向我发的怨言止息,免得他们死亡。”而且这根发过芽的杖,不但当时为亚伦的祭司职分,即神所立的祭司制作了见证;且是日后与两块法版,并盛吗哪的金罐,同置约柜内或柜前(9:3-4)留作纪念。摩西广行神迹的杖,未曾留到后日,令人希奇;却留下亚伦发芽的杖,为祭司职分,即神立的制度作见证,因为这是关于信仰生命问题,特留此杖,为常存的神迹,也是常存的见证。

    于第l8章,仍继续论祭司职分,如何由于神赐,“我将祭司的职任给你们当作赏赐。”(18:7)并有怎样的福分,我“把这些都赐给你和你的子孙,当作永得的分。”(18:8)凡以色列会众,所献十分之一……神皆赐与未子孙为业(18:21-24)。可见作神的仆人,是何等荣幸啊!